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只知道事業單位跟公務員都是有編制的,也知道公務員是吃國家飯的,由國家財政撥款,但是事業單位就複雜多了,自從事業單位改革之後,人事制度就發生了變化,不僅有財政撥款,也有合同聘用制和備案制,你知道深圳事業單位實行什麼人事制度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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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們來看看編制和非編制的區別
編制人員就是具有國家正式編制的工作人員,其基本工資和地方性補助都是財政撥款的,要進入編制都要經過考試獲取資格。在編人員是單位的正式員工。
非編制人員就是事業單位自行聘用的(包括臨時工),不由財政撥款。 聘任制:是指用人單位通過契約確定與人員關係的一種任用方式。
一般是由用人單位採取招聘或競聘的方法,經過資格審查和全面考核後,由用人單位與確定的聘任人選籤訂聘書,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關係和受聘人員職責、待遇、聘任期等。
非在編人員都是不需要經過嚴格的考試和面試,也不需要單位具有財政撥款的名額需求,只要單位有需求就可以進行招聘,與聘用者之前籤訂的是聘用合同。
在聘用合同期滿之後,可以根據實際情況選擇續籤或者是不籤。但是正式員工不需要這些,只要是通過考試進入單位之後,就是正式員工。只要沒有違反單位的規定或者是自己主動提出辭職,那麼都是不會被辭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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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有哪幾種
現在的事業單位一般實行的人事制度有三種,合同制、聘用制、備案制
①聘用制:以合同的形式確定事業單位與職工基本人事關係的一種用人制度,即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在本單位的身份屬性通過與單位籤訂聘用合同確定。
②合同制:企業、事業單位通過籤訂合同招收的短期性工人。合同一般採取書面形式,內容包括時限、任務及共同遵守的各項義務等。
③備案制:我國境內所有用人單位招用依法形成勞動關係的職工,都應到登記註冊地的縣級以上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辦理勞動用工備案手續,用人單位新招用職工或與職工續訂勞動合同的,應自招用或續訂勞動合同之日起30日內進行勞動用工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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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事業單位實行什麼管理制度
根據深圳事業單位招考公告所示:
擬聘人員經公示,沒有投訴、經查投訴不實或投訴屬實但不影響聘用,且不違反《深圳市事業單位常設崗位工作人員招聘辦法》(深人社規〔2012〕16號)等文件關於聘用、迴避等有關規定的,由用人單位按規定時間向市委組織部或市人力資源保障局申報辦理聘用備案手續;所聘人員按我市新出臺的崗位管理制度及相關政策實施管理。無正當理由並經組織或人力資源部門批准1年內(從筆試之日起算)未辦理聘用手續的,考試成績失效,取消其聘用資格。
根據《深圳市事業單位職員管理辦法(試行)》(文號:深府令第137號)可以知道:
深圳事業單位聘用職員實行聘期制,每一聘用期一般不超過5年,法律、法規及本辦法另有規定的除外。職員工齡滿25年或者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10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10年,提出訂立聘用至退休的合同的,事業單位應當與其訂立。
深圳事業單位首次聘用的職員,可以規定試用期,但試用期最長不超過6個月。試用期包括在聘用期限內。職員聘用合同期滿或雙方約定的合同終止條件出現,合同即行終止。職員聘用合同期滿,雙方願意續聘的,直接續籤聘用合同。若一方不同意續聘,應在合同期滿之前30日書面告知對方。職員聘用合同經雙方協商同意,可變更或解除。解除合同的,應報人事主管部門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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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事業單位待遇不會差
其實不管實行什麼制度,深圳事業單位的待遇都不會太差,何必非要執著是不是「金飯碗」,只要在崗位好好努力,續合同是很正常的事情。考得上先再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