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廖木興/圖
教育部明確教師懲戒權,廣東有老師認為
古語有云 「嚴師出高徒」,但隨著時代變化,學生和家長自我保護意識不斷增強,教師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一度受到重罰,如今年8月,山東日照某班主任因用課本抽打了兩名逃課的學生,被停職一個月且被納入信用「黑名單」。
11月22日,司法部、教育部發布《中小學教師實施教育懲戒規則(徵求意見稿)》(下稱《規則》)指出,教育懲戒是教師履行教育教學職責的必要手段和法定職權,可根據學生違規違紀的情節輕重採用不同懲戒手段。同時,徵求意見稿也為教師行為列出了「禁止清單」。
新快報記者在採訪中發現,多數家長都認可老師的懲戒權,認為對待問題學生,適當懲戒是必須的。心理專家則強調,要實現懲戒有度,老師和學生、家長之間就必須建立信任,這對老師自身提出了較高的要求。
■新快報記者 陳思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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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確教師懲戒權
廣東走在全國前列
教師懲戒權一直備受關注,今年7月,中共中央、國務院印發《關於深化教育教學改革全面提高義務教育質量的意見》(簡稱《意見》),首次明確提出教師懲戒權,並要求制定實施細則。
其實,在《意見》發布前3個月,廣東省已公布《廣東省學校安全條例(草案)》(簡稱《條例》),提出中小學教師可採取一定的教育懲罰措施,在全國率先用立法賦予老師教育懲戒權,但未對使用懲戒的情況、措施等作出詳細規定。
今年9月,廣東省人大常委會首次審議《條例》,對教育懲戒權作出具體規定,符合懲戒條件的情況下,教師可以採取責令站立、慢跑等與其年齡和身心健康相適應的教育措施。但 「罰站罰跑」的規定是否屬於體罰和變相體罰受到爭議,隨後在11月15日發布的《廣東省學校安全條例(草案修改稿徵求意見稿)》中,刪除了「罰站罰跑」條款,修改為「可以根據實際情況採取與其年齡和身心健康相適應的教育懲戒措施」。
廣州市花都區一民辦學校年級組長皮老師表示,從《條例》變化可以看出,教育懲戒權是備受關注又備受爭議的議題,多數人接受教育應該有懲戒權,但對於懲戒權的使用及教師、學生安全和尊嚴的保護有所顧忌,這就需要進一步細化規則條款,明確實施懲戒的條件、方式。
皮老師說,在最新發布的《規則》中,進一步將教育懲戒分為一般懲戒、較重懲戒、嚴重懲戒、強制措施四個層級,也提到了罰站、面壁、適當增加運動要求等懲戒方式,可見「罰站罰跑」類懲戒有一定合理性,對於教師把握實施懲戒的度有一定幫助;但是《規則》裡一些規定仍然比較含糊,比如對學生有哪些具體違規行為可以實施相應級別懲戒並沒有明確界定,實際執行中還是要依靠教師自行判斷,沒有細則保障可能會影響懲戒權的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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懲戒並非目的,正面管教更能教育好學生
對於懲戒權的確認,多位老師表示,懲戒不是目的,糾正學生錯誤的行為或傾向才是核心,懲戒外還有多種方式可以實現。
廣外教育集團某分校的班主任羅老師表示,班裡有學生此前就讀的學校採用高壓管理,班級紀律和學生人際問題曾氣走數位班主任。他剛接手班主任工作時,有家長表示信任老師,也對他說過,「孩子不聽話你就打」。但羅老師認為, 「打罵式的教育對現在的學生效果短暫,正面管教才是更有效的方式。」
羅老師沒有用棍棒,而是用學生愛面子的心理樹立權威和信任。「學生看到我每天時髦靚麗,開開心心,覺得十分給他們長臉;他們自然而然想要表現更好,也給我長臉。」隨後,羅老師重新制定了班規,讓每個學生輪流成為紀律、衛生等班務的管理者、監督者。「負責管理的學生一開始都會抱怨其他同學不配合、難以管理,但這正是他們將心比心、換位思考的時候,他們體會到了管理班務的難處,也知道了配合班級管理的好處,班裡的人際關係更和諧了。」在懲戒措施上,羅老師也採用特別的方式,比如讓違規學生表演節目等。隨著正面管教的實施,班裡形成了積極向上的氛圍,學生的精神面貌和學習意願不斷提升。
祈福英語實驗學校的韓老師表示,傳統的教育中傾向實施打壓、懲戒等挫折教育,可能會取得一定效果,但容易故態復萌,她主張的是賞識教育,採用溫柔感化和激勵引導並進的方式。初中階段的學生對於嚴肅的批評甚至責罰往往接受不了,用靈活委婉的方式教育、鼓勵,耐心對待他們,並提供解決問題的指導,既保護學生的自尊、自信,也促進師生情感交流;此外,對於學生好的表現及時給予表揚,即使僅僅獎勵一包薯片,學生也會感到開心,覺得受到了認可,從而強化學生的正向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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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長認可老師的懲戒權,但老師應以身作則
「現在一些老師不太敢管問題學生,這不僅不利於問題學生的成長,也會影響到其他學生。」二年級學生家長梓繁媽媽對於落實教師的教育懲戒權十分贊同。「之前我孩子班裡有個學生,喜歡無故拍打、推倒其他同學,擾亂課堂紀律,老師多次溫和教育也沒有效果,這個學生的家長也百般推脫。」因此她認為,對於個別不受管教的學生,也許發揮懲戒權才能夠更有效地達到教育目的,懲戒權的明確消除了老師的顧慮。
六年級學生家長釗爸也認為,由於家長投訴、老師缺乏保障,老師們對問題學生可能不敢管或者難以管到底。但他也疑慮,老師可能過度懲戒,從而影響到學生的心理健康。
對此,二級心理諮詢師徐麗娟表示,不同的學生對待懲戒的「耐受力」不同,有的學生會因點名批評感到傷害自尊,有的學生可能在體罰後仍然情緒穩定,懲戒有度不僅體現在不同級別的懲戒方式上,也體現在對待不同學生使用不同的懲戒方式上。
因此,實現懲戒有度需要老師對學生十分了解,家長和學生也十分信任老師。為此,徐麗娟建議,讓家長和學生參與到學校或班級規則的制定中,和老師共同劃定懲戒的範圍、程度,明確老師在管教過程中的責任邊界,從而提升懲戒權的合理性、可操作性。
此外,老師也要嚴於律己,以身作則,嚴謹地使用懲戒權,並加強與家長溝通,使學生和家長「服氣」,當學生和家長從心底裡認可老師,老師的適度懲戒才能發揮效果,形成教育管理的正向循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