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名兒童心理學家皮亞傑通過對偶故事法研究兒童的道德發展問題。
所謂對偶故事法是皮亞傑研究道德判斷時採用的一種方法。通過講述故事向被試兒童提出有關道德方面的難題,然後向兒童提問以此測定兒童是依據對物品的損壞結果還是依據主人公的行為動機做出道德判斷。由於皮亞傑每次都是以成對的故事測試兒童,因此,此方法被稱為對偶故事法。
對偶故事法示例如下:
(1)一個叫約翰的小男孩在他的房間時,家裡人叫他去吃飯,他走進餐廳。但在門背後有一把椅子,椅子上有一個放著15個杯子的託盤。約翰並不知道門背後有這些東西。他推門進去,門撞倒了託盤,結果15個杯子都撞碎了。
(2)從前有一個叫亨利的小男孩。一天,他母親外出了,他想從碗櫥裡拿出一些果醬。他爬到一把椅子上,並伸手去拿。由於放果醬的地方太高,他的手臂夠不著。在試圖取果醬時,他碰倒了一個杯子,結果杯子倒下來打碎了。
皮亞傑對每個對偶故事都提兩個問題:1.這兩個小孩是否感到同樣內疚? 2.這兩個孩子哪一個更不好?為什麼?
通過對偶故事法的觀察研究,皮亞傑提出了兒童的道德發展階段理論,把兒童的道德發展分為四個階段,具體內容如下圖所示。
皮亞傑道德發展階段理論
由皮亞傑提出的兒童道德發展階段理論我們可以看出:
1.第一階段:年齡在2-5左右歲的兒童處於前道德階段,所謂前道德即指無道德,沒有道德意識,此階段的兒童的思維以自我中心的,其行為直接受行為結果所支配。因此,這個階段的兒童還不能對行為作出一定的判斷,對於此階段兒童的教育不能通過長篇大論的道德教育,對其講道理或打罵來改變其錯誤行為,而應該通過對其各種行為結果的影響來間接改變兒童的行為。
2.第二階段:年齡在5-8歲左右的兒童處於權威階段,也稱他律道德階段,此階段兒童對道德的看法是呆板的遵守規範,只重視行為後果(打破杯子就是壞事),而不考慮行為意向。故而稱之為道德現實主義,因此,在此階段對兒童的教育要引導兒童掌握相應規範和遵守規則意義。
3.第三階段:年齡在9-11歲左右的兒童處於可逆性階段,也稱自律道德階段,此階段的兒童,不再盲目服從。已經開始認識到道德規範的相對性,同樣的行為,是對是錯,除看行為結果之外,還應考慮當事人的動機,故而稱之為道德相對主義,因此,在此階段對兒童的教育要多引導兒童分析人的行為動機,講解規範與動機的平衡,以促進起道德向自律階段發展。
4.公正階段:年齡在11歲左右的兒童處於公正道德階段,此階段兒童開始出現利他主義。傾向於主持公道、平等,體驗到公正、平等應該符合每個人的特殊情況,因此,在此階段對兒童的教育要多和其探討公正、平等的含義,促進兒童形成正確的道德觀念。
並不是所有的人道德水平最後都能發展到公正階段,因此,兒童道德的正確、正常發展更需要家長們正確的引導,往各位家長朋友不要掉以輕心,不能只關注孩子的學習成績,更應該關注孩子的道德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