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謂「教育安置」是指根據學生的障礙類型和程度及其在學習的特殊性,將學生安置在最適當的學校或其他合適的教育、康復環境中接受教育。而現實環境是這種安置需求由於每個家庭年收入不同而產生巨大的影響。
2010年頒布的《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2010-2020年)》指出,各級各類學校要積極創造條件接收殘疾人入學,不斷擴大隨班就讀和普通學校特教班規模。發展到今天,特殊兒童教育安置類型主要有以下幾種:①特殊學校②普通學校特殊班③普通學校普通班④公辦康復中心⑤私立康復機構⑥在家。
調查中發現,39%左右的家庭希望孩子在特殊學校接受教育,而37%左右的家長希望在普通學校普通班,究其原因,特殊兒童教育安置類型受家庭收入影響較大,導致其不能接受最合適的教育。年收入較低的希望孩子在特殊學校,而年收入較高的希望在普通學校普通班。
我們能夠理解,特殊學校更容易接納特殊兒童,是特殊兒童的主要教育安置方式。特殊兒童的康復與教育也是一筆不小的支出,對不少家庭來說這是一個沉重的經濟負擔,所以年收入較低的家庭需要把孩子安置於特殊學校。而家庭收入水平較高,家長對孩子接受教育的水平與質量需求越高,希望自己的孩子接受普通學校普通班教育。
對於普通學校特殊班,目前基本沒有形成規模,並且這樣的班級是一種對兒童的隔離化,導致其需求過少。而讓我們驚訝的是,私立機構應該更專業,不管收入水平高低,沒有家庭願意將孩子安置的私人康復機構。其實,這是一種不信任的表現,可以反映出目前私立康復機構管理不善,收費高昂,收效與宣傳不一致等情況。
總之,對於特殊兒童教育安置分配不合理是現實中實際存在的,建議普通學校應強制響應國家關於隨班就讀的號召,政府更應加大對特殊教育的支持,建立健全的特殊兒童鑑定和評估機構,培養大批特殊教育真實人才,未來融合教育絕對值得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