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廣網成都2月15日消息(記者劉濤)記者從四川省教育廳獲悉,被稱為史上最嚴格的《四川省中小學校食品安全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自2020年3月1日起施行。
四川省中小學校、幼兒園食堂地域分布廣、在校就餐師生人數多,目前一些地方不同程度存在著學校食堂基礎設施有欠帳、學校食品安全主體責任落實差、學校食堂操作不規範、校園周邊食品安全隱患多等現象。
《辦法》制訂時突出守牢校園食品安全底線,與上位法進行有效銜接,明確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加大經費投入,保障學校食堂符合食品安全相關要求;明確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學校行業主管部門負責督促指導學校全面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明確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負責學校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衛生健康、城市管理、公安等相關部門按照各自職責負責學校食品安全管理相關工作。
《辦法》細化校長的責任,規定校長是學校食品安全第一責任人,學校食品安全管理人員須經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考核合格;明確學校建立由學校負責人、教職工代表、學生代表、家長代表等參與的食品安全民主監督機制;學校食堂運營應堅持公益性原則,不得營利,幼兒園和義務教育學校食堂原則上自主經營。
《辦法》明確了校門外食品攤販禁止經營活動區域,規定學校校門外50米範圍內不得確定為食品攤販經營活動區域,對地方政府及部門、學校(民辦學校舉辦者)、學校食品安全管理人員的違法違規行為規定了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