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嚴28條!四川出臺中小學校食品安全管理辦法 食堂禁止加工四季豆

2020-12-23 四川新聞網

  四川新聞網成都1月3日訊(記者 李丹)1月3日,四川新聞網記者從四川省人民政府官網獲悉,日前,《四川省中小學校食品安全管理辦法》已經2019年12月2日四川省人民政府第37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自2020年3月1日起施行。《管理辦法》 共28條,對四川省中小學校、幼兒園的食品安全管理進行了詳細規定。

  據悉,四川省行政區域內的普通高中學校、中等職業學校、義務教育學校(以下統稱學校)的食品安全管理,適用本辦法。幼兒園食品安全管理依照本辦法執行。

  校長是食品安全第一責任人 食品安全管理人員須考核合格

  《管理辦法》指出,學校履行食品安全主體責任,實行校長負責制,校長是食品安全第一責任人。民辦學校的舉辦者(含實際控制人,下同)應當保障學校食品安全投入並對食品安全負責,落實校長負責制,督促校長履行食品安全管理職責。

  同時,學校應當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明確食品安全管理機構和分管負責人、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學校食品安全管理人員須經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考核合格。學校食堂從業人員取得健康證明後方可上崗。

  學校食品安全管理人員應當履行下列職責:督促從業人員遵守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規程,落實崗位責任;組織從業人員參加食品安全知識和技能培訓、考核和健康檢查;組織對購進的食品、食品添加劑(以下簡稱食品)和食品相關產品質量進行查驗,落實索證索票、食品留樣等制度,建立健全食品安全檔案;組織對不合格或疑似不合格的食品和食品相關產品進行標識、記錄,並移出食品處理區,依法依規處置;開展學校食品安全自查、風險排查和隱患整改;法律法規、部委規章規定的其他職責。

  學校應當建立由學校負責人、教職工代表、學生代表、家長代表等參與的食品安全民主監督機制。學校應當設立並公布食品安全投訴舉報電話、電子郵箱、意見箱等,及時處理投訴舉報或意見建議。

  此外,集中用餐的學校應當安排相關負責人陪餐,有條件的學校,可以根據家長申請,有計劃地選擇家長代表陪餐。在學校食堂就餐的教職工和陪餐人員應當與學生同食堂購餐。

  大宗食品實行公開招標 集中定點採購

  禁止冷食類食品、高風險食品

  《管理辦法》規定,學校食堂堅持公益性原則,不得營利。幼兒園和義務教育學校食堂原則上自主經營,學校食堂從業人員可以採用勞務外包或勞務派遣等用工方式。確有必要實施其他方式經營的,應當經所屬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或學校行業主管部門同意。

  學校食堂應當做到明廚亮灶,公開食品加工過程。鼓勵運用「網際網路+」等方式,加強對食品來源、採購、加工製作全過程的監督。有條件的學校應當開展食品快速檢測工作。

  學校食堂米、面、油、肉類、調味品等大宗食品實行公開招標,集中定點採購,保證購進的食品符合食品安全要求。學校不得向有食品安全不良信用記錄的供應商採購食品。

  學校應當在食堂經營場所醒目位置或學校信息平臺公示食品安全管理機構、食品經營許可證、從業人員健康證明、食品安全風險分級等級標識、日常監督檢查結果記錄以及菜譜、進貨來源、品牌、食品添加劑使用情況等信息。

  非常值得關注的是,《管理辦法》指出,學校除嚴禁採購、使用食品安全法明令禁止生產經營的食品及食品相關產品外,還應當遵守以下規定: 一是禁止採購、貯存、使用亞硝酸鹽(包括亞硝酸鈉、亞硝酸鉀);二是禁止採購、使用散裝食用油、散裝食鹽;三是禁止學校食堂製售冷食類食品(水果除外)、生食類食品、裱花蛋糕、現榨果蔬汁;四是禁止學校食堂加工製作四季豆、野生蘑菇、鮮黃花菜、發青發芽土豆等高風險食品。

  校門外50米不得有食品攤販經營 學校應當購買涵蓋食品安全責任的保險

  《管理辦法》還指出,學校食堂在加工製作食品時,應當嚴格按照《餐飲服務食品安全操作規範》執行。各功能區(間)、設施設備不得隨意變更、交叉使用。

  學校從供餐單位訂餐的,應當建立健全校外供餐管理制度,選擇取得食品經營許可、能承擔食品安全責任、社會信譽良好的供餐單位,並與供餐單位籤訂合同,明確雙方食品安全的權利義務和不合格食品的處理方式。學校應當對供餐單位提供的食品進行查驗、留樣,並留存記錄。

  學校發生與食品安全有關的突發事件時,應當及時向所在地學校行業主管部門和教育行政、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衛生健康等部門報告,收到報告的相關部門應當按規定向當地人民政府和上級主管部門報告。學校及相關部門應當積極主動處置食品安全突發事件,關注涉及學校食品安全的輿情,準確、及時、客觀地回應社會關切。

  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建立學校食品安全信用檔案,記錄許可情況、監督檢查結果、違法行為查處、責任約談和整改等情況。對有不良信用記錄的學校實施重點監管,並通報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和學校行業主管部門。

  學校應當加強校內小賣部、超市等食品銷售場所的食品安全管理。非寄宿制學校一般不得在校內設置食品銷售場所。

  學校校門外50米範圍內不得確定為食品攤販經營活動區域。食品攤販按照《四川省食品小作坊、小經營店及攤販管理條例》管理。

  此外,學校應當購買涵蓋食品安全責任的保險。

  追責:情節嚴重 或處5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罰款

  《管理辦法》指出,學校食品經營過程中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或學校行業主管部門可以對學校相關負責人進行約談:存在食品安全隱患,未及時採取措施消除的;學校食堂食品安全風險分級等級評定達不到規定要求的;明廚亮灶建設達不到規定要求的;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或學校行業主管部門認為需要約談的其他情形。

  此外,違反本辦法,法律、法規、部委規章已有責任追究規定的,從其規定;法律、法規、部委規章沒有責任追究規定的,按照以下規定處理:

  一是政府及其有關部門不履行職責或履職不力,造成學校食品安全事故或重大負面影響的,依法追究負有責任的領導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的責任;

  二是學校不執行本辦法有關規定,或執行不力的,依法追究其主要負責人、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的責任;

  三是民辦學校舉辦者未保障學校食品安全投入、落實校長負責制、督促校長履行食品安全管理職責的,由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處5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罰款;

  四是學校未配備食品安全管理人員、食品安全管理人員經抽查考核不合格或未履行相關職責,未落實信息公開制度、明廚亮灶要求,違反食品採購貯存使用、校外供餐管理規定的,由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責令改正,處5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罰款;

  五是學校未落實食品安全民主監督機制、陪餐制度、同食堂購餐制度,違規將學校食堂對外承包的,由教育行政主管部門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處5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罰款。

    本網(平臺)所刊載內容之智慧財產權為四川新聞網傳媒(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及/或相關權利人專屬所有或持有。未經許可,禁止進行轉載、摘編、複製及建立鏡像等任何使用。

相關焦點

  • 最嚴28條!我省出臺全國首個中小學校食品安全管理辦法
    四川省中小學校食品安全管理辦法1月3日,記者獲悉,日前,《四川省中小學校食品安全管理辦法》已經於2019年12月2日四川省人民政府第37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管理辦法》共28條,對四川省中小學校、幼兒園的食品安全管理進行了詳細規定。據省市場監管局負責人介紹,這也是全國首個中小學校食品安全管理辦法,其中亮點有哪些?一起來劃重點。
  • 北京市教育委員會關於印發《北京市中小學校食堂管理辦法(試行...
    京教勤〔2017〕36號各區教委,中等職業學校:  為進一步規範全市中小學校食堂管理,全面提升服務質量和食品安全保障水平,我們制定了《北京市中小學校食堂管理辦法(試行)》,已經市教委2017年第19次主任辦公會議審議通過,現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 《長沙市中小學校學生食堂管理實施細則》(全文)
    日前,長沙市教育局印發《長沙市中小學校學生食堂管理實施細則》,滿客寶智慧食堂管理系統整理全文如下:第一章 總 則第一條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學校食品安全與營養健康管理規定》(〔2019〕第45號令)、《湖南省中小學學生食堂管理辦法》(湘教發〔
  • 關於印發《南寧市中小學校食堂管理暫行規定(試行)》的通知
    :   為進一步加強我市中小學校食堂建設,規範我市中小學校食堂管理,提高我市中小學校食堂管理水平,結合我市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開展,我局制訂了《南寧市中小學校食堂管理暫行規定(試行)》,現印發給你們,並提出以下要求加以落實。
  • 四川:今年3月起,中小學食堂違規對外承包最高可罰3萬
    1月3日,紅星新聞記者從四川省人民政府官方網站獲悉,《四川省中小學校食品安全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已於日前正式出臺。《辦法》適用於四川省行政區域內的普通高中學校、中等職業學校、義務教育學校(以下統稱學校)和幼兒園,共28條,自2020年3月1日起施行。
  • 江西出臺供餐準入管理辦法 強化食品安全管理
    年12月31日  [編者按]為加強和規範營養改善計劃食品安全管理,江西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聯合省教育廳、省衛生廳、省農業廳、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省質量技術監督局、省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等七部門出臺了《農村義務教育學生營養改善計劃供餐準入管理辦法(暫行)》,明確了縣級政府及其有關職能部門和學校的職責,詳細規定了供餐準入與退出的標準
  • 四川教育廳:學校食堂禁售四季豆,中小學禁售涼拌菜!
    四季豆就是那種可能因為烹飪不當容易引起食物中毒的蔬菜近日,四川教育廳下發通知禁止學校食堂製售四季豆了!四川省教育廳近日下發《關於做好2018年秋季學期學校衛生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明確提出,學校食堂禁止出售發芽土豆、四季豆、野生菌等高風險食品,中小學食堂禁止出售涼拌菜。
  • 四川進一步加強中小學校食堂衛生和食品安全管理
    在檢查中發現部分學校食堂衛生和食品安全管理不到位,存在學生飯前洗手意識不強,食堂洗手設施配備不足、無防蠅設施、消毒不規範等問題。針對這些問題,4月7日,四川省教育廳發布《關於進一步加強中小學校食堂衛生和食品安全管理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通知》要求,完善設施保障。
  • 最嚴格的《四川省中小學校食品安全管理辦法》3月1日起實施
    央廣網成都2月15日消息(記者劉濤)記者從四川省教育廳獲悉,被稱為史上最嚴格的《四川省中小學校食品安全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自2020年3月1日起施行。四川省中小學校、幼兒園食堂地域分布廣、在校就餐師生人數多,目前一些地方不同程度存在著學校食堂基礎設施有欠帳、學校食品安全主體責任落實差、學校食堂操作不規範、校園周邊食品安全隱患多等現象。
  • ...3月1日起施行 校門外50米範圍內不得確定為食品攤販經營活動區域
    封面新聞記者 何方迪近日,封面新聞從省政府獲悉,《四川省中小學校食品安全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正式公布,將於3月1日起施行。四川省行政區域內的普通高中學校、中等職業學校、義務教育學校(以下統稱學校)的食品安全管理,適用本辦法。
  • 學校食堂「禁用」的「四季豆」,為何仍導致河南德威書院食安事件?
    而四季豆,是國家三令五申、明令禁止在校園食堂製作加工的高風險食品。 由國家教育部、市場監督管理總局、衛生健康委員會聯合發布並于于2019年4月1日起施行的《學生食品安全與營養健康管理規定》明確規定: 第三十六條  學校食堂提供蔬菜、水果以及按照國際慣例或者民族習慣需要提供的食品應當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 中小學校食堂管理制度:校長從11個環節加強師生食品衛生安全管理
    學校食堂是中小學食品衛生管理的一個重要場所,牽涉著學生和老師的食品衛生安全,容不得校長有絲毫的馬虎。這節課,給中小學校長、學校管理者分享一份中小學食堂管理制度。正文如下標題:某某學校食堂管理制度正文:為加強我校食堂和食品衛生安全管理工作,確保我校師生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維護學校正常教學秩序,依照《食品衛生法》《學生集體用餐衛生監督辦法》《餐飲業食品衛生管理辦法
  • 三部委修訂學校食品安全管理規定:食堂原則上由學校自主經營
    近日,教育部會同國家食品藥品監管總局、國家衛生計生委對2002年出臺的《學校食堂與學生集體用餐衛生管理規定》(教育部、衛生部令第14號)進行了全面修訂,研究制定了《學校集中用餐食品安全管理規定(徵求意見稿)》,並在2018年2月25日前,面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此次制定的關於學校集中用餐食品安全管理新規都做了哪些修訂?有哪些具體要求?小編這就為你來解讀。
  • 食堂食品安全重於泰山!四川省舉辦中小學校食品安全專題培訓會
    7月16日,四川省教育廳舉辦全省中小學校食品安全專題培訓,以視頻形式培訓到縣級,全省各市(州)、縣(市、區)教育部門和中小學校(含幼兒園,中職學校)相關負責同志4000餘人參加。該培訓工作旨在進一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於食品安全「四個最嚴」要求、《四川省中小學校食品安全管理辦法》和省食品安全委員會第一次會議精神,落實校長(園長)食品安全第一責任人責任,規範學校食堂管理,努力提升我省校園食品安全管理水平。
  • 四川教育廳:學校食堂禁售四季豆、野生菌等
    《通知》要求,學校要加強日常衛生管理,做好校園清潔衛生,教室、寢室、圖書室等人群高度密集場所要保持通風換氣,定時清潔消毒。要保證學生每天足夠的睡眠和1小時校內體育鍛鍊時間。對於學校食堂食品飲水衛生的安全管理,《通知》明確提出,學校食堂禁止出售發芽土豆、四季豆、野生菌等高風險食品,中小學食堂禁止出售涼拌菜。義務教育階段學校食堂不允許對外承包經營。
  • ...配送工作實施方案和呼和浩特市中小學校 集體配餐食品安全管理...
    二、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負責出臺《呼和浩特市中小學校集體配餐食品安全管理工作指導意見》(試行),並參照供校集體用餐配送單位食品安全管理規定指導、監督各學校及旗縣區嚴把食品採購、加工、運輸等操作流程,確保學生的用餐安全。
  • 兩部門關於進一步加強中小學校和幼兒園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地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要按照《食品安全法》和《食品經營許可管理辦法》要求,嚴把中小學校和幼兒園食堂食品經營許可準入關,重點加強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設備布局、清洗消毒、冷藏冷凍和食品留樣等項目的審查力度,對食堂經營場所進行現場核查合格後方可發放食品經營許可證。
  • 省教育廳出臺《四川省高等學校食堂管理辦法》 校長是食堂食品安全...
    封面新聞訊(記者 劉皓洋)近日,教育廳印發了《四川省高等學校食堂管理辦法》和《四川省高等學校學生公寓管理辦法》,對高校學生食堂和學生公寓的管理進一步提出規範性要求。《四川省高等學校食堂管理辦法》明確指出高校食堂食品安全實行屬地管理。
  • 食品安全受關注 生菜沙拉土筍凍禁入學校食堂
    本報訊 (記者 陳泥 通訊員 劉啟國 韓小敏)為健全我市學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機制,廈門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會同教育部門起草制定了《廈門市學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責任規定》(以下簡稱《規定》),於本月1日起正式實施。
  • 四川:近期中小學校食品安全工作應這樣做 餐具應當一人一具一用一...
    學校食堂、學生集體配餐單位、供水設施需在有關單位指導下進行全面檢查和清潔消毒,合格後方能運行。學校食堂開學供餐前,要對食品加工處理區內的所有區域、設備設施、餐用具進行一次徹底的清潔消毒。每天對學校食堂工作人員進行身體健康檢查,一天三次體溫測量並記錄,發現有發燒、咳嗽、呼吸困難、乏力等症狀者禁止進入食堂,並立即停崗送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