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政法大學深化創新創業教育改革實施方案

2020-12-12 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

  為了落實創新驅動的國家發展戰略,深入貫徹《國務院辦公廳關於深化高等學校創新創業教育改革的實施意見》(國辦發〔2015〕36號),牢固樹立創新發展理念,加強學校創新創業教育制度化、規範化建設,立足學校學科優勢和專業特色,制定科學性、特色化、創新式、實踐型創新創業人才培養綜合改革方案,強化學生創新創業精神和能力的培育,結合本校實際情況,特制定以下實施方案。

  第一部分 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建立健全課堂教學、自主學習、實習實踐、指導幫扶、文化引領一體化的創新創業教育體系,提升人才培養質量,強化學生的創新精神、創業意識和創新創業能力,增加學生投身創業實踐的機會與數量,努力培養基礎知識深厚、實踐能力出眾、創新思維活躍、創業能動性突出的創新創業型人才。

  為此,學校將以改革人才培養模式為中心,以完善創新創業課程體系為抓手,以教師教學和科研創新為引領支撐,將創新創業理念融入人才培養全過程,全面提升學校人才培養質量和學生創新創業精神和能力。

  二、工作目標

  學校將以全面深化創新創業教育改革,完善創新創業教育體系,培養創新創業型人才為目標。2015年底,形成科學合理的改革路線圖與時間表,建立一套完整科學的創新創業管理制度;力爭2017年取得重要進展,完善科學先進、具有學校特色的創新創業教育理念和制度設計;到2020年建成完整、科學的創新創業教育體系。

  第二部分 主要工作和任務

  按照深化創新創業教育改革相關要求,完成以下九項工作任務:

  一、修訂人才培養方案,完善人才培養質量標準

  按照創新創業人才培養標準,對人才培養方案進行修訂。同時以創新創業精神和能力的培養為核心,完善人才培養的質量標準。(負責部門:教務處 研究生院 各學院)

  (一)制訂專業建設標準,進行專業特色化建設

  學校把創新創業精神和能力作為評價專業建設水平和人才培養質量的重要指標。本科教學將根據本科專業類教學質量國家標準,制定學校特色專業教學質量標準,並以此修訂人才培養方案。研究生教育將根據教育部博士、碩士學位基本要求,以學科為單位,制定學校博士、碩士學位授權點學位質量標準。結合學校辦學定位、服務面向和創新創業教育要求,全面修訂本科生與研究生培養方案,明確目標要求,將創新精神、創業意識和創新創業能力納入到評價人才培養質量的指標體系。

  在優勢專業(法學專業)特色化建設中,學校繼續依託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養計劃,創新法治人才培養模式,健全與政法部門、法學研究機構之間的雙向交流機制,實施學校與立法司法部門的人員互聘計劃。在教育部批准的三個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養基地建設過程中,將創新創業教育與卓越法律人才培養有機融合,形成特色鮮明的中國政法大學人才培養模式。

  學校繼續堅持和深化同步實踐教學模式,圍繞「五個同步」(法律知識與法律技能的教學同步、理論前沿與實踐前沿的即時同步、法律職業意識與職業素養的培養同步、校內與校外的教學同步、國情意識與國際視野的培養同步),立足司法實踐,培養具有時代全局視野的法學創新創業人才。

  (二)設置創新創業類通識課程和創新創業實踐學分

  學校以修訂本科培養方案為抓手,強化創新創業通識教育和實踐教育改革,設置創新創業類通識課程和創新創業實踐學分。兩年內,修訂本科培養方案,建立「以創新創業通識必修課為核心、多種形式創新創業通識選修課為支撐」的創新創業通識教育體系。課程學分設定為2學分/門。創新創業類通識課程要求學生至少修4學分。

  同時,在課外實踐教學體系中設置專門的創新創業實踐學分,分為國際學分2學分、公益學分2學分以及創新學分2學分,要求學生至少修2學分。

  二、創新人才培養機制,推進協同育人

  學校圍繞創新創業人才培養核心要求,創新人才培養機制,充分利用校外各種資源,推進協同育人,主要在如下五方面進行改革(負責部門:教務處 研究生院 國際合作與交流處 各學院):

  (一)大力加強國際化培養與校際交流

  學校通過暑期國際小學期、中外聯合培養、國際交流交換培養、校際交流與國際實習實踐等模式培養具有世界眼光、國際視野的創新創業人才。

  1.加強暑期國際小學期建設,開設第三學期。通過在暑期國際小學期中增加具有創業和實踐背景的外籍教師前來授課,豐富授課內容尤其是其中的創新創業元素。在第三學期中,增加部分創新創業課程,給予學生更多的自主權選擇創新創業課程進行修讀,獲得相應課堂教學學分。

  2.強化國際聯合辦學、國際交流選派、校際交流與國際實習工作。

  3.開設小語種語言興趣班。增加小語種語言興趣班課程數量,語種數量由目前的泰語、越南語、葡萄牙語、西班牙語等7個語種擴大到12個左右,未來爭取達到15個。

  4.開設西班牙語法律人才實驗班。每年從新入學的法學專業學生中擇優錄取30名學生,建立一個跨學院的實驗班,通過與北京第二外國語學院的協同育人機制,培養通曉西班牙語的高級法律人才,為我國在西班牙語地區的國家戰略提供法律服務。

  (二)加強校外實踐教育基地建設

  通過進行校外實踐教育基地建設,將專業學習與實習實踐高度結合,成為創新創業教育的直接課堂。具體包括:

  1.強化「分站式」實習模式,加強專業實習雙導師制。

  2.推進國家級的聯合培養和實習實訓基地建設。

  3.完善校地合作培養研究生計劃。

  (三)聘請優秀實務專家擔任學院實務副院長

  學校為四個法學學院聘請實務副院長,同時,適時將這一人才培養的工作舉措在法學以外學院推廣,與優秀的實務部門共同探索全方位、無縫式銜接合作的法治人才協同育人培養機制。

  (四)加強校校合作,推進與不同特色的學校的協同育人

  在目前與中國石油大學(北京)等學校共同開設相關課程的基礎上,持續推進校校合作,建立與周邊不同特色尤其是具有理工科背景的院校在創新創業課程開設、教師創新創業團隊合作、學生創新創業團隊合作等方面的全方位深度合作,協同育人,共同開展創新創業教育。

  (五)創設跨學科教研室,建立跨院系、跨學科、跨專業交叉培養創新創業人才新機制

  發揮跨學科教研室教師來自不同領域、不同專業或具有跨學科背景的特長,基於問題開展跨學科教學,啟發學生創新創業思維,養成創新創業意識。

  三、健全創新創業教育課程體系

  學校以創新創業課程信息化為手段,以課程內容的豐富與質量的提高為核心,以創新創業課程分類化改革和跨學科設計為途徑,建立健全創新創業教育課程體系。

  (一)促進專業教育與創新創業教育有機融合

  加強實務技能、案例實踐、學科前沿等課組建設並從中充分挖掘創新創業教育資源,如法學專業中各類法律實務、法律診所、模擬法庭等;工商管理專業中的案例分析、企業經營模擬等。

  (二)整合設置創新創業課組

  整合現有的近30門通識選修課程,面向全體學生開設創新創業類通識課程,從形式上分為通識必修課、通識主幹課和一般通識課,從內容上分為普及性課程、項目性課程和技能型課程,形成依次遞進、有機銜接、科學合理的創新創業教育專門課程群。其中,重點建設有關「商業模式」和「風險投資」的課程。

  在兩年內新開《大學生創業精神和能力培育課程》等8-10門課程,其中重點建設1門創新創業類通識必修課,面向所有專業學生開設。學分設定為2學分。未來3-5年每個學院至少新開1門創新創業類課程,使創新創業類課程總門數接近50門。並根據建設情況,將部分優質課程確定為通識主幹課。

  未來兩年新開課程如下:

序號

課程名稱

課時

學分

學期

負責部門

1

大學生創業精神和能力培育課程

36

2

1-2

民商經濟法學院

2

國家創新創業政策課程

36

2

1-2

就業創業

指導中心

3

創新人才學

36

2

1-3

商學院

4

創業經典案例與前沿

36

2

2-3

商學院

5

網際網路創業

36

2

3-5

科學技術教學部

6

自媒體時代與創業

36

2

4-6

新聞學院

7

藝術設計與創業

36

2

4-6

人文學院

8

APP開發

36

2

5-6

科學技術教學部

9

法科學生創業實務課程

36

2

5-6

民商經濟法學院

10

創業項目孵化

36

2

5-8

商學院

  (三)加快創新創業教育優質課程信息化建設

  1.充分利用微課、慕課等形式,將網上在線課程建設重點向創新創業教育課程傾斜。同步建立在線開放課程學習認證和學分認定製度,在線修滿創新創業課程所須學時,系統自動監控並進行學習認證,最終獲得相應學分。

  2.採用同步視頻會議技術、虛擬教室技術、網絡交互技術等教學技術和設備,讓學生在校園教室與國外名校進行課堂連線,實現與外國師生實時交流,實現人才培養的國際化。

  (四)對創新創業課程進行跨學科設計

  創設創新創業跨學科教研室,開發跨學科(尤其是文科、商科、工科與法科相互融合的)創新創業課程,適應創新創業大環境。

  (五)豐富創新創業第二課堂

  繼續組織多種形式的第二課堂,在實踐中培養學生的創新創業精神和能力。

  (六)開展創新創業教育重點教材編寫工作

  四、改革教學方法和考核方式

  學校通過加強案例課、研討課等啟發式、討論式、參與式教學,培養學生的批判性和創造性思維,激發創新創業靈感。通過實施學期制改革,為學生自主學習提供更加豐富多樣的教育資源。通過改革考核模式,引領學生創新創業實踐。

  (一)大力推動教學方法的信息化改造

  通過培訓、資助等手段,鼓勵教師通過信息化技術改革傳統的教學方法,充分使用線上、線下相結合的混合教學法,利用線上功能開展學生課前預習,課堂充分調動學生參與教學過程,實現學生主動學習。

  (二)加強案例課、研討課、實務技能課程建設

  在現有案例課、研討課的基礎上,一方面補充完善專業課程的案例研討教學環節,另一方面開設一定數量的創新創業案例研討課程,大力引進優秀社會師資,在案例研討課程講授過程中,協同育人,採取「高校—社會」交叉培養模式,拓寬創新創業類課程的發展思路。

  (三)實施學期制改革

  進一步實施三學期制改革,縮短春、秋季學期,增設夏季學期,作為全校人才培養的基礎制度,在夏季學期中著力推行創新、創業、國際化教育培養模式。

  (四)改革創新創業考核模式

  建立多種考核方式,對學生課堂教學、實踐教學等多方面進行評測。重點加強過程性評價。在創新創業考核標準的建立上,一方面要對學生創新能力、創業水平進行評測;另一方面要對教師教學授課方面的創新創業意識的灌輸、創新創業教學內容的準備、創新創業能力的培養等方面制定考核標準。

  五、強化創新創業實踐

  學校通過進行實踐教學改革,促進實驗教學平臺共享,建立校內創新創業學科競賽平臺體系,鼓勵學生積極參與校內外創新創業競賽,強化創新創業實踐。

  (一)加強實驗室建設

  修改制訂統一的實驗室管理制度,在實驗室建設方面增加投入,對於創新創業類的實驗課程在教學場地、教學設施等方面給予優先支持,推動實驗教學平臺共享。學校將優先開放優勢專業實驗室,推動法學實訓中心向北京市屬院校開放。

  (二)強化本科生「創新論壇」

  完善年度化、品牌化的本科生「創新論壇」,強化其活躍本科生創新思維、增進經驗交流、展示創新成果、宣傳創新典型、促進良好氛圍等方面的作用。

  (三)鼓勵學生參與國際實習實踐

  進一步推動法科學生的國際聯合公益法律援助實踐,使法學專業的學生學會用國際化的視野和創新的眼光來看待公益法事業,為今後在公益法領域的創新研究和創業實踐打下基礎。同時,鼓勵學生參與國際會議、國際交流、國際實習等活動,並在經費、學分等方面予以支持,促進學校創新創業教育的國際化水平。

  (四)組織學生積極參加大學生創業大賽

  繼續主辦大學生創業大賽,進一步提高學生的參賽積極性,加大比賽普及創業知識的力度,積極組織學生參加「網際網路+」大學生創新創業大賽及各種類型和級別的創業賽事,營造校園創業氛圍。

  (五)組織學生積極參與「挑戰杯」系列比賽

  在近年取得「挑戰杯」系列比賽歷史最好成績的基礎上持續發揮「挑戰杯」對學生在創新創業教育方面的指引和帶動作用,遴選出更多更好的團隊和作品參加該系列比賽。

  六、改革教學和學籍管理制度

  主要包括建立創新創業學分積累與轉換制度、建立創新創業檔案和成績單以及改革學籍管理制度三方面。

  (一)建立創新創業學分積累與轉換制度

  在本科教育中建立創新創業學分積累與轉換制度,探索將創新創業項目、專利獲取和自主創業等情況折算為學分的機制。

  (二)建立創新創業檔案和成績單

  為學生建立創新創業檔案和成績單,客觀記錄並量化評價學生開展創新創業活動情況。

  (三) 改革學籍管理制度

  學校本科教育實行彈性學制,針對創業的學生,允許休學1至2年。在其休學創業結束後,優先為其辦理復學手續。進一步改革彈性學制管理規定,根據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的修訂,進一步放寬學生修業年限,在更大範圍內允許學生調整學業進程、合理安排休學創業。

  七、提升教師創新創業教育教學能力

  提升教師創新創業教育教學能力,是提高創新創業教育教學質量的重要手段。學校大力加強教師教育教學能力建設。

  (一)設立跨學科教研室

  投入300萬元創設10個跨學科教研室(每個資助30萬元活動經費,其中包括創新創業跨學科教研室),負責開設具有學科交叉特色、具有學科前沿性質的課程(主要為選修課),以彌補現有課程的不足。

  (二)豐富專業教師創新實踐和創業經歷

  在現有「同步實踐教學」及與校外法律實務部門新型共建關係支持體系的基礎之上,有計劃地派遣本校法學專業教師赴司法實務部門任職,直接參與司法實踐,從而豐富其法學創新實踐和創業經歷,增強教學的針對性。

  (三)加強創業教育專兼職隊伍建設

  加大創業教育專兼職隊伍建設力度,聘請本校商學院專業教師以及校友中的優秀企業家擔任創業專職或兼職導師。充分利用校友資源,爭取用兩年左右的時間,建設100人左右規模的具有創業實戰經驗的校友企業家兼職創業導師隊伍,為校園創業項目孵化提供指導。

  (四)多渠道打造教師創新創業科研平臺,提升教師科研能力

  充分利用重點研究基地、重點實驗室、新型研究院、其他各類科研機構、創新團隊、智庫團隊等多渠道科研平臺,通過組織科研項目、提供社會服務、促進科研成果轉化等途徑,吸收本科生、研究生積極參與,在提升教師的科研水平的同時,引領學生創新創業。

  (五)建立教師發展中心,提升教師的創新教育能力

  通過教師發展中心對教師在教育理念、教師職業倫理、教學信息化、教學方法與手段等方面開展培訓,推動教師在信息化的時代背景之下改革傳統的教學方法,提升教師開展創新教育的能力。

  (六)鼓勵在校外建立名師工作室,鼓勵教學名師帶領學生實習實踐

  鼓勵各種類型的教學名師在校外尤其是司法實務部門建立名師工作室,通過以點帶面,強化學校教學名師的示範性作用,鼓勵教學名師帶領學生在工作室進行多種形式的實習實踐活動,推動學校與實務部門的深層次合作。

  八、改進學生創業指導服務

  學校加強創業指導,搭建學校就業創業服務平臺,注重建立與相關行業協會、企業的合作關係,尤其是與創業孵化器企業進行創業項目的聯合孵化,同時加強學生創業項目建設指導和質量管理,形成創業項目質量控制體系。

  (一)擴大學生就業創業指導服務中心服務範圍,多方面提供創業指導服務

  設專人負責學生創業輔導,為學生創業提供團隊建設、網際網路技術、工藝設計、融資、工商註冊、商標專利、法律風險等方面的專門指導。

  (二)入學教育增設「創新創業」版塊

  豐富入學教育內容,從學生入學教育開始,對學生進行創新創業教育,並伴隨學生成長,提供創新創業指導服務。

  (三)搭建學校就業創業服務平臺

  搭建就業創業服務平臺,提高「大學生網絡實訓系統」的使用率,建立與學校科技園政策信息溝通的常規渠道,為學生創業提供完善的信息發布與互動平臺。

  (四)建立與相關行業協會、企業的合作關係

  與中關村科技園企業建立常規聯繫機制,定期開展創業沙龍講座等活動。

  (五)加強與創業孵化器企業合作

  在兩年內與創業孵化器企業聯合開發創業培訓課程,彙編學校近五年學生優秀創業項目建設成果,供在校學生借鑑學習。

  (六)加強學生創業項目建設指導和質量管理

  注重開展創業項目實戰模擬演練,通過路演明確項目的創新性和可行性,注重項目建設過程記載、合理進行財務支出等方面的監督和指導,注重項目成果的量化考察,形成貫穿始終的質量控制體系。

  (七)實現「機構、人員、場地、經費」四到位

  以「北京高校示範性創業指導中心」建設為契機,推動實現「機構、人員、場地、經費」四到位,並通過示範性創業中心達標驗收。

  九、完善創新創業資金支持和政策保障體系

  學校一直致力於構築學生創新創業的資助體系,同時通過政策保障、軟硬體支持鼓勵學生創新創業。

  (一)成立創業學院

  聯合相關投資公司,爭取在2016年內成立中國政法大學創業學院。創業學院將依託現有學生就業創業指導服務中心建設。

  創業學院負責學校創業教育整體規劃及重大決定的協調和落實,提高大學生創業者的能力素質,運用社會投資孵化校內學生創業項目。爭取到2017年建設成為北京地區高校示範性創業指導機構。

  (二)籌集社會資金,成立約500萬的「國際交流培養基金」

  「國際交流培養基金」主要用於資助本科生國際交流與培養並在國際化的環境中進行創新創業訓練。

  (三)逐步提高研究生創新基金資助項目數量和資助金額

  (四)建設中國政法大學學生創新創業網站,搭建學生創新創業平臺

  整合校內資源,建設統一的學生創新創業網站,為學生在校內開展創新創業訓練和實踐搭建平臺。

  (五)設立中國政法大學公益教育研究中心

  公益教育研究中心旨在創新人才培養機制,推動公益教育與創新創業實踐緊密結合。

  (六)建立「風險創業基金」,加大投入並多方募集學生創業基金

  (七)創設法大學生創業沙龍

  建立5個法大學生創業沙龍室,為學生創業提供具體的交流空間和創業公司註冊用地。

  (八)建立法大學生創業孵化場

  學生創業孵化場及時發布創新創業信息,指導、引導學生創業,並提供具體的就業建議。

  (九)設立「法大學生創業園」

  總之,通過強調各職能部門相互協調,努力營造創新創業環境、突出學院在創新創業教育工作中的主體地位、發揮一線教師在創新創業教育中的作用等方式,著力打造校內和諧統一的創新創業教育文化。

  第三部分 組織領導

  學校把深化創新創業教育改革放在學校綜合改革的重要位置,將加強指導管理與監督評價,調整理順相關體制與機制,明確責任分工,統籌推進創新創業教育工作。

  學校成立由校長任組長、分管校領導任副組長,教務處、研究生院、科研處、人事處、學生處、國際合作與交流處、團委、信息化建設辦公室、科技園管理辦公室、資產處、後勤辦負責人及各學院學生工作負責人參加的創新創業教育工作領導小組,全面指導創新創業教育的建設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由教務處處長兼任辦公室主任。

  領導小組的主要職責:

  1.負責學校創新創業教育改革的總體設計和規劃;

  2.決定學校創新創業教育改革、發展中的重大事項;

  3.對學校創新創業教育工作進行總體分工和協調。

  同時,學校成立由校內專家、校外優秀企業家和專職創業導師等組成的創新創業教育專家指導委員會,開展學校創新創業教育的研究、諮詢、指導和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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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國青年報客戶端北京11月11日電(中青報·中青網記者 樊未晨)在教育部今天召開的新聞發布會上,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司長吳巖介紹,教育部正在深化高校的創新創業教育改革,概括起來共有六個方面的措施。  「第一個就是要建基地,把樣板樹起來了。」
  • 教育部:做好深化創新創業教育改革示範高校階段性總結工作的通知
    近日教育部辦公廳發布關於做好深化創新創業教育改革示範高校階段性總結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示範校要繼續聚焦課程體系、培養機制、教法創新、實踐訓練、教師隊伍等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改革。
  • 重慶大學深入推進創新創業教育
    重慶大學深入推進創新創業教育 2020-07-06來源:重慶大學   重慶大學認真學習貫徹全國教育大會精神,主動服務國家經濟社會發展需要,堅持以推進素質教育為主題,以提高人才培養質量為核心
  • 教育部「新」通知,深化高校創新創業教育改革,為大學生謀福利
    ——屠格涅夫大學生進行創新創業我們國家一直都非常支持,而且最近教育部還進行創新創業教育的深化改革,實施了以下六個方面的措施。首先是建設基地,先將樣板梳理起來,分別有雙創示範基地和兩百所深化創新創業改革的師範學校兩個數據,通過改革不斷,帶領各個大學創新創業改革進一步深入。
  • 《四川省深化高等教育綜合改革方案》政策解讀方案
    按照《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和《中共四川省委關於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精神全面深化改革的決定》的總體要求,貫徹落實2015年3月5日李克強總理在《政府工作報告》中提出的「深化省級政府教育統籌改革、高等院校綜合改革和考試招生制度改革」要求和國家《統籌推進世界一流大學和一流學科建設總體方案》,依據《高等教育法》、《職業教育法》等相關法律法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