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片來源:@公安部刑偵局據公安部刑偵局官微8月24日消息,利用非法提供的銀行帳戶轉移詐騙資金已成為電信網絡詐騙等犯罪中的突出問題。為使公眾認清非法買賣、出租、出借帳戶的法律責任,8月21日,浙江溫州警方聯合市人民銀行公布首批160名涉嫌買賣帳戶、冒名開戶的相關單位和個人名單,同時公布了對涉案帳戶實施的懲戒。
首批涉案的160名人員名單中,「00後」19人,佔比11.8%,年齡最小未滿18周年,這部分人員很大原因是對非法買賣、出租、出借帳戶法律責任及其危害性不了解;「90後」82人,佔比51.2%,「80後」36人,佔比22.5%,這兩部分涉案人員佔比高達73.7%,大多數是抱著僥倖心理想從中牟利,其他年齡人員佔14.5%。
這160人受到的懲戒如下:1. 違法違規行為記錄到個人徵信報告,將在一定時間內影響相關人員的貨款和信用卡申請;2. 5年內暫停相關人員名下的所有銀行帳戶非櫃面業務,支付帳戶所有業務;3. 相關人員在懲戒期內不能在所有銀行機構開立銀行卡和企業對公帳戶;不能註冊支付寶帳戶,不能開通微信收發紅包和轉帳功能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