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網紅麵包店Farine在3月24日深夜發表聲明後,再次引發社會關注。
聲明中稱,「我們的確使用了其中一小部分過期麵粉,這小部分是基於生產商標示的最佳使用日期使用的,「但尚未意識到在中國嚴格實行的更短的有效期限。」
3月25日,多名食品安全從業者及專家對澎湃新聞(www.thepaper.cn)記者表示,聲明中關於最佳使用日期的說法是推脫責任、狡辯。
米麵類產品經理姜世雄稱,中國的流通市場不承認「最佳使用期」說法。上海市食品安全工作聯合會會長顧振華則表示,「我國只承認保質期」。
海運空氣溼度高,大多進口米麵企業會縮短保質期
3月24日23時18分,正在被調查的上海網紅麵包店Farine通過官方微信公眾號發布了一份聲明。該微信公眾號認證主體為「法香餐飲管理(上海)有限公司」,其聲明承認,「因為閔行中央廚房啟用的延遲,導致部分麵粉庫存已經過期數月。我們的確使用了其中一小部分過期麵粉。」
不過,聲明解釋,這小部分是基於生產商標示的最佳使用日期使用的,「但尚未意識到在中國嚴格實行的更短的有效期限。這顯然是一個錯誤,儘管我們從供應商處實驗室測試獲得證明該麵包粉的絕對使用安全。」
對於最佳使用日期的說法,姜世雄認為,這是明顯的推脫。其表示,雖然有些國家,產品標籤上標示的是「最佳使用時間」,但是並不代表他們沒有責任。而且中國的流通市場不承認「最佳使用期」的說法。其稱,即使在國外標註最佳使用日期為5年的米麵產品,在國內承認的有效期也只有一年。而且這類產品環境、儲存條件不同,對產品質量影響就很大。比如,地中海一帶,氣候溫溼,但國內比歐洲溫度高,其儲存時間就會大不同。加之海運中,空氣溼度高,所以,按照要求,大多進口米麵企業,都會縮短保質期。有些中文標籤顯示保質期甚至只有九個月。
根據小麥粉國家標準,大多保質期不超12個月
澎湃新聞記者查閱資料獲悉,根據國家質檢總局2006年第44號公告的規定,進口食品、化妝品標籤必須符合中國法律法規和強制性標準的規定。所以進口食品一定要有中文標籤,這個沒有問題。
根據中國小麥粉國家標準GB-1355,大多小麥粉保質期不超過12個月。也就是說,該企業在中國使用進口麵粉生產麵包,沒有保質期超過12個月的特權。
上海市食品安全工作聯合會會長顧振華則認為,企業的聲明是在狡辯。其表示,根據《預包裝食品標籤通則》(GB7718-2011)要求,預包裝食品的標識,可以標生產日期+使用期限;可以標批號+終止日期;可以標生產日期+保質期,但都不存在單獨看最佳使用期的說法。「我國只承認保質期。」顧振華說道。
進口中英文標籤應一致
另一方面,刊登於國家衛計委官網的「《預包裝食品標籤通則》(GB7718-2011)問答(修訂版)」進一步解釋了該條款。
問答第56條明確,預包裝食品同時使用中文與外文時,其外文應與中文強制標識內容和選擇標示的內容有對應關係,即中文與外文含義應基本一致。
問答第57條在回答「進口預包裝食品如僅有保質期和最佳食用日期,如何標示生產日期?」時明確,應根據保質期和最佳食用日期,以加貼、補印等方式如實標示生產日期。
一位不願具名的食藥監管人士透露,即使真如聲明所說,生產商標有最佳使用期,也應該在進口時的中文標籤上說明,並同時註明保質期。如果中文標籤沒有標註,也不存在「最佳使用期」的說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