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合同證明書範本,解除合同和終止合同的區別

2020-10-04 企服國際

合同解除——解除合同證明書範本

茲有我司與*****公司於****年**月**日籤訂的《******協議》(編號:********),因*****公司的項目計劃調整致使《*******協議》的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經雙方友好協議於****年**月**日解除《******協議》,並且我司與****公司的各項費用已結算完畢。

特此證明!

****公司

****年**月**日

以上就是華律小編幫大家整理出來的合同解除範本,大家在訂立合同前,一定要先考慮清楚哦!

合同解除——解除合同和終止合同的區別

解除合同和終止合同的區別

合同終止雖然包括合同解除,但是合同終止不全部是因為合同解除造成的。值得注意的是,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條件。解除合同的條件成就時,解除權人可以解除合同。

合同解除是合同終止的一種形式,合同終止有多種形式,包括履行完畢終止、合同解除終止、混同終止等。合同解除必然導致合同終止,但合同終止不全是因為合同解除導致的。

合同法中關於合同終止和解除的規定。第九十一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的權利義務終止:

(一)債務已經按照約定履行;

(二)合同解除;

(三)債務相互抵銷;

(四)債務人依法將標的物提存;

(五)債權人免除債務;

(六)債權債務同歸於一人;

(七)法律規定或者當事人約定終止的其他情形。

第九十二條合同的權利義務終止後,當事人應當遵循誠實信用原則,根據交易習慣履行通知、協助、保密等義務。

第九十三條當事人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條件。解除合同的條件成就時,解除權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九十四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屆滿之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主要債務;

(三)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主要債務,經催告後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

(四)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債務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為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五)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

合同解除——合同解除:解除合同的途徑包括哪些?解除的生效日期是什麼時候

解除合同的途徑包括哪些

合同的解除可以通過以下兩種途徑:

一、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

是指當事人雙方經過協商同意,將合同解除。

二、具備法定解除合同的情形。

一)具備以下條件,不必經對方當事人同意,只需向對方作出解除合同的意思表示,就可以解除合同:

1.當事人約定的解除合同的條件成就;

2.因不可抗力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的;

3.在履行期限屆滿之前,另一方當事人明確表示或者以其行為表明不履行主要義務的;

4.另一方當事人遲延履行主要債務,經催告後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的;

5.另一方當事人遲延履行債務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為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的;

6.法律規定的其他解除情形。

不具備上述條件,一方當事人不能解除合同。

二)解除合同的權利應當滿足的條件

1、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

2、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的是主要債務。

3、經另一方催告。

4、遲延履行一方在催告後的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

5、因違約致使不能實現合同。

6、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

三)當事人根據約定解除權和法定解除權主張解除合同的,應當通知對方。

通知可以是口頭的,也可以是書面的,合同自通知到達對方時解除。口頭通知的,口頭告知籤訂合同的對方當事人時即為到達;書面通知的,通知送達對方當事人或其指定的人籤收即為到達。

對方當事人接到解除合同的通知後,認為不符合約定的或者法律規定的解除合同的條件,不同意解除合同的,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確認能否解除合同。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解除合同應當辦理批准、登記手續的,未辦理有關手續,合同不能解除。

解除的生效日期是什麼時候

在合同解除需經有關部門批准時,有關部門批准解除的日期即為合同解除的日期。在合同解除不需有關部門批准時,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之時就是合同解除生效之時,或者由雙方當事人商定解除生效的日期。

合同解除——什麼是合同解除權

什麼是合同解除權

合同解除權就是合同當事人依照合同約定或法律規定享有的解除合同的權利,它的行使直接導致合同權利義務消滅的法律後果。

行使合同解除權的方法,《合同法》第96條規定:「當事人一方依照本法第九十三條第二款、第九十四條的規定主張解除合同的,應當通知對方。合同自通知到達對方時解除。對方有異議的,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確認解除合同的效力。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解除合同應當辦理批准、等記等手續的,依照其規定。」可見,解除權行使的方式主要可分為通知與進行批准,登記。

合同解除權的性質屬形成權。所謂形成權,是指權利人依自己的單方意思表示就可以使民事法律關係發生、變更或消滅的權利。根據形成權的法律特徵,在通常情況下,形成權以單方意思表示方式行使;也就是說,實現形成權既不需要向法院提出請求,也不需要進行強制執行,所以行使形成權不需要法院的裁判。不過在例外情況下,形成權只能通過司法途徑來行使,此類形成權又稱為形成訴權,它主要出現在親屬法和公司法中,如婚姻關係的解除以及公司代表權限的剝奪、公司解散、開除股東等。而合同解除權為形成權,屬於私力救濟權,由債權人單方作出意思表示即可。一般而言,主張解除的當事人不必向法院或仲裁機構提起確認之訴,但主張解除的當事人必須將解除合同的通知送達對方當事人能夠控制的地方。

合同解除——單方解除合同的法律後果

單方解除合同的法律後果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8條規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對當事人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應當按照約定履行自己的義務,不得擅自變更或者解除合同。單方擅自解除合同,違反了合同法的有關規定,應就其違約行為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合同法》第113條規定: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損失賠償額應當相當於因違約所造成的損失,包括合同履行後可以獲得的利益,但不得超過違反合同一方訂立合同時預見到或者應當預見到的因違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損失。

《合同法》第114條規定: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違約時應當根據違約情況向對方支付一定數額的違約金,也可以約定因違約產生的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約定的違約金低於造成的損失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增加。

合同解除——單方解除合同的注意事項

單方解除合同的注意事項

根據我國《合同法》第93、94、95、96條規定,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條件,解除合同的條件成就時,解除權人可以解除合同。對應當主張解除合同的,應當通知對方。合同自通知到達對方時解除。

一、行使單方解除權的注意事項

1、解除合同通知書應規範書寫,其內容必須提及法定或者合同約定的解除合同條款及相應解除權,具體內容應包括:

(1)當事人之間訂立合同的事實。

(2)當事人違約等導致發生合同解除權的事實。

(3)合同中約定的合同解除權。

(4)絕對明確的解除合同的意思表示。

(5)對違約情況追究的權利保留。

2、要在合同約定的合同解除權行使期限內,向對方發出解除合同的通知。

3、無論通知採取何種方式,應當滿足以下條件:

(1)足以證明你向對方發出了通知;

(2)足以證明發出通知的時間;

(3)表明發出通知的主要內容。關於對方是否收到,只需依一般之通常情況,即通知到達違約方住所地或系統可以及時到達即可。

二、對於單方解除合同的理解

在我國非標準格式合同中,也常出現類似約定,如:「守約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無須徵得違約方同意,解除合同的書面通知送達到違約方後生效」等。我們可以將此類條款理解為:

1、解除合同行為生效要件是合同一方存在預期違約、遲延履行或是合同雙方約定的其他違約行為。是守約方獨立於違約方實行的單方民事行為;

2、解除合同應有時限規定,當違約方的不作為導致對方權利喪失或利益損失時,守約方必須在合同約定期限內發出解除合同通知書;

3、解除合同通知書到達違約方後即可生效。

合同解除——解除合同協議書範本

解除合同協議書範本

甲方:

乙方:

根據實際情況,在平等協商,自願互諒的基礎上,本於誠信,甲乙雙方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甲乙雙方同意解除2007年7月16日籤訂的《工程承包合同》及其它相關協議。自協議解除之日起,甲乙雙方彼此之間的權利、義務關係自行消滅。甲乙雙方相互不再以任何形式追求對方的違約責任。

第二:甲乙雙方同意對於合同訂立、執行過程中各自的任何形式的損失自行負責擔。

第三:鑑於合同未能履行是由於客觀經濟形勢變遷造成的,甲方同意於本協議籤訂之日一次性退還乙方已經交納的甲方施工管理費16.5萬元;待該工程施工完成計量結算後(2007年12月6日前)甲方退還乙方已交納甲方10萬元履約保證金。

第四、甲乙雙方都保留通過訴訟解決本合同爭議的權利,在本協議生效後,如果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協議約定的義務,另一方有權尋求通過訴訟解決爭議。在訴訟過程中,本協議將不利於違約方的解釋。

第五、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籤字:

乙方籤字:

日期:

律師推薦:閔行律師邵陽律師朝陽律師河西律師

合同解除——解除房屋租賃合同通知書範本怎麼寫

解除房屋租賃合同通知書範本怎麼寫

解除租賃合同通知書(範本)

xx先生(女士):

我與你於xx年xx月xx日就位於xx市xx區xx大街xx號xx區xx號樓(具體門牌號)的房屋籤訂的《租賃合同》,現依據《合同法》的約定,特依法通知解除租賃合同。

望收函後10日內,遷出該房屋。否則我將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雙方籤訂的上述租賃合同的約定,追究你的責任,由此產生的一切法律後果,由閣下自行承擔。

特此通知!

出租人:XX

日期:XX年XX月XX日

合同解除——合同解除的條件

【合同解除的條件】

一、合同的法定解除條件

合同法第94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該合同失去意義,應歸於消滅。在此情況下,我國合同法允許當事人通過行使解除權的方式消滅合同關係。

2.在履行期限屆滿之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主要債務。此即債務人拒絕履行,也稱毀約,包括明示毀約和默示毀約。作為合同解除條件,它一是要求債務人有過錯,二是拒絕行為違法(無合法理由),三是有履行能力。

3.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主要債務,經催告後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此即債務人遲延履行。根據合同的性質和當事人的意思表示,履行期限在合同的內容中非屬特別重要時,即使債務人在履行期屆滿後履行,也不致使合同目的落空。在此情況下,原則上不允許當事人立即解除合同,而應由債權人向債務人發出履行催告,給予一定的履行寬限期。債務人在該履行寬限期屆滿時仍未履行的,債權人有權解除合同。

4.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債務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為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對某些合同而言,履行期限至為重要,如債務人不按期履行,合同目的即不能實現,於此情形,債權人有權解除合同。其他違約行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時,也應如此。

5.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法律針對某些具體合同規定了特別法定解除條件的,從其規定。

二、合同協議解除的條件

合同協議解除的條件,是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解除原合同關係。其實質是在原合同當事人之間重新成立了一個合同,其主要內容為廢棄雙方原合同關係,使雙方基於原合同發生的債權債務歸於消滅。

協議解除採取合同(即解除協議)方式,因此應具備合同的有效要件,即:當事人具有相應的行為能力;意思表示真實;內容不違反強行法規範和社會公共利益;採取適當的形式。

【分類】

一、單方解除和協議解除

1、單方解除,是指解除權人行使解除權將合同解除的行為。它不必經過對方當事人的同意,只要解除權人將解除合同的意思表示直接通知對方,或經過人民法院或仲裁機構向對方主張,即可發生合同解除的效果。

2、協議解除,是指當事人雙方通過協商同意將合同解除的行為(《合同法》第93條第1款)它不以解除權的存在為必要,解除行為也不是解除權的行使。中國法律把協議解除作為合同解除的一種類型加以規定,理論解釋也不認為協議解除與合同解除全異其性質,而是認為仍具有與一般解除相同的屬性,但也有其特點,如解除的條件為雙方當事人協商同意,並不因此損害國家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解除行為是當事人的合意行為等。

二、法定解除與約定解除

1、合同解除的條件由法律直接加以規定者,其解除為法定解除。在法定解除中,有的以適用於所有合同的條件為解除條件,有的則僅以適用於特定合同的條件為解除條件。前者為一般法定解除,後者稱為特別法定解除。中國法律普遍承認法定解除,不但有關於一般法定解除的規定,而且有關於特別法定解除的規定。

2、約定解除,是指當事人以合同形式,約定為一方或雙方保留解除權的解除。其中,保留解除權的合意,稱之為解約條款。解除權可以保留給當事人一方,也可以保留給當事人雙方。保留解除權,可以在當事人訂立合同時約定,也可以在以後另訂立保留解除權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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