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播帶貨有「行規」!《網絡直播營銷行為規範》7月1日起施行

2020-12-24 同花順金融服務網

  經濟日報-中國經濟網北京6月30日訊 網絡直播營銷中良莠不齊,產品質量、虛假宣傳等損害消費者合法權益,甚至一些內容導向的問題屢出,亟待進行規範。日前,為了規範網絡直播營銷活動,促進其健康發展,中國廣告協會發布了《網絡直播營銷行為規範》(以下簡稱「規範」)。

  規範的主要內容

  規範包括前言,共6章44條。除了前言部分介紹制定出臺《規範》的工作背景外,全面涵蓋了網絡直播營銷活動普遍遵守的原則、針對不同主體的特定規範,鼓勵情形和實施保障等。

  規範側重為從事網絡直播營銷活動的商家、主播、平臺、主播服務機構(如MCN)和參與營銷互動的用戶等主體提供行為指南。

  該規範自今年7月1日起施行。「規範作為自律文件,主要是倡導引導自律自治,雖然不具有強制性,但也通過一定措施來保障自律的有效實施,如可以視情況進行提示勸誡、督促整改、公開批評,對涉嫌違法的,提請政府監管機關依法查處等。」中國廣告協會相關負責人表示,將加強對本規範實施情況的監測和評估,向社會公示規範實施情況,如發布「紅黑榜」,以扶正抑偏,激濁揚清。

  出臺經過

  為了規範網絡直播營銷活動,促進其健康發展,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子商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等法律、法規、規章和有關規定,同時,在前期工作基礎上,經過充分調研,徵求多方意見,得到國家市場監管總局有關單位、中國消費者協會的大力支持,包括阿里、字節跳動等頭部平臺企業等單位意見,中國廣告協會制定了該規範。

  據介紹,這是國內第一個關於網絡視頻營銷活動的專門自律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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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lj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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