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面新聞訊(記者 劉皓洋)近日,教育廳印發了《四川省高等學校食堂管理辦法》和《四川省高等學校學生公寓管理辦法》,對高校學生食堂和學生公寓的管理進一步提出規範性要求。
《四川省高等學校食堂管理辦法》明確指出高校食堂食品安全實行屬地管理。地方人民政府負總責,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承擔監管責任,教育部門承擔行政主管責任,高校承擔主體責任。校長是食堂食品安全的第一責任人,分管校長是食堂食品安全的直接責任人;要求建立「學校—具體管理部門—食堂」三級食堂食品安全管理網絡,配備校級首席食品安全官或專職食品安全監管人員;建立健全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制定並完善食堂食品安全、消防安全等應急預案,定期進行模擬演練。
同時要求食堂採購須堅持索證索票和臺帳記錄製度;應建立食堂從業人員管理檔案,嚴格執行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制度。食堂從業人員須持健康合格證方可上崗;建立健全食堂管理責任追究制度。對制度不健全或有章不循、玩忽職守、疏於管理等造成責任事故的,依法追究相關責任人責任。
同時,該《管理辦法》在食堂管理、人員培訓、制度建設等方面提出了新的要求。如:高校食堂應辦齊《食品經營許可證》;運營狀態的高校食堂應達到省上量化分級管理和明廚亮灶要求;應建立黨風廉政責任制度;應按要求主動公示食堂相關信息;加強高校食堂信息化建設;根據在校生數,按照一定比例安排資金,設立學生食堂飯菜價格平抑基金;高校食品安全負責人、食品安全管理員、食堂經理等主要從業人員每年接受不少於40小時的食品安全集中培訓;推進綠色食堂和節水型食堂建設;加強飯菜價格和餐飲服務市場管理;探索農校對接採購模式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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