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誕節,南京市民吳先生帶著家人到江東北路附近的一家自助餐廳吃飯。進門後,吳先生被告知要先買單並交納20元押金,如果浪費食物了,押金不再返還。吳先生覺得心裡怪怪的,杜絕浪費完全可以「溫馨提示」,這錢收得到底合不合理呢?
25日中午,記者以食客的身份來到位於江東北路附近的這家「歡樂牧場」自助火鍋餐廳,在門口的收銀臺區,醒目地張貼著這樣的標識:凡來本店的顧客,單桌收取20元押金,10人以上每人收取10元押金。
記者看到,押金卡背面寫著:「就餐完畢浪費菜品(包括鍋內和桌上)達100克,押金概不退還」等字樣。對此,不少顧客表示,收取押金明顯是對顧客的不信任。
歡樂牧場餐廳的秦經理告訴記者,他們所有的店鋪都採取了這樣的做法,就是不希望顧客浪費。看著沒吃完的東西,唯一的方法就是倒掉,為了防止大量食物浪費,他們才想到了收取押金的方法。
秦經理表示,對怎麼杜絕浪費,又不得罪消費者,商家左右為難。收取押金目的其實是給顧客一個提醒,根據目前來看,餐廳平均每天只會有1-2人會被「沒收」押金。雖然出發點是好的,但是單方面有這樣的「約束性」條規,是否符合法律規定呢?法律人士表示,收取『防浪費押金』是企業經營中的自主行為,但沒有相關的法律依據。
專家表示,杜絕浪費的出發點是好的,但是做法不妥當。完全可以通過獎勵、鼓勵等方式來倡導節約。比如給「吃光光」的顧客發代金券,不浪費的食客可獲得貴賓卡和幸運彩票一份等等,畢竟這種以獎代罰的方式更能讓顧客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