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學界,超智兒童指智商明顯超過同齡常態兒童的發展水平或者具有某種特殊才能的兒童,西方國家一般以智商130作為參照標準;特殊精英教育是針對超智兒童採取的適合他們身心特點的、特殊的、優質的教育。特殊精英教育在形式、內容、水平、要求上與天才教育、資優教育等可能有一些相似之處,但在理解這個概念時需「淡化形式、注重實質」,認識到它們在本質上都是一種特殊教育。我們不能將特殊精英教育誤解為僅以學業成績為衡量標準的「精英」教育,其目的是開發超智兒童的潛在能力,發掘優勢才能,實施一種最適合他們的教育模式。發展特殊精英教育是培育高層次人才的現實需要,也是實現教育公平的內在需求。然而,我國當前對超智兒童的教育問題並未引起足夠的重視,有一些對他們因材施教的呼聲被忽視或受到爭議,這一現狀亟待通過頂層的政策構建進行改變。
一、創新發展驅動的我國超智兒童特殊精英教育的形勢判斷由於人們對特殊精英教育的忽視、誤解及否定,加上我國缺少明確的政策和法律依據,已造成大量的超智兒童人才浪費,這對我國尖端科技領域的發展將產生不利影響,從而阻礙創新型國家的建設。借鑑國際典型經驗,分析我國的超智兒童特殊教育現狀,發現新時代我國發展特殊精英教育十分緊迫且又切實可行。
當前,許多國家(地區)對特殊精英教育都有法律法規的保障。不少發達國家(地區)為了國防安全及經濟建設,特殊精英教育已發展多年並頗具規模,如俄羅斯和韓國特殊精英教育受惠人數比例均已達到1%。根據各國發展特殊精英教育的出發點,可將其分為國防驅動型和經濟驅動型兩種。國防驅動型特殊精英教育將之擺在國家安全的高度,如美國和俄羅斯(包括蘇聯),受蘇聯人造衛星上天影響,美國早在20世紀50年代就將英才教育提高到國防高度。經濟驅動型特殊精英教育多是出於刺激經濟發展、應對金融危機等目的,如紐西蘭、韓國等。這些國家的特殊精英教育有一定的經驗可循。
第一,為特殊精英教育提供法律和政策保障。國防驅動型特殊精英教育的歷史相對經濟驅動型更為悠久。1958年美國在《國防教育法》中提出,為了國家的安全必須選拔大批的英才學生,並努力培養英才,1961年美國加州為英才教育專門立法,成為美國第一個立法保護英才教育的州,1978年國會又頒布了《天才教育法》。俄羅斯的天才教育最早可追溯到蘇聯20世紀60年代響應國防部「科學家辦學」的倡議所創建的物理和數學寄宿學校,而後在1997年出臺了《1998—2000年天才教育總綱要》,並且在1998年和2007年出臺的《1998—2003年「俄羅斯兒童」專項綱要》中加入了《「天才兒童」子綱要》,又於2012年4月頒布了《構建發現和發展天才青少年的全國體系方案》。經濟驅動型特殊精英教育的起始時間略晚。德國聯邦政府從20世紀80年代開始重視天才教育,曾在1985年以後設置天才教育署;紐西蘭在1997年成立英才教育諮詢小組,並於2002年頒布《英才學習者促進法案》;韓國政府1999年通過了《天才教育振興法》,以此來支持特殊精英教育發展;英國政府在2006年的教育白皮書中關注英才兒童的特殊需求;日本文部省2002年公布《勸學》並於同年指定了26所理科高中用以培養科技英才。我國臺灣地區1984年頒布的關於特殊教育的規章包含了資優教育的內容;我國香港地區教育委員會1991年發布的《第4號報告書》明確指出了重視資優教育。
第二,建立了一定的選拔和培養機制。國防驅動型中,俄羅斯主要通過奧林匹克競賽和補充教育兩種方式進行選拔和培養。俄羅斯平均有40%及以上的兒童參加過奧林匹克競賽 ,並以此來選拔超智兒童。同時,建立了補充教育體系,為超智兒童提供補充性的課外教育,特別是專門為超智兒童設置了課外教育的學校,它們為俄羅斯特殊精英教育作出了很大貢獻。經濟驅動型中,紐西蘭使用多種科學、整體的鑑別方式選拔超智兒童並對他們進行追蹤研究,確保選拔公平,避免遺漏和忽略超智兒童的特殊才能。在培養中,注重差異化教學,力求為學生提供寬鬆、自然的學習環境。
第三,為特殊精英教育提供專門的師資保障。兩種驅動類型的國家(地區)都非常重視特殊精英教育的師資保障。早在1970年,美國喬治亞州就制定了英才教育教師資格證制度,到2001年時已有29個州要求英才教育教師持有專門資格證書。紐西蘭有專門機構培養英才教育教師,為達到標準者頒發英才教育實踐證書,並在梅西大學設有英才教育專業教學研究生學歷。
第四,為特殊精英教育提供專門的經費支持。無論是國防驅動型還是經濟驅動型的國家(地區)都為英才教育提供了資金保障,國防驅動型國家(地區)在資金保障上尤其重視。1960年美國國會出臺了美國聯邦政府為天才兒童設立專門的培養基金的規定,1978年《天才教育法》將資助範圍擴大到弱勢群體中的英才兒童,1988 年頒布的《賈維茨英才兒童教育法》再次確定要向英才教育提供經費支持。俄羅斯為促進特殊精英教育的發展,為奧林匹克競賽提供財政專項撥款,並大力獎勵競賽獲獎者。我國臺灣地區1999年在《臺北市資優教育白皮書》中對資優教育經費劃撥作出了詳細規定,我國香港地區於1997年撥款50億港元設立優質教育基金,該基金贊助了多項資優教育計劃。
國內一些有識之士也認識到了精英教育的重要性,並開展了一些實踐和研究。例如,從1978年春天開始中科院心理所查子秀等就開始研究超常兒童的心理特點、超常兒童的教育發展。同年,中科大少年班拉開了我國超常教育的序幕。1985年,北京八中創辦了我國第一個中學超智教育實驗班,創辦至今該校共培養了400多名優秀的超智學生,為特殊精英教育培養積累了豐富經驗。
然而,當前我國超智兒童發展這一非常重要的問題,卻並未受到教育界、社會和政府的高度重視。在超常教育發展勢頭最好的時候,全國有多達十幾所學校(包括國內頂級名校清華、北大)在進行特殊精英教育,但好景不長,1999年有代表在全國政協會議上批評特殊精英教育,提議停辦少年班,2001年起上海交大、清華、北大等多所學校陸續停辦少年班,如今僅剩幾所學校還在堅持招生,僅僅因為特殊精英教育發展過程中出了一點問題,便因噎廢食,實在令人痛惜。
由於種種原因,是否應當為超智兒童提供特殊精英教育,是否應該出臺政策法律保護特殊精英教育引起了社會的爭議、誤解甚至否定。某些社會人士對於特殊精英教育缺乏基本的認識,「精英教育」被異化為「大眾教育的精英化」,他們無視智力超常兒童身心發展的特殊需求和特殊規律,無視教育公平的真正內涵,更無視世界發達國家和地區對特殊精英教育的寶貴經驗。
特殊精英教育能為我國的拔尖創新人才培養提供沃土。眾所周知,數學、物理、化學、醫學等是與經濟發展和科技進步息息相關的學科,無一不需要較高的智力條件作支撐,超智兒童在這方面具有天生的優勢,被培養成拔尖創新人才的潛力更大,如特殊精英教育的成功範例——中科大少年班在40年間培養了超過250位國內外知名大學教授,佔畢業生人數的7%,且創下了平均深造率高於85%的記錄,遠超國內其他頂級高校,可見,建立特殊精英教育體系能提高國家綜合競爭力,是實施人才強國戰略的重要方式。
我國存在需要並適合接受特殊精英教育的巨大群體。心理學研究發現超智兒童客觀存在於人群中,國際上普遍認為超智兒童比例約為1%~3%,根據2018年全國教育事業發展統計公報,基礎教育階段約有1億9千多萬在校學生,即使按1%估計也有約190萬不容忽視的巨大群體。因此,我國特殊精英教育擁有巨大的發展潛力,足以為國家經濟的騰飛提供充足的高端科研人員後備資源,應當擴大特殊精英教育的受惠人群,將潛力轉變為真正的科技創新實力,提高自主研發能力,實現科技強國。然而,由於特殊精英教育法律法規和政策的缺位,國內進行特殊精英教育的學校太少、規模太小,使絕大部分超智兒童無法接受特殊精英教育,只能在大眾教育中被消磨了自身的研究能力和創新能力,造成了極為令人惋惜的人才浪費。
二、國際對比中我國實施超智兒童特殊精英教育需要直面的現實問題我國的特殊精英教育積累了不少實踐經驗,取得了一些成績,但與國際上發展精英教育走在前列的國家(地區)相比,還存在如下問題:
人們對特殊精英教育的認識誤區主要體現為將特殊精英教育等同於大眾精英教育。實際上,大眾教育精英化是將大眾教育異化,是大眾教育被「精英化」。譬如近幾年風靡一時又遭到「封殺」的奧賽熱,大量的常態兒童(甚至小學)因為各種各樣的原因被迫花費大量時間精力去進行「精英教育」的奧賽培訓不僅一無所獲,甚至影響身心健康發展。我國一直以來都是奧數強國,自1985年開始參賽起共有19次總分第一,但2015年至2018年卻連續四年無緣團體金牌,對我國奧數發展造成的不利影響可見一斑。奧賽的高難度特點決定了它只適合超智兒童或特別感興趣者,功利性的全民奧賽熱讓大眾教育被「精英化」,封殺奧賽阻礙了科研後備人才的培養,兩個極端都極為有害,對奧賽需理性看待,大眾教育精英化和特殊精英教育需謹慎區分。
政策和法律法規支持是發展特殊精英教育的基本保障,但是當前我國大陸在多項法律中規定和保護殘疾人的教育權利,卻並未對特殊精英教育進行保護和規範,沒有為超智兒童這類特殊兒童作出他們所需的特殊精英教育的任何規定和要求,這其實是對超智兒童的一種嚴重忽略,也是超智兒童未能享受特殊精英教育的教育不公平的表現。超智兒童蘊藏著巨大的潛能,特殊精英教育的缺失是國家、社會的巨大損失,對照一些發達國家(地區)的做法,我國大陸缺乏立法保護是特殊精英教育存在問題的重要源頭。
特殊精英教育是一個系統工程,從成長渠道的建立、培養方式的選擇到師資隊伍的建設等各個環節相輔相成、環環相扣,但我國當前超智兒童的選拔、培訓、管理等活動都分散在少數實驗學校和研究機構進行,各培養機構缺乏溝通,且長期處於「摸著石頭過河」的探索階段,教育行政部門在上述各方面缺乏統一的標準和科學的監管,也缺乏必要的指導,系統性不足,不利於我國特殊精英教育的進一步發展。
長期以來,我國特殊精英教育模式較為單一,大多是「加速型教育」。這種教育模式雖然有利於開發超智兒童的智商潛能,卻是以犧牲他們受教育時間為代價的,不利於超智兒童打牢知識的基礎和培養正常的社會性情感,也容易造成超智兒童的知識斷層。近年來,有個別學校已開始意識到單一培養模式的弊端,開始學習國外經驗嘗試「豐富型教育模式」,但探索最適合超智兒童的培養模式仍然需要時間和大量的科學實驗和實踐探索。
我國特殊精英教育資源匱乏且分配不均。一是學位嚴重不足,城鄉分布不均。城市中接受特殊精英教育的超智兒童遠多於鄉村中的兒童,且城市中接受特殊精英教育的超智兒童主要集中在大型城市,如北京八中、天一中學僅分別面向北京市、無錫市招生,大部分省市都沒有特殊精英教育學校或班級。二是師資匱乏。目前的特殊精英教育師資隊伍主要由大眾教育教師構成,沒有專門為特殊精英教育培養專業的師資,既沒有規範特殊精英教育教師從業資格,又沒有在師範院校設立針對超智兒童的特殊教育專業。三是缺乏經費保障。對於特殊精英教育的經費問題,如由哪些部門提供經費、具體提供多少經費等問題沒有作出統一且明確的規定。
三、 政策保障推動的我國超智兒童特殊精英教育優質發展的可為之舉作為特殊精英教育發展的基本保障,法律法規和政策支持已是當務之急,政府需要大力推動特殊精英教育政策的構建。參考美國學者佛蘭德·柯伯恩(F.Cobum)的教育政策五要素(教育經費、課程、學生、教師和教育管理政策)並結合我國實際,我們應在法律法規上明確特殊精英教育的合法性,具體可從超智兒童的成才渠道(含鑑定選拔機制)、培養方式、師資隊伍建設、資金保障四個方面構建特殊精英教育政策。
1.建立科學的鑑定選拔機制
科學的選拔機制是特殊精英教育成功的基礎,它是避免大眾教育「精英化」的重要途徑。特殊精英教育在教育理念、教學方式、內容難度、教學速度等各方面都與面向常態兒童的大眾教育有很大差異,常態兒童在上述各方面都無法適應特殊精英教育,因而必須杜絕大眾教育「精英化」。此外,很多家長容易將特殊精英教育誤認為大眾化的「優質教育資源」,鑑定過程的不科學可能會加大常態兒童混入特殊精英教育體系的風險,對這些兒童產生不利影響。所以,發展特殊精英教育首先必須要通過建立科學的鑑定選拔機制來找出真正的超智兒童:第一,在鑑定超智兒童的過程中應該遵循教育公平的原則,保障每個兒童(無論男女)都享有公平的受教育權,並且鑑定的過程應該體現科學性、規範性;第二,需要明確其教育對象僅限於超智兒童,在鑑定選拔的過程中,學生的智商是第一考察要素,國際上已經有一些比較成熟的測試量表可供使用,如斯坦福-比奈智商量表和韋氏兒童智商量表;第三,可借鑑國外對超智兒童選拔的先進模式,採用多元化的鑑定選拔方式,如自我推選、父母推選和教師推選相結合,團體標準化智商測驗加單獨面試相結合等;第四,制定明確的特殊精英教育標準,可與省級教育科研機構、高校心理學院(部)、教育學院(部)及心理研究機構合作鑑定。
2.打通超智兒童升學渠道
在超智兒童的成長發展過程中,為其打通從學前教育、小學、中學到大學乃至博士、博士後、國家重點工作中心(實驗室)的一系列成才渠道非常重要,它是超智兒童成長的紐帶,關係到他們能否順利走上成才之路。如果從低一級的特殊精英教育體系中畢業之後只能進入大眾教育的學校(班級),超智兒童勢必會因為學習難度、學習內容、教學方式等各方面的差異而產生不適應,使培養過程出現斷層,最終使之前的特殊精英教育的成果付之一炬。所以,在被鑑定為超智兒童選拔進特殊精英教育系統之後,這些學生就應該能夠通過自己的努力進入高一級的超智兒童特殊精英教育的學校(班級),如從小學階段的特殊精英教育進入中學的特殊精英教育,並且在達到一定要求之後,有機會通過選拔接受高校所辦的少年班(如中科大少年班)或其他形式的高等級特殊精英教育。當然,超智兒童也可以自願選擇參加高考,作為其中一種可供選擇的成才途徑。
1.從單一的「加速型教育」轉換到「豐富型教育」
「加速型」教育是指讓學生跳級、跳班,提前學習高一層次的教學內容,並允許其提前畢業。這種模式人為地縮短超智兒童接受普通教育的時間,單一地採用這種模式,不但沒有根據超智兒童的特殊性實施具有針對性的教育,反而增加了學習壓力,對超智兒童的成長非常不利。而「豐富型教育」是為不同學生提供不同課程設計、進度快慢不一及興趣指向的特色教育,且學生除了大綱規定的教學內容外還可以有更多的選擇(如多種選修課),在課程的深度和廣度上都能拓展兒童的學習空間。已有研究表明在同等條件下「豐富型教育」模式下的兒童具有更高程度的自我控制感和更低程度的焦慮感,更能促進兒童的健康發展,這種模式同樣適用於特殊精英教育,原因是「豐富型教育」模式可以促進超智兒童的情感和社會性的雙向發展。當前有些學校(如中科大少年班)已經開始意識到「豐富型教育」模式的優勢並嘗試進行轉化,這有利於充分體現因材施教、以人為本的素質教育方針,且對降低超智兒童的心理壓力和學習壓力、提高其學習效率具有良好的作用。
2.構建班級、學校與遠程網絡教育相結合的全面教育系統
目前我國的特殊精英教育主要是以實驗班、少年班等班級形式進行。實踐證明,班級形式確實能在一定程度上促進特殊精英教育發展,但也存在諸多局限性。一方面,班級形式受規模限制,在城鄉發展不平衡的情況下,學生人數多而集中時其規模無法滿足需求,學生人數少而稀疏時組建班級困難,且很難集中授課;另一方面,目前很多地區還缺乏特殊精英教育所需要的師資條件,在當地組建學校(班級)進行現場授課還無法實現。所以,建立班級、學校與遠程網絡教育相結合的全面教育系統很有必要,即在人口密集、學生數量巨大且師資相對豐富的大城市,建立專門的特殊精英教育學校來為之提供足夠的學位,而在人口稀疏、學生數量比較小的村、鎮、縣區,超智兒童分布過於零散,且教師資源相對匱乏,有些特別的專業缺乏特殊的教師指導,這類地區可以考慮利用現代信息技術,通過遠程教育系統共享發達地區的教學資源實現特殊精英教育的均衡發展。
3.建立系統科學的評價體系
建立科學的評價體系是為了對學習情況進行有效的診斷和督導。一是實施差異化評價。特殊精英教育本質上是一種差異化教育,不同超智兒童的智力、心理、興趣等各方面也有差別,所以差異化評價至關重要。二是採取多元化評價方式,且評價的標準要以激勵和問題診斷為主。就發達國家(地區)的經驗來說,推行的發展性評價或可借鑑,它充分考慮到學生之間存在的差異性,設置了多樣性的學習模式來滿足不同學生的需求,根據每個學生在同一階段中的學習速度和進程對學生不同的學習特點、學習情況進行評價和診斷,根據學生的優勢和短板進行有針對性的激勵和提升。三是促進評價主體多元化。教師作為單一評價主體易受教學經驗、個人情感等因素的局限,所以,應鼓勵學生本人開展自評、學生之間開展互評,甚至讓家長參與到評價中來。讓教育的評價體系變得更加民主和開放,充分體現多元化,讓多元主體成為評價體系的核心。四是注重評價內容的分層分類。比如,在基礎學習內容方面由教師進行評價,而學習的態度和情感可以由其他主體如學生本人和同學、家長共同評價。
1.增設特殊精英教育師範專業
穩定專業的師資隊伍是發展特殊精英教育的關鍵。這類教師應當在具有紮實專業知識的基礎上,具備從事特殊精英教育特有的專業素質,如識別與發掘超智兒童的敏銳鑑別能力、對超智兒童身心發展特點的了解和把握、掌握適用於超智兒童的各種教學方法等。而目前已經在職並從事大眾教育的教師幾乎沒有進行過這方面的專業培養,缺乏特殊精英教育所必需的專業素質,無法滿足特殊精英教育的要求,且當前的師範教育課程並沒有著重培養這些素質,目前的師範教育體系中也缺少特殊精英教育專業。所以,在師範類院校建立專門的特殊精英教育專業或課程體系十分緊迫,除學科課程外,需加強對超智兒童的心理及生理特點的認識並提供針對性的教學方法,以及與之相關的各種課程,全方位地對有志加入特殊精英教育的師範生進行系統專業的培養,建立專業而優秀的特殊精英教育師資隊伍。這對於我國來說是一個全新的嘗試,但千裡之行始於足下,這一步需得毫不猶豫地踏出。
2.改善特殊精英教育工作者的激勵機制
提高特殊精英教育工作者的集體凝聚力事關整個特殊精英教育事業的成敗。有效的激勵機制是提高特殊精英教育工作者的工作積極性、培育健康的工作價值觀的重要措施,可以加快特殊精英教育的發展速度,反之則會造成優秀教學工作人員的流失,導致特殊精英教育無法順利進行。要改善激勵機制,具體需要做到以下三點:第一,激發教育工作者的內在動機,加深教育工作者對超智兒童特殊精英教育的認識,使其認識到工作的特殊意義,激發工作興趣和積極性;第二,利用外部的物質激勵手段,通過提高收入激發特殊精英教育教師工作動機;第三,滿足特殊精英教育教師的自我成長需要,如為其提供國內外進修機會、不定期地開展科研探討活動等,努力滿足不同層次超智兒童精英教育工作者的需求。
穩定且充足的資金是保證特殊精英教育各個環節順利進行、確保教育質量的重要條件。如果沒有充足的資金作基礎,特殊精英教育的硬體設施、軟體資源都無法得到保障,教學很可能無法正常開展。國防驅動型的美國對此尤為重視,從聯邦政府、州、學區各層為英才教育提供經費支持,聯邦政府從1959年到1962年曾撥款八億美元資助國內各級教育,其中較大部分用於資助英才教育,並從1988年開始為英才教育進行專項撥款,最高在2002年度達1125萬美元,州層面撥款峰值在2001年密西西比州達到生均10920美元。可見,資金保障是國家和政府的應有之舉,建議國家將特殊精英教育納入國家財政性教育經費,並在法律法規中體現出來,儘可能避免因資金原因導致教育困境。
超智兒童的培養有利於國家佔據某些專業領域的制高點,培養出國家所需要的特殊優秀人才。早在2000年就有學者指出「超常教育在我國教育法令中還沒有立法」,近年來也有學者在不懈地呼喊「英才教育勢在必行」「補齊創新驅動時代的教育短板」。可見,在科學技術迅猛發展、亟需創新性高端人才的當今世界,為特殊精英教育指定專門人員進行管理,提供成才渠道、培養方式、師資、資金等一系列支持,並為其提供政策、法律、法規保障已刻不容緩。激烈的國際競爭已使超智兒童的培養成了一個緊迫的戰略性選擇,只有從國家層面進行推動才能保障其健康快速地發展。總之,在科學技術迅猛發展、亟需創新性高端人才的當今世界,我國的特殊精英教育既有巨大的發展潛力,又積累了豐富的實踐經驗,雖然發展過程曲折,但只要我們加強國際借鑑,正視現有的不足,終將走出一條具有中國特色的特殊精英教育發展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