現在的小區都有專門的物業公司負管理,負責小區的安保以及環境衛生工作,而作為回報,小區業主需要向物業公司繳納物業管理費。那麼,如果業主財產受到了損失,能不能打物業公司賠償?最近,深圳一個小區的部分業主就因為這件事,與物業鬧起了矛盾。
事情發生在深圳龍華,三名少年因為沒錢搭車回家,臨時起意砸了某小區停車場上20多輛車子的車窗,想從中找到一些財物。雖然事發後,民警根據當地的監控很快將這3名少年抓獲,但這些車主的損失究竟由誰賠償,該賠多少,一直是個難題。
辦案民警從3名少年身上追回了部分涉案財物,但他們家裡經濟條件有限,無力賠償這麼多車子的損失。而有部分小區業主質疑,事發那天晚上這幾名少年在砸車窗時,有些車子的報警裝置一直在響個不停,而值夜的保安卻一直沒有發覺,他們認為,停車場的安保有問題,應該由物業來承擔相應的責任。
更讓業主們覺得氣憤的是,停車場的保安不僅晚上沒有發現異常,一直到第二天早上有車主去開車時,他們才發現有車窗被砸壞的現象。這在他們看來,整個晚上停車場的安保形同虛設,沒有一點作用。有業主找事發保安討說法,而對方承認,當天晚上他確實睡著了。
不過,雖然物業承認有承任,卻只願意一個車子賠償500塊錢,而且還是有的業主會賠,有的不會賠。這樣的要求顯然與業主們的期望相差太多,被業主們拒絕了。而物業方面也有不同說法,他們表示,自己並不迴避應該承擔的責任,事發後也多次組織了三方協商,實在是有些業主提出的要求太高,讓他們沒法接受。
物業工作人員告訴記者,有的業主不僅要求全額賠償財產損失,還提出了諸如誤工費等要求,這讓他們有些為難。如果要賠,可以讓有損失的業主統一下,一共多少錢,再來協商。而相關律師表示,如果是物業失職造成業主損失,這個責任肯定是要承擔的,但這個責任應該如何劃分,雙方認識有分歧,可以訴訟由法庭決定。
這件事情當中,物業的責任是逃不了的。好好的安排人晚上值班,結果他去睡覺了,導致業主車子被砸時沒有發覺,這換誰心裡也不好受,由此造成車子的損失肯定是由物業來賠償,至於有的業主所提出的車子損壞影響自己工作,而要求賠償誤工費也有一定的道理,但到底賠償多少,也不是由業主說了算,最好還是由法庭判決才公正。你們認為,物業應該賠償業主的額外損失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