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中國古代的「小說」概念有兩種意義:文獻目錄學意義和文學意義。班固《漢書·藝文志》確立了文獻目錄學意義的小說概念,小說指文言形式、瑣碎不經、可補史闕的材料雜纂。在文獻目錄學意義的小說基礎上發展出以唐傳奇為代表的雜傳記;市井伎藝又以文獻目錄學意義的小說和雜傳記為表演素材,催生了白話通俗小說。基於雜傳記和白話通俗小說,產生了文學意義的小說概念。從宋代開始,「小說」既指文獻目錄學意義的雜纂筆記,也指市井伎藝和相關的話本,兩種概念開始並行。文獻目錄學意義的小說概念一直佔據正統,從東漢應用到清末。文學意義的小說概念則從明代嘉靖年間開始,才被頻繁使用,多指白話通俗文學。
呂玉華
原載《視角與方法——復旦大學第三屆中國文論
國際學術研討會論文集》,鳳凰出版社,2013
「六經國史而外,凡著述皆小說也……」(馮夢龍《醒世恆言·序》)此語雖不準確,卻也說明了中國古代小說包羅之廣、品類之豐富,正因為包羅太廣,故「最易混淆者小說也」(胡應麟《少室山房筆叢》)[1]。直到今天,諸多研究中國古代小說理論的著作開篇第一件事就是辨析「小說」概念。[2]古代「小說」的概念是在傳承過程中逐漸分化、演變的,「某種概念的歷史並不總是,也不全是這個觀念的逐步完善的歷史以及它的合理性不斷增加、它的抽象性漸進的歷史,而是這個概念的多種多樣的構成和有效範圍的歷史,這個概念的逐漸演變成為使用規律的歷史。」[3]
中國傳統學術意義上的「小說」乃是一個文類概念,總括各類不入經史的雜著,內容極其駁雜。「『小說』一詞最早見於《莊子·外物》,但原意不是指一種著作文體。小說作為一種著作,甚至作為一種學派,獨立成為一家之言,是在班固的《漢書·藝文志》裡才出現的。」[4]小說的原初概念也以班固《漢書·藝文志》表達得最為完整和明確。
小說家者流,蓋出於稗官。街談巷語,道聽途說者之所造也。孔子曰:「雖小道,必有可觀者焉,致遠恐泥,是以君子弗為也。」然亦弗滅也。閭裡小知者之所及,亦使綴而不忘。如或一言可採,此亦芻蕘狂夫之議也。[5]
從班固的著錄和判斷來看,漢代的小說是瑣碎的、無重大意義的、多舛訛的,「小說」屬諸子之列。「子曰:『道聽而途說,德之棄也。』」(《論語·陽貨》)北宋邢昺疏曰:「聞之於道路則於道路傳而說之,必多謬妄,為有德者所棄也。」[6]道聽途說既為有德者嫌棄,自然屬於「不可觀」。那麼,班固何以著錄小說呢?
先秦直到漢代,書寫仍然是一件不易為的事情,讀書識字者少,書寫的材料難得,則古人對於要書寫的內容很慎重,只有具備重大意義和價值的事情、言論才值得記錄。「古人未有無所為而著書者。小說家雖不能為『六經之支與流裔』(漢志論九流語),然亦欲因小喻大,以明人事之紀,與後世之搜神志怪,徒資談助者殊科,此所以得與九流同列諸子也。」[7]可見,即使小說家「淺薄」、「迂誕」,也是有為而作的。
與此同時,人們的言談趣味也是與生俱來的。書寫典重,無妨閒談。最初小說的產生恐怕也多緣於趣味,因為這些瑣碎散亂的不經之談,可以給談論者和聽眾一種愉悅、一種小小的教益甚至一種窺視秘密的趣味,更多的記錄形式是口耳相傳,沒有載諸竹木的資格。先秦至漢代,也同時伴隨著書寫方式的進步,毛筆、紙張得到改良,書寫的心情更加輕鬆隨意,原本的道聽途說、飯餘閒談說完即止,而今其「因小喻大以明人事之紀」的部分,就可能被有意記錄下來了。瑣碎的言談、瑣碎的記錄,自然多有謬誤,不被看重也屬情理當中。
文字材料已經書於竹木,棄之可惜,不免給它尋找存在的意義。漢代獨尊儒術,儒家經典作為依據自然最有說服力。班固引用的孔子語,實為《論語·子張》中子夏曰:「雖小道,必有可觀者焉;致遠恐泥,是以君子不為也。」所謂「小道」,就相當於「小說」,鄭玄注曰:「小道,如今諸子書也。」何晏《集解》曰:「小道謂異端。」這個「觀」,也是「興、觀、群、怨」之觀。《論語正義》曰:「此章勉人學為大道正典也。小道謂異端之說,百家語也。雖曰小道,亦必有小理可觀覽者焉,然致遠經久則恐泥難不通,是以君子不學也。」[8]
《漢書·藝文志》的編纂底本是劉向、劉歆父子的《七略》。班固對《七略》又「刪其要」,即取其精要,作了刪減調整,又作了辨偽工作,發展了《七略》的體例,而為《漢書·藝文志》。則「小說家」這個名稱,應該是班固繼承了劉氏父子的說法,也可能是當時社會上的通稱。如桓譚有論:「小說家合叢殘小語,近取譬論,以作短書,治身理家,有可觀之辭。」(《新論》)與《漢書·藝文志》的定義如出一轍。對於「小說」、「小說家」的看法,已成為一種集體認識,並且是逐漸形成的,可以代表漢代主流觀念。
《漢書·藝文志》是在尊儒的大框架之下,包容各家思想,對於各類文體進行了客觀展示。小說家的著錄位置,在「諸子略」之後,「詩賦略」之前,這種安排,說明了小說家應當是諸子末流,乃學術意義上的知識總匯,與諸子著作同樣是散體的敘事說理形式,僅僅是理論的系統性和價值的重要性上次於諸子。小說被列於諸子之末,作為「正經」的補充,是符合實際情況的,也是恰如其分的安排。「小說」這個名稱,也是恰如其分的,形象地說明了這類言論瑣碎、無足輕重的性質。小說這種文類本身就是依附史學著作而存在的,它的名稱乃是相對於「大道」而言,它的性質乃是相對於經史的堂皇及重要而言。
在班固的時代,詩賦的抒情特徵、韻文特徵、個人化色彩和有意創設的藝術手法等非常鮮明,此時的小說顯然並不具備詩賦這些更文學化的特徵。《漢書·藝文志》將小說置於諸子略和詩賦略中間,也客觀呈現出小說家的過渡性,是由學術記錄向文學創作的過渡。這種安排,不管有意還是無意,都符合了小說文類在這個階段的特徵。
劉向、劉歆、班固等人的文學意識仍很淡薄。班固本人就是辭賦家,但是他批評漢賦「虛辭濫說」(《漢書·司馬相如傳贊》)、《離騷》之「虛無之語」(《離騷序》),仍秉承純粹的史家徵實觀念。具體到《漢書·藝文志》,班固正是以史家的、儒學的眼光來看待傳世文獻,並為之辨彰源流。由此亦可見,糾纏於《漢書·藝文志》所著錄的這十五家小說究竟有多少文學意味,實在是一個偽命題。對於漢代的歷史學家們來說,這些小說無非就是經學標準之下的淺薄記錄、無稽之談,僅僅出於不廢文字的目的,將之記錄在案,以供莫須有的備查,別無重大意義。這十五家一千三百十八篇,學者研究發現其中多數是鈔纂之書,內容龐雜;[9]至南朝梁時僅餘《青史子》,至隋代已經全部亡佚。[10]對於後世文學意義的小說創作,《漢書·藝文志》中的小說也許沒有任何作用,可能連素材價值也不存在。
因此,《漢書·藝文志》對小說的著錄,其意義不僅在於提供了當時小說的目錄,更在於著錄這種行為本身。班固在主觀意識上不妨輕視小說,但他將之鄭重記錄在史著中,就使小說擁有了被關注的機會。史著的重要性毋庸置疑,能夠被納入史著,哪怕是列於末流,也相當於獲得了一種認可,更何況班固還進行了明確的價值判斷。
班固將小說劃在「可觀者」之外,同時,他也以史學為標準,確立了「小說」概念的重要特徵。小說者,其來源——稗官、街談巷語者、道聽途說者、閭裡小智者、芻蕘狂夫,其思想內涵——淺薄、迂誕依託等,其文本形態——瑣碎、雜纂,其功用——裨補史闕、有益教化。這種小說,就是中國文獻目錄學所認可的正統小說,也就是有資格進入正史之「藝文志」、「經籍志」著錄目錄的。文獻目錄學意義的小說概念,其範圍、定義一直從東漢保持到清末。此類小說文本,是古典文獻當中的大宗;與其有關的理論,當然也是重要的小說理論。
從《漢書·藝文志》以後,在歷代的史書當中,小說擁有了自己的位置,雖然經常有所變動,但萬變不離其宗,總是被目為史之支裔,多歸屬於子部。其特徵為文言、雜纂、內容包羅萬象。也就是說,在實際歸類的操作當中,「小說」等同於雜貨筐,「蓋舊時史官,以三部無可歸屬者納諸子,而又以子部他類所無可歸屬者,納諸小說類,故小說類最雜」[11]。
《漢書》之後的正史當中,《隋書》、《舊唐書》有「經籍志」,《新唐書》、《宋史》、《明史》有「藝文志」,其中均有「小說」之目。
《隋書·經籍志》中小說列於子部,在儒、道、法、名、墨、縱橫、雜、農諸家之後:
小說者,街說巷語之說也。《傳》載輿人之誦,《詩》美詢於芻蕘。古者聖人在上,史為書,瞽為詩,工誦箴諫,大夫規誨,士傳言而庶人謗。孟春,徇木鐸以求歌謠,巡省觀人詩,以知風俗。過則正之,失則改之,道聽途說,靡不畢紀。《周官》,誦訓「掌道方志以詔觀事,道方慝以詔闢忌,以知地俗」;而訓方氏「掌道四方之政事,與其上下之志,誦四方之傳道而觀衣物」,是也。孔子曰:「雖小道,必有可觀者焉,致遠恐泥。」[12]
小說處於一個分野的位置,前面是偏重文化思想的學說理論,其後是兵、天文、歷數、五行、醫方等應用性學科。《隋書·經籍志》的編者是有意採取這種歸類順序,「《易》曰:『天下同歸而殊途,一致而百慮。』儒、道、小說,聖人之教也,而有所偏。兵及醫方,聖人之政也,所施各異。世之治也,列在眾職,下至衰亂,官失其守。或以其業遊說諸侯,各崇所習,分鑣並鶩。若使總而不遺,折之中道,亦可以興化致治者矣。《漢書》有《諸子》、《兵書》、《數術》、《方伎》之略,今合而敘之,為十四種,謂之子部。」[13]小說與儒、道一樣,皆為聖人之教,可以知風俗得失,《隋書·經籍志》具體著錄了二十五部小說。按照今天的文學觀念可以稱為小說的作品,如《穆天子傳》在史部起居注類,《漢武帝故事》在史部舊事篇,《山海經》在史部地理類,《搜神記》在史部雜傳類。尤其雜傳類中,多有鬼神故事,如《神仙傳》、《列異傳》、《幽明錄》等,僅從書名上就可以推知其內容。由這些歸類以及上述目錄可見,《隋書》的「小說」類不以故事性、虛構性、創造性為收錄標準,瑣事、瑣語、雜纂方是其顯著的共同特徵。
《舊唐書·經籍志》子部小說家的著錄位置等同於《隋書·經籍志》,在儒、道、法、名、墨、縱橫、雜、農諸家之後,「九曰小說家,以紀芻辭輿誦」(《舊唐書》卷四十六)。《舊唐書·經籍志》對於小說的著錄和《隋書·經籍志》並無二致,而《新唐書·藝文志》當中的小說家則實現了顯著的擴容。[14]
《新唐書·藝文志》小說類除了《燕丹子》、《博物志》、《笑林》、《世說》等傳統項目之外,又新增了大量唐人著作,如狄仁傑《家範》、牛僧孺《玄怪錄》、張讀《宣室志》、裴鉶《傳奇》、陸羽《茶經》等。不論內容,但看形式,這些著作皆稟承雜纂、瑣語、瑣事的小說傳統,是多種材料的綴輯之作。
對於鬼神題材的處理,更是《新唐書·藝文志》的一大特色,原本在《隋書·經籍志》、《舊唐書·經籍志》中列入史部雜傳的眾多作品,都被收編入了子部小說,如幹寶《搜神記》、劉義慶《幽明錄》、顏之推《冤魂志》等。歐陽修等人的這種重新分類暗含貶損,即這些作品不配入史部,只適合作小說。但是在客觀效果上,這些作品被歸入小說類,實際上是放寬了小說類的收錄標準,實現了小說陣容的擴張。
《新刻出像增補搜神記》書影有學者認為:「《新唐書·藝文志》把神怪靈異等納入小說,反映了北宋人對小說的認識,即將小說限制在虛構的或傳奇的,總之是藝術化地寫人寫事的領域內。這種觀念沒有在專門的理論領域裡樹立起來,而僅表現於目錄,這又一次提醒我們,中國古代目錄學對於文學研究具有多麼重要的意義。這無聲的宣示,對於研究小說觀念的發展具有不可低估的意義,在文學史上具有重要的價值,它對後世產生了深遠的影響。」[15]本文則認為《新唐書·藝文志》雖然收錄標準有所放寬,把一些神怪靈異之作納入了小說的範圍,但是北宋人對小說的認識並不是「將小說限制在虛構的或傳奇的,總之是藝術化地寫人寫事的領域內」,而是仍然沿襲班固的觀念,對小說基本內涵的認識並無任何擴容,把神怪靈異之類虛構題材歸入小說,正是對小說「迂誕」特徵的強調。倘若說《新唐書·藝文志》認可了小說是虛構的、傳奇的、藝術化寫人寫事的,那麼,最符合這些特徵的唐傳奇作品何以不被收錄呢?
傳統文獻目錄一般不著錄單篇,而傳世的唐傳奇多為單篇,這可能是《新唐書·藝文志》不予收錄的原因之一。但是,同樣單篇行世的《補江總白猿傳》卻為何被收錄在內呢?那麼,僅僅以單篇不入目錄來解釋多數唐傳奇不見收,理由就不充分了。本文認為必須要結合史書編撰時期的文學觀念來看。
從《隋書》到《舊唐書》、《新唐書》,正是唐宋時期,在這個階段裡,文言小說——傳奇發展壯大至成熟,產生了眾多佳作,今人稱之為小說文體的獨立。[16]可是,小說理論觀念與小說創作的成就並不匹配。唐宋時代的人,並不以為這種文言的故事性的文章是新的文體,而是把它看作史傳旁裔。《補江總白猿傳》被視為小說而收錄,同樣單篇行世的諸多唐傳奇《鶯鶯傳》、《霍小玉傳》、《柳毅傳》等均不見收,這種情形不能僅僅以單篇不入書目來解釋,還應該考慮到作品的主人公之虛實。《補江總白猿傳》的主人公是真實人物歐陽紇,其子乃大名鼎鼎的書法家歐陽詢,而鶯鶯、霍小玉、柳毅等卻是純粹的虛構人物。或許正是因為這種情況,在《新唐書·藝文志》的編者看來,《補江總白猿傳》雖然事涉仙妖,卻有真實基礎,不可否定,可以歸入小說,以補正史之闕。
從《新唐書·藝文志》的小說著錄情形可以看出一個優先次序:首先,真人真事的瑣聞瑣語最有價值,可以補史之闕;其次,真人而涉及虛幻神怪之事,也無妨其增廣見聞的價值;其三,神鬼之事,無法證實,也無法證偽,故不再入史部,降為小說,也同樣可以發揮懲戒、多聞的功用。最後,完全虛構的人物故事,如《柳毅傳》等傳奇作品根本不配作小說,無法進入正史的視野,當然就不予收錄。
《宋史·藝文志》、《明史·藝文志》對「小說」的分類以及作品著錄標準,均沿襲《新唐書》,僅僅是另外補充本朝著作而已。
因此,從正史的記載和歸類可見,文獻目錄學上所指的小說,其主要特徵不在於內容,而在於形式:雜纂、瑣碎,無體系,多採取條錄方式,每條記載之間也基本無聯繫。就像細碎稗米攏入一個口袋,或者滿地散珠收入一個盒子而已;滿足這種形式的同時,還要用史傳的標準來衡量材料的真偽,以發揮補闕功用。
歷代的私家目錄著作,也與官方正史文獻系統保持一致,如宋代晁公武《郡齋讀書志》[17],以及稍後的陳振孫《直齋書錄解題》等。唐代劉知幾《史通》、明代胡應麟《少室山房筆叢》、清代《四庫全書總目》等所應用的小說概念,也基本屬於文獻目錄學意義。
文獻目錄學意義上的小說,體現了傳統學術規範,以嚴謹的歷史標準為衡量標準,這類小說從撰寫目的、寫作範例到評價標準,始終不出史的範圍,屬於「史」之旁支、「子」中流派。在考察純文學意義的小說時,必須以文獻目錄學意義上的小說為參照。綜合官私目錄的著錄情況,可以看到文獻目錄學意義上的小說注重文獻搜集和編輯,本著實錄的原則,發揮為正史補闕的功能。
這種「小說」分類遵循文言原則,突出特點是「雜」,多短小瑣屑,虛構性、敘事性、修飾性並非主要標準,與依照今天的文學理論所指稱的「小說」有實質的不同。劉知幾對這類小說功能的概括很有代表性:
蓋語曰:「眾星之明,不如一月之光。」歷觀自古,作者著述多矣。雖復門千戶萬,波委雲集。而言皆瑣碎,事必叢殘。固難以接光塵於五傳,並輝烈於三史。古人以比玉屑滿篋,良有旨哉!然則蒭蕘之言,明王必擇;葑菲之體,詩人不棄。故學者有博聞舊事,多識其物,若不窺別錄,不討異書,專治周、孔之章句,直守遷、固之紀傳,亦何能自致於此乎?且夫子有云:「多聞,擇其善者而從之」,「知之次也」。苟如是,則書有非聖,言多不經,學者博聞,蓋在擇之而已。[18]
這種小說概念,是兩千年來的主流觀念,被史書編撰尤其是文獻目錄歸類所落實。其發展脈絡,是比較清晰的,也有章可循。對於這個概念,正統文人採取了維護的態度,可謂雜也要雜得純正。舉凡超出範圍的東西,一律清出去,另立名目。對「小說」概念的維護,與文化傳統當中的復古傳統相關,與強調繼承而不是變革相關。
「傳統目錄學的『小說』概念,以《四庫全書總目》的觀念為準,其內涵是敘事散文,文言,篇幅短小,據見聞實錄;其外延包括唐前的古小說,唐以後的筆記小說。按這個標準,背離實錄原則的傳奇小說基本上不叫『小說』,白話的話本小說和長篇章回小說更不叫『小說』了。」[19]本文認為這個定義當中,「據見聞實錄」可以修訂補充一下,即:一般是據見聞實錄,但也往往採錄具有虛無怪誕色彩的傳聞。
我們以今天的理論眼光所認可的文學意義的小說,比如唐傳奇,比如宋元話本,比如明代演義,它們的著錄位置在哪裡?
因為古代書目著錄的習慣是單篇一般不入書目,收錄唐傳奇最多的《太平廣記》一向被置入小說類。《太平廣記》被當作小說,是因為其記載內容廣博而繁雜,材料瑣碎,多有不經之談,這些都符合文獻目錄意義上的小說概念。雖然《太平廣記》是當然的小說,其中收錄的單篇作品卻不被稱為小說,該書卷四八四至四九二收錄了十四篇傳奇文章,總名曰「雜傳記」。[20]唐傳奇因為其傳記外貌、敘述手法,相對地位還要高於話本、演義,饒是如此,在正統文獻當中,也常常被黜落。「唐人說部最夥,原書所載,如《會真記》之事關風化,謹遵旨削去。此外如《柳毅傳》、《霍小玉傳》之猥瑣,《周秦行紀》、《韋安道傳》之誕妄,亦概從削。」(《全唐文凡例》)[21]
至於白話通俗小說,在官方正統書目中幾乎沒有任何位置。宋元兩代說話伎藝興盛,但是這個時期的公私書目都沒有記錄相應的話本信息。直到明代嘉靖前後,才有部分書目著錄了演史題材的通俗小說,包括《三國志演義》、《水滸傳》、《李唐五代通俗演義》、《三遂平妖傳》等章回小說。[22]這與白話通俗小說多刊刻於嘉靖前後有關(詳見下文),也因為這些被著錄的通俗小說多以演史面目出現,似乎更加「正經」一些。清代文網嚴密,官方不斷出臺禁毀小說的命令,舉凡創作、刊刻、收藏小說皆受到法律懲罰、輿論打壓。[23]僅有的幾部著錄通俗小說的書目,「譬如《續文獻通考》、《百川書志》、《讀書敏求記》諸書,就曾被周亮工、孫詒讓等人橫加指責,這給藏書界收藏及著錄通俗小說投下了濃重的陰影。」[24]白話通俗小說只能存活在民間、口頭,恰恰是它們以強大的生命力改換了文學的天空。
除卻文獻目錄上的記載,「小說」一詞也活躍在古人的日常生活當中。
魏略曰:淳一名竺,字子叔。博學有才章……太祖遣淳詣植。植初得淳甚喜,延入坐,不先與談。時天暑熱,植因呼常從取水自澡訖,傅粉。遂科頭拍袒,胡舞五椎鍛,跳丸擊劍,誦俳優小說數千言訖,謂淳曰:「邯鄲生何如邪?」[25]
上面引文中的「淳」即邯鄲淳,是《隋書·經籍志》、《舊唐書·經籍志》、《新唐書·藝文志》小說類中所著錄的《笑林》的作者,曹植「誦俳優小說」可謂投其所好。
優是先秦時就已出現的職業伎藝人,其表演內容涉及歌舞、語言調謔、雜技等。[26]戰國時代,出現「俳優」的說法,如荀子所言:「亂世不然,汙漫突盜以先之,權謀傾覆以示之,俳優、侏儒、婦女之請謁以悖之。」[27]至漢代,俳優已成為專有名詞,所謂「俳優侏儒之笑不乏於前」。[28]他們的社會地位極其低下,甚至不如聲樂伎藝之人,但因其表演滑稽可笑,娛樂性強,上至王公貴族,下至鄉裡小兒,無不愛賞。出土的漢畫像磚就有很多俳優百戲題材。[29]
俳優作為職業的表演人,所誦的小說應當與邯鄲淳的《笑林》內容相似,供人哈哈一樂,如同今天的小品相聲表演。在此,市井伎藝和史著當中的作品顯現出了聯繫。《魏略》這一段記載當中的「小說」也是文獻目錄學意義上的概念,指瑣碎的、不經的、社會政教價值不高的言談逸事,比如邯鄲淳的《笑林》。這一類著作,往往是魏時俳優的素材來源,尤其偏重其中滑稽諧謔的部分。
南朝梁時劉勰著《文心雕龍》,其中《諧隱》一篇論到了俳優與小說:
諧之言皆也,辭淺會俗,皆悅笑也。昔齊威酣樂,而淳于說甘酒;楚襄宴集,而宋玉賦好色:意在微諷,有足觀者。及優旃之諷漆城,優孟之諫葬馬,並譎辭飾說,抑止昏暴。是以子長編史,列傳滑稽,以其辭雖傾回,意歸義正也。……自魏代以來,頗非俳優,而君子嘲隱,化為謎語。……然文辭之有諧讔,譬九流之有小說,蓋稗官所採,以廣視聽。若效而不已,則髡袒而入室,旃孟之石交乎![30]
劉勰的類比著眼於諧讔之辭與小說的性質相似。作為表演伎藝,俳優取材於小說,兩者的關係自然很緊密。
類似的現象再如:
「(侯白)字君素……通侻不恃威儀,好為俳諧雜說,人多愛狎之,所在之處,觀者如市。」(《隋書》卷五八《陸爽傳》附《侯白傳》)
「元和十年……韋綬罷侍讀,綬好諧戲,兼通人(民)間小說。」(《唐會要》卷四)
「予太和末,因弟生日觀雜戲,有市人小說,呼扁鵲作褊鵲,字上聲。」(段成式《酉陽雜俎》續集卷四)
從三國的魏到晚唐時期,俳優小說、民間小說、市人小說應當是同一種市井伎藝,其特徵是詼諧打趣,講說的內容取材於小說,即各種軼聞趣事,表演形式或許類似於今天的相聲或小品,以說為主,且篇幅短小,比較能隨機應變。這種伎藝一直為人喜聞樂見,士大夫侯白「滑稽」、「辯俊」,像市井藝人一樣說笑話講故事,都能引來觀者如市。
另外,唐代的寺院俗講非常發達,寺廟、道觀內外成為民間的主要娛樂場所,前引《酉陽雜俎》中市人小說也是首先在「上都齋會」演出的。俗講比市人小說故事性更強,並且是說唱結合,篇幅也較長,情節完整,引人入勝,敦煌文獻當中的諸多變文就是最好的佐證。
宋代「說話」伎藝最為興盛,是主要的市井娛樂方式,當是在前朝俳優小說、市人小說以及俗講的基礎上發展起來的。也正是在宋代,「小說」又成為一個市井伎藝的專有名稱。
目前用來說明宋代市井伎藝的材料多為南宋人著作,如《東京夢華錄》、《都城紀勝》、《夢粱錄》、《醉翁談錄》等。其中,孟元老《東京夢華錄》卷五「京瓦伎藝」條載:
崇、觀以來,在京瓦肆伎藝,張廷叟、孟子書主張。……孫寬、孫十五、曾無黨、高恕、李孝詳,講史。李慥、楊中立、張十一、徐明、趙世亨、賈九,小說。……孫三神鬼,霍四究說三分,尹常賣五代史,文八娘叫果子,其餘不可勝數。不以風雨寒暑。諸棚看人,日日如是。教坊,鈞容直,每遇旬休按樂,亦許人觀看。每遇內宴,前一月,教坊內勾集弟子小兒,習隊舞作樂,雜劇節次。[31]
這段文獻當中,對於汴梁城裡的各色伎藝及其代表藝人一一開列(限於篇幅,引文從略),從所述種種名目來看,主要的市井伎藝應該是羅列無遺了。其中,「講史」、「小說」、「霍四究說三分」、「尹常賣五代史」歷來被當做說話伎藝的證明材料。「說三分」、「五代史」這兩種說話的題材來源,應該主要是正史《三國志》、《五代史》,再加上種種民間傳說,添油加醋,敷衍成市井之人喜聞樂見的故事系列。
由此亦可推斷,北宋汴梁城裡的說話伎藝以講史為主,倘若還有其他題材的說話非常受歡迎,孟元老沒有理由不記錄。而且,「小說」並不包括「講史」,二者是並列的關係。
其後,說話伎藝在南宋進一步發展興盛,題材也越來越豐富。南宋灌圃耐得翁《都城紀勝》中記載了說話有四大家數,其中小說「謂之銀字兒,如煙粉、靈怪、傳奇。說公案,皆是樸刀杆棒,及發跡變泰之事。說鐵騎兒,謂士馬金鼓之事……最畏小說人,蓋小說者能以一朝一代故事,頃刻間提破」。[32]
南宋吳自牧《夢粱錄》當中也沿用了說話有四大家數的說法:「且小說名銀字兒,如煙粉、靈怪、傳奇、公案……蓋小說者,能講一朝一代故事,頃刻間捏合……」[33]
這些記載表明,南宋時期「小說」取代了「講史」,成為說話伎藝的大宗,而且還有子類劃分,包括了煙粉、靈怪、傳奇等。小說的具體情形,以《醉翁談錄》記載最詳。
《醉翁談錄》[34]的作者羅燁約生活於宋末元初。該書甲集卷一「舌耕敘引」之下分為兩部分,一為「小說引子」,一為「小說開闢」。
「小說引子」下注「演史講經並可通用」,所謂引子是開場話,以引起正文,有詩歌、有套語。如「詩曰」:「破盡詩書泣鬼神,發揚義士顯忠臣,試開戛玉敲金口,說與東西南北人。」套語則曰:「大概既分,陰陽已定,書契已呈河洛,皇王肇判古初。圓而高者為天,方而厚者為地。其人稟五行之氣,為萬物之靈。氣化成形,道與之貌。形乃分於妍醜,名遂別於尊卑。由是有君有臣,從此論將論相……所業歷歷可書,其事班班可紀。乃見典墳道蘊,經籍旨深。試將便眼之流傳,略為從頭而敷演。得其興廢,謹按史書;誇此功名,總依故事。」其後注曰「如有小說者,但隨意據事演說云云」。
這本《醉翁談錄》儼然具有說話伎藝教輔書的性質,既提供現成的材料,又注意提示使用方法。「小說引子」下注「演史講經並可通用」,說明在具體的說話伎藝當中,雖然有講說題材的不同,但引子常常通用;這個特意的標註,也說明小說與演史、講經是並列的伎藝,彼此不可互相涵蓋。
「小說開闢」部分則像是對於「小說」的全面介紹。
夫小說者,雖為末學,尤務多聞。非庸常淺識之流,有博覽該通之理。幼習《太平廣記》,長攻歷代史書。煙粉奇傳,素蘊胸次之間;風月須知,只在唇吻之上。《夷堅志》無有不覽,《琇瑩集》所載皆通。動哨、中哨,莫非《東山笑林〉;引倬、底倬,須還《綠窗新話》。論才詞有歐、蘇、黃、陳佳句;說古詩是李、杜、韓、柳篇章。……有靈怪、煙粉、傳奇、公案,兼樸刀、捍棒、妖術、神仙。自然使席上風生,不枉教坐間星拱。說楊元子、汀州記、崔智韜、李達道、紅蜘蛛[35]……講論處不滯搭、不絮煩;敷演處有規模、有收拾。冷淡處提掇得有家數,熱鬧處敷演得越長久。曰得詞,念得詩,說得話,使得砌。言無訛舛,遣高士善口讚揚;事有源流,使才人怡神嗟訝。
這段話首先需要注意的是小說伎藝的材料來源,羅燁先後提到了《太平廣記》、《夷堅志》、《琇瑩集》、《東山笑林》、《綠窗新話》,以及歐(陽修)、蘇(軾)、黃(庭堅)、陳(師道)佳句,李(白)、杜(甫)、韓(愈)、柳(宗元)篇章。前面所列舉的五種書,都屬於文獻目錄學意義的小說。
《太平廣記》編撰於北宋初年,宋太宗太平興國六年(981)「詔令鏤板[《廣記》鏤本頒天下,言者以為非學者所急,收墨板藏太清樓]」[36]。則《太平廣記》北宋時雖然刻版,並未普遍印行,士大夫中間偶有人閱讀,但影響不大,直到南宋初年才正式印行並流傳開來。[37]
《夷堅志》卷帙浩繁,歷時六十年,約始撰於1143年,約完成於1202年,[38]「《夷堅》之書成,其志十,其卷二百,其事二千七百有九。蓋始末凡五十二年,自甲至戊幾佔四紀,自己至癸才五歲而已。」(《支甲序》)[39]總體規模如陳振孫《直齋書錄解題》卷十一所載:「《夷堅志》甲至癸二百卷,支甲至支癸一百卷,三甲至三癸一百卷,四甲四乙二十卷,大凡四百二十卷。」[40]規模幾乎可比五百卷的《太平廣記》。《夷堅志》就是一部故事集,故事的提供者形形色色,除了賢士大夫,還有山僧道士俚婦走卒等,遍及社會各個階層。洪邁對這些素材一律如實記錄、不作評論,「一話一首,入耳輒錄」(《三志己序》),以資閒覽、僅供娛樂的目的很突出,這樣做的結果使得《夷堅志》散亂蕪雜,但是也留下了無數二次創作的餘地,成為極好的素材庫。
《綠窗新話》,[41]署名皇都風月主人編,從這個筆名可以看出編者當為生活在京城之人,熟悉市井風月。《綠窗新話》分上下卷,共收錄了154篇故事,全部為宋代及宋代以前作品的節錄和改編,每個故事的篇幅都不長,只是略陳梗概而已。標題全部是整齊的七言,如《劉阮遇天台女仙》、《裴航遇藍橋雲英》等,看來是編集者或者整理者刻意所為。這些故事基本上都是男女情事、風月閒談。從《綠窗新話》以上特徵來看,該書作為說話伎藝的參考底本,正適合小說伎藝進行發揮表演。
《醉翁談錄》中所提到的《琇瑩集》已失傳。《東山笑林》不詳,從書名來看,當為笑話雜俎集,大約繼承了邯鄲淳《笑林》之衣缽。
「小說」在北宋說話伎藝當中並不突出,至南宋卻成為最重要的說話伎藝之一,這其中的發展演變,應當跟說話藝人的取材來源有關。如上所述,南宋人得以廣泛閱覽《太平廣記》,就使得說話的素材大為增加。
作為成熟的市井伎藝,說話伎藝之小說的材料來源主要是文獻目錄學意義的小說,尤其是《太平廣記》(五百卷)、《夷堅志》(四百二十卷)這樣的大部頭故事淵藪。因此,既然文獻目錄學意義上的正宗小說就是說話伎藝的材料來源,那麼,專門講說這類小說所載故事的伎藝,也被稱為「小說」,就是順理成章的事情。故本文認為,市井伎藝說話當中的「小說」門類,主要取材於文獻目錄學意義的小說,其命名就是借用了該文類現成的名稱——「小說」。但是在具體表演當中,說話之小說把原本的文言材料轉化為口語通俗形式,又進行了市井趣味的加工。因此,在現實情況的推動下,「小說」一詞作為概念,其內涵發生了遷轉和擴展。
文獻目錄學意義的小說是一種文類,包涵甚廣,著重在文獻的記錄,意圖補正史之闕。口頭講說的小說則是一種伎藝,其講說題材既來源於文獻目錄學意義的小說,也來源於正史經典,是為了大眾娛樂。前者全部表現為書面形式。後者在宋元時代主要指口頭的說話伎藝;明代之後,還指與該伎藝相關的書面文學形式。從書面文獻到市井伎藝,從補史闕到娛樂獨立,文學意義的小說概念就在這個過程當中生成,從文獻目錄學的意義到文學的意義,小說概念在古典文論當中一步步獲得了獨立的空間。
正是從宋代開始,「小說」既指文獻目錄的雜纂筆記,也指市井伎藝以及相關的話本,兩種概念並行不悖,活躍於文人記載當中。以下就是一些使用例證。
宋趙令畤《元微之崔鶯鶯商調蝶戀花詞》:「夫傳奇者,唐元微之所述也。以不載於本集而出於小說,或疑其非是。今觀其詞,自非大手筆孰能與於此!」[42]《鶯鶯傳》在唐代單行,至宋代載於《太平廣記》,趙令畤此處所講的「小說」應該指《太平廣記》而言,則其概念內涵是文獻目錄學意義上的。
宋代洪邁《容齋隨筆》卷十五「唐詩人有名不顯者」:「大率唐人多工詩,雖小說戲劇,鬼物假託,莫不宛轉有思致,不必顓門名家而後可稱也。」[43]此處「小說」所指以唐傳奇最為符合,屬於文學意義的概念。
元代陶宗儀《南村輟耕錄》:「唐有傳奇,宋有戲曲小說,金有院本雜劇。」此處小說和傳奇、戲曲、院本、雜劇並列,則「小說」首先指說話伎藝。作為元代人,他能夠直接欣賞說話伎藝,也能夠看到有關的話本,故此處「小說」還可以兼指話本。比如元代刻本《紅白蜘蛛》殘頁,其最後一行就寫明是「新編紅白蜘蛛小說」,該話本可能就是羅燁《醉翁談錄·小說開闢》中的《紅蜘蛛》。[44]
以上例證就說明了宋元時代小說概念的多義擴展。
文學意義的小說概念興起於宋代,但直到明代嘉靖年間,文學意義的「小說」一詞才被頻繁使用,且多指通俗文學。
嘉靖二十年到三十年(1541-1551)之間,杭州洪楩編集、刻印了《六十家小說》,包括宋、元、明三代的小說六十篇,分為六集:《雨窗集》、《長燈集》、《隨航集》、《欹枕集》、《解閒集》、《醒夢集》,每集又分上下卷。從這六集的命名上可以看出,《六十家小說》以資閒談的性質比較突出。後《六十家小說》亡佚。
今天常見的《清平山堂話本》實際是《六十種小說》的殘編。[45]這是迄今所見最早的話本小說彙編,也是話本被稱為「小說」的一大例證。
現存《清平山堂話本》當中收錄的文類相當雜,題材上包括說經勸善(如《花燈轎蓮女成佛記》)、講史(如《漢李廣世號飛將軍》)、愛情(如《風月相思》)、公案(如《曹伯明錯勘贓記》)、志怪(如《西湖三塔記》)等;體裁上也不統一,有文言的如《藍橋記》、《風月相思》,也有白話韻散結合的,如《快嘴李翠蓮記》等。行文結構等方面都體現出話本發展初期的粗糙特徵。從《清平山堂話本》的文章面貌,可以推知《六十家小說》的全貌,該書所認可的「小說」就是在前代傳奇、說話基礎上相承發展而來的、以市井娛樂為主要目的、講故事的文學形式。
與洪楩大約同時的郎瑛編撰了《七修類稿》,全書分為七類:天地、國事、義理、辯證、詩文、事物、奇謔。《七修類稿》本身就是一部文獻目錄學意義的小說,內容極其駁雜,其中卷二十二「辯證類」中專門列有「小說」條:
小說起宋仁宗,蓋時太平盛久,國家閒暇,日欲進一奇怪之事以娛之,故小說得勝頭回之後即雲話說趙宋某年,閭閻淘真之本之起亦曰「太祖太宗真宗帝,四帝仁宗有道君」,國初瞿存齋過汴之詩有「陌頭盲女無愁恨,能撥琵琶說趙家」,皆指宋也。若夫近時蘇刻幾十家小說者,乃文章家之一體,詩話、傳記之流也,又非如此之小說。[46]
這段話的價值在於它把兩種意義的小說都注意到了,也分別說明了。
首先使用的「小說」一詞是與說話伎藝相關的話本,雖然此處講這一類小說起源於宋代並不準確,但是對於小說概念的理論意義並無影響。如前面章節所論述,宋代確實是小說的文學意義興起的時期。其次,所謂「蘇刻幾十家小說」,指詩話、傳記之流的小說,正是傳統的文獻目錄學意義的小說。短短一段話,概括了明代中期的兩類小說,一是通俗白話文本,一是詩話傳記類的文言文本,而且郎瑛清楚地認識到兩類小說是根本不同的。
其後,謝肇淛撰《五雜組》,對小說概念應用更多。《五雜組》分為天、地、人、物、事五部,其中卷十五事部三中,連續用到「小說」一詞。
小說載華光天王之母以喜食人,入餓鬼獄經數百年,其子得道,乃拔而出之,甫出獄門即求人肉,其子泣諫……小說野俚諸書,稗官所不載者,雖極幻妄無當,然亦有至理存焉。如《水滸傳》無論已,《西遊記》曼衍虛誕……凡為小說及雜劇戲文,須是虛實相半,方為遊戲三昧之筆,亦要情景造極而止,不必問其有無也。古今小說家,如《西京雜記》、《飛燕外傳》、《天寶遺事》諸書,《虯髯》、《紅線》、《隱娘》、《白猿》諸傳,雜劇家如《琵琶》、《西廂》、《荊釵》、《蒙正》等詞,豈必真有是事哉?近來作小說,稍涉怪誕,人便笑其不經,而新出雜劇,若《浣紗》、《青衫》、《義乳》、《孤兒》等作,必事事考之正史,年月不合、姓字不同,不敢作也,如此則看史傳足矣,何名為戲?[47]
這幾段話中所列舉的作品,文言形式的有《西京雜記》、《飛燕外傳》、《天寶遺事》,以及唐傳奇《虯髯客傳》、《紅線》、《聶隱娘》、《補江總白猿傳》等,也有白話的《水滸傳》、《三國演義》、《楊六郎》以及目蓮救母故事等,則謝肇淛所運用的小說概念,其內涵基本就是文學意義上的,注重的綜合特點是虛構性、故事性,因此,他所歸類的小說作品也比較符合今天的小說定義。
明代嘉靖至萬曆時期是通俗小說發展的黃金時期,《三國志演義》、《水滸傳》、《西遊記》等均在此時刊刻,小說理論也真正實現了文學轉向。「小說」概念的文學意義已經確立,與文獻目錄學上的意義構成雙軌制。小說概念的文學化,以及文論家們對文學意義的小說概念的普遍接受,與小說實際的創作和流傳情況有關。
宋代時期,文學意義的小說取材於文獻目錄學意義的小說,講史類作品取材於正史。就市井伎藝來說,小說與講史一直是並列的關係,其文本形態也有長短不同。至明代,長篇的、取材於正史的白話作品也被納入小說行列,以《三國志通俗演義》為代表,又帶動了大批白話長篇作品的流傳。這一現象尤其值得注意,它說明淵源於宋代講史的白話長篇通俗作品也被歸入「小說」類,小說概念再次擴容。
明代中晚期,文化思想方面綱紀鬆弛,民間遊冶之風興盛,尚奇尚趣,整個時代風尚為之改易。商業潮流衝擊了農耕傳統下的作息、休閒習慣,培養了新型的消費娛樂方式,影響了社會時尚,使人們不滿於程朱理學為核心的意識形態的壓制,急於解除約束,急於張揚個性情慾。社會現實產生了王陽明心學,王學又轉而促進了社會生活的變化,並深刻影響了一代士人的思想、意識,使明代晚期出現了自由論學的風氣,進而影響到文化藝術的走向。李贄、公安三袁、湯顯祖、董其昌等均是王學左派影響下的人物。正如研究者所云:「通俗小說創作的變化始於萬曆朝後期,從時間上看,這正與以袁宏道、袁中道為代表的公安派,以及以鍾惺、譚元春為代表的竟陵派對擬古主義的猛烈批判相呼應。若是再聯繫到哲學領域,則又可以看到這些變化與王學左派的興起互相平行。這一切對於通俗小說並非只有間接的影響與聯繫,因為他們的代表人物如李贄、袁宏道等人對於通俗小說的發展,特別是在擺脫舊來窠臼方面都作出過這樣或那樣的貢獻。」[48]
萬曆年間,通俗小說事業達到了新的高峰。文人們積極地投身其中,或編寫,或點評。如李卓吾開始評點《水滸傳》。至於淫書加奇書之《金瓶梅》,更因為文人寓目而得到較為合理的認識。袁宏道寫信給董其昌,對之大加讚揚:「伏枕略觀,雲霞滿紙,勝於枚生《七發》多矣。」(《與董思白書》)當時文人無不稱許《金瓶梅》,董其昌雲「極佳」,袁中道云:「瑣碎中有無限煙波,亦非慧人不能。」(袁中道《遊居柿錄》卷九)馮夢龍「見之驚喜,慫恿書坊以重價購刻」(沈德符《萬曆野獲編》卷二十五詞曲·金瓶梅)。馮夢龍尤其致力於通俗小說事業,編寫成著名的「三言」等。
嘉靖、萬曆時期的著名文人對通俗文學的重視扭轉了時代風氣,使得通俗白話作品正式進入「小說」領域,對小說特點的認識實現了突破。當一種理論意義確立時,古典文論家們最喜歡做的事情是為這種新的理論建立歷史譜系,以證明其傳承的合法性,使這種新的理論能夠迅速得到現實的認可。
史統散而小說興,始於周季,盛於唐,寖淫於宋。(綠天館主人《古今小說序》)[49]夫小說家盛於唐而濫於宋,溯其初,則蕭梁殷芸,始有小說行世。(沈德符《萬曆野獲編序》)[50]小說始於唐宋,廣於元,其體不一。田夫野老能與經史並傳者,大抵皆情之所留也。情生,則文附焉,不論其藻與俚也。《金瓶梅》舊本言情之書也。情至則流,易於敗檢而蕩性。今人觀其顯,不知其隱;見其放,不知其止;喜其誇,不知其所刺。蛾油自溺,鴆酒自斃。袁石公先敘之矣,作者之難於述者之晦也。今天下小說如林,獨推三大奇書,曰《水滸》、《西遊》、《金瓶梅》者,何以稱夫?《西遊》闡心而證道於魔,《水滸》戒俠而崇義於盜,《金瓶梅》懲淫而炫情於色。(西湖釣史《續金瓶梅集序》)[51]
綠天館主人實為《古今小說》編著者馮夢龍,西湖釣史實為《續金瓶梅》作者丁耀亢。兩人化名來為自己的作品寫序,說明自己的小說理論觀點,與創作實際相呼應,取得了更好的闡釋效果。
由以上例證可知,明清時代序、跋、評等所使用的「小說」概念,基本都是文學意義的,而且主要指唐宋開始興起的白話通俗小說。白話通俗小說,獲得了文運發展中的合理地位,可與經史並列而論,獲得了承續史統的意義。故相關的理論都圍繞它們而來,隨著對人性人情的推崇,最能反映人之本真性情的作品也被正視、被提倡,在政教倫理體系中獲得了正式的位置,也同樣具備了文獻目錄學意義之小說的補闕功能和教化功能。
綜合上文,總結一下。本文認為中國古代的「小說」概念有兩大序列,含三條發展脈絡。
一大序列是班固《漢書·藝文志》確立的小說概念,本文命名為文獻目錄學意義的小說,該概念為小說正宗,從漢代一直沿用到清末。這一大序列本身就是一條獨立的發展脈絡,從始至終,其概念內涵保持穩定,也為歷代正統史家所固守。該序列小說的語言特徵為文言。
另一大序列是文學意義的小說概念,包括兩條發展脈絡,均與正統的文獻目錄學意義的小說有關。
發展脈絡之一是雜傳記,是在文獻目錄學意義的小說材料基礎上發展起來的,並且接受了史傳散文的寫法,形成為雜傳記,其典型代表為唐傳奇。該發展脈絡可抽繹為:漢魏晉志人、志怪、雜傳——唐傳奇(雜傳記)——宋傳奇——明文言小說——清文言小說。該類小說體現了文獻目錄學意義的小說和史傳的結合。有許多小說集是一書二體,既有曼妙鋪陳的雜傳記部分,也遵循文獻目錄學意義的小說傳統,體現為大量的材料雜纂。清代著名小說集《聊齋志異》就是如此。該類小說的語言特徵是文言形式。
發展脈絡之二是白話通俗小說,是市井伎藝以文獻目錄學意義的小說和雜傳記為表演材料,並進行了口語化通俗化的加工,逐漸形成的新型文本,其發展脈絡可抽繹為:俳優小說——俗講/說話——話本——白話通俗小說。因為題材來源以及服務對象、影響範圍的相似,戲曲也經常被歸入此類小說。該類小說的語言形式為通俗白話,體現了文獻目錄學意義的小說和市井伎藝的結合,其取材範圍同時包括文學意義的小說之雜傳記。
文學意義的小說概念被廣泛應用,是從明代中晚期開始的。這個理論現象,與相應的白話通俗小說創作蓬勃發展大有關係。
文獻目錄學意義的小說,屬於史之旁裔,基本歸屬於子部。而文學意義的小說,尤其是白話通俗小說,直到明代後期,方才獲得與子史並傳的輿論地位,但是官方正統文獻基本不錄。再具體到理論層面,文獻目錄學意義的小說概念,隨著正史編纂的停止,也自動停止,在事實上喪失了理論生命,對於理論研究也不再具備生成意義。而文學意義的「小說」概念仍然活躍在當下的日常生活和理論視野當中。
注釋(原文為腳註,茲改為尾注。如需引用,請以原文為準)
[1]〔明〕胡應麟:《少室山房筆叢》卷二十八「九流緒論」下,第374頁,北京:中華書局,1958年
[2]參見陳洪《中國小說理論史》,天津:天津教育出版社,2005年;王汝梅、張羽《中國小說理論史》,杭州:浙江古籍出版社,2001年;方正耀《中國古典小說理論史》,上海:華東師範大學出版社,2005年;羅寧《漢唐小說觀念論稿》,成都:巴蜀書社,2009年
[3](法)米歇爾·福柯著,謝強、馬月譯:《知識考古學》,第3頁,北京:三聯書店,2007年
[4]程毅中:《古代小說史料簡論》,第37頁,太原:山西人民出版社,2005年
[5]〔漢〕班固撰,〔唐〕顏師古註:《漢書》卷三十《藝文志》,第1744-1746頁,北京:中華書局,1997年
[6]〔清〕阮元校刻《十三經註疏》,第2525頁,北京:中華書局,1980年
[7]餘嘉錫:《小說家出於稗官說》,《餘嘉錫文史論集》,第255頁,長沙:嶽麓書社,1997年
[8]《十三經註疏》,第2531頁
[9]參見張舜徽《廣校讎略 漢書藝文志通釋》,華中師範大學出版社,2004年;王齊洲《〈漢書·藝文志〉著錄之〈虞初周說〉探佚》,《南開學報》2005年第3期;王齊洲《〈漢書·藝文志〉著錄之小說家〈務成子〉等四家考辨》,《南京師範大學文學院學報》2008年第1期;羅寧《〈黃帝說〉及其他〈漢志〉小說》,《四川師範大學學報》1999年第3期
[10]參見《隋書·經籍志》、餘嘉錫《小說家出於稗官說》。
[11]範煙橋:《中國小說史》第二章第二節,第44頁,蘇州秋葉社排印本,1927年。
[12]〔唐〕魏徵等撰:《隋書》卷三十四志第二十九經籍三,第1011-1012頁,北京:中華書局,1997年
[13]《隋書》卷三十四,第1051頁
[14]〔宋〕歐陽修、宋祁撰:《新唐書》卷五十九志第四十九藝文三,第1539-1543頁,北京:中華書局,1997年
[15]蔣寅:《從目錄學看古代小說觀念的演變》,《廣西師範大學學報》1991年第1期,第83頁
[16]參見董乃斌《中國古典小說的文體獨立》,北京: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1994年
[17]〔宋〕晁公武:《郡齋讀書志》,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0年
[18]《史通通釋》卷十,第277頁
[19]石昌渝:《「小說」界說》,《文學遺產》1994年第1期
[20]〔宋〕李昉等編:《太平廣記》,北京:中華書局,1961年
[21]〔清〕董誥等編:《全唐文》,第16頁,北京:中華書局,1983年
[22]參見潘建國《古代通俗小說目錄學論略》,《文學遺產》2000年第6期
[23]參見王利器《元明清三代禁毀小說戲曲史料》,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1年
[24]潘建國:《古代通俗小說目錄學論略》,《文學遺產》2000年第6期,第73頁
[25]〔晉〕陳壽撰,〔南朝宋〕裴松之註:《三國志》,「魏志」卷二十一《王粲傳》裴松之注引《魏略》,第603頁,北京:中華書局,1997年
[26]參見王國維《宋元戲曲史》,北京:東方出版社,1996年;馮沅君《古優解》、《古優解補正》,《馮沅君古典文學論文集》,濟南:山東人民出版社,1980年。
[27]〔清〕王先謙:《荀子集解》卷七《王霸篇》第十一,第147頁,影印本《諸子集成》(2),上海:上海書店出版社,1986年。
[28]〔漢〕司馬遷《史記》卷一百一十二《平津侯主父列傳》,第2957頁,北京:中華書局,1997年
[29]參見於天池《兩漢俳優解》,《中國典籍與文化》2005年第2期
[30]〔南朝梁〕劉勰著,范文瀾註:《文心雕龍注》卷三,第270、271頁,北京:人民文學出版社,1958年
[31]〔宋〕孟元老撰,伊永文箋註:《東京夢華錄》,第461-462頁,北京:中華書局,2006年
[32]〔宋〕灌圃耐得翁:《都城紀勝》「瓦舍眾伎」,第98頁,上海:古典文學出版社,1956年
[33]〔宋〕吳自牧:《夢粱錄》卷二十《小說講經史》,第312-313頁,上海:古典文學出版社,1956年
[34]〔宋末元初〕羅燁:《醉翁談錄》,上海:古典文學出版社,1957年
[35]以下按靈怪、煙粉、傳奇等順序列舉小說名稱,從略
[36]〔宋〕王應麟:《玉海》卷五十四,第1030頁,南京:江蘇古籍出版社,1988年
[37]張國風:《〈太平廣記〉宋本原貌考》,《中華文史論叢》第五十六輯,第71-98頁;張國風《〈太平廣記〉在兩宋的流傳》,《文獻》2002年10月第4期,第101-105頁、第116頁
[38]李劍國:《〈夷堅志〉成書考——附論「洪邁現象」》,《天津師範大學學報》1991年第3期,第55-63頁
[39]〔宋〕洪邁撰,何卓點校:《夷堅志》,北京:中華書局,1981年
[40]〔宋〕陳振孫:《直齋書錄解題》卷十一,第336頁,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7年。該書「夷堅志」條下曰:「翰林學士鄱陽洪邁景廬撰。稗官小說,昔人固有為之者矣。遊戲筆端,資助談柄,猶賢乎已可也,未有卷帙如此其多者,不亦謬用其心也哉!且天壤間反常反物之事,惟其罕也,是以謂之怪。苟其多至於不勝載,則不得為異矣。世傳徐鉉喜言怪,賓客之不能自通與失意而見斥絕者,皆詭言以求合。今邁亦然。晚歲急於成書,妄人多取《廣記》中舊事,改竄首尾,別為名字以投之,至有數卷者,亦不復刪潤,徑以入錄。雖敘事猥釀,屬辭鄙俚,不恤也。」
[41]〔宋〕皇都風月主人編,周夷校補:《綠窗新話》,上海:古典文學出版社,1957年
[42]黃霖、韓同文選註:《中國歷代小說論著選》(上),第60頁
[43]〔宋〕洪邁:《容齋隨筆》,第194頁,北京:中華書局,2005年
[44]參看程毅中《古代小說史料簡論》,第55—56頁,太原:山西人民出版社,2005年;黃永年《記元刻〈新編紅白蜘蛛小說〉殘頁》,《中華文史論叢》1982年第1輯
[45]王一工《前言》,阿英《記嘉靖本〈翡翠軒〉及〈梅杏爭春〉——新發現的〈清平山堂話本〉二種》,見〔明〕洪楩編《清平山堂話本》,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2年版
[46]《七修類稿》卷二十二辯證類,第229頁,上海:上海書店出版社,2009年
[47]〔明〕謝肇淛撰:《五雜組》卷十五事部三,第312、313頁,上海:上海書店出版社,2009年
[48]陳大康:《明代小說史》,第27頁,北京:人民文學出版社,2007年
[49]黃霖、韓同文選註:《中國歷代小說論著選》(上),第225頁,南昌:江西人民出版社,2000年。
[50]〔明〕沈德符撰:《萬曆野獲編》,第3頁,北京:中華書局,1959年。
[51]《中國歷代小說論著選》(上),第33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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