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代性問題,隨著後現代主義思潮的興起及其對現代性的批判,已成為學術界關注的一個熱點,而康德哲學則是這方面研究的一個焦點。一些有著世界性影響的哲學家,如福柯、哈貝馬斯、利奧塔等,都對康德的現代性哲學提出自己的詮釋。福柯把康德有關啟蒙的論述譽為「現代性態度的綱領」,利奧塔則把「康德」這一名字視為
「標誌著現代性的序幕與終曲」。僅從福柯與利奧塔的這兩個提法,我們就可意識到康德現代性哲學的重要性。今天,在康德逝世200周年的時候,我們從「現代性」這一角度來認識康德哲學的現代意義,從康德哲學這一豐富而又深邃的思想資源中汲取有益的東西,當是對這位哲人的一種紀念。
康德的墓志銘上鐫刻的是這樣一句雋永的名言:「位我上者燦爛星空,道德律令在我心中」。它概括了康德一生關注的兩大對象領域:一是自然,一是道德。從哲學的視域說,康德對這兩個領域的關注,目的是為了解決自然科學與道德倫理如何可能的問題。由於這兩者分別涉及到的是人的兩種根本能力―――認識能力與道德行為能力,因此這兩大問題又可升華為「人是什麼」這一康德哲學的最終主題(這一主題還包括「我能希望什麼」,即宗教的問題,但宗教在康德那裡最終還是屬於道德的問題,這一點最後會講到)。康德對於這一主題給出的答案,可以歸結為兩個概念,即「理性」與「自由」。就此,康德寫出了著名的三大「批判」來論證理性為自然立法,為道德立法;論證本體(道德世界)高於現象(自然界),自由是道德與權利的根本。
康德的這種理性與自由的學說,構成了福柯所說的「現代性的態度」(即思想、感覺的方式與行為的方式)中的本質問題,或者從根本上說,是現代意義上的人應當是怎樣的問題。因此,康德的現代性哲學要批判與重構的是有關現代「人」的觀念,是人之為人所「應為」的科學認識與道德行為(康德廣義的「道德」概念除包括宗教外,還包括「權利科學」,即法哲學)的規範,它關涉到如下一些重要的哲學問題。
一是價值之源的問題。道德與權利的規範是以一定的價值概念,如「善」、「自由」、「平等」等為基礎的。這裡的問題是,這類價值概念由何而來?對於西方文化而言,在中世紀神學時代,它們主要被視為來自神的天啟的觀念。而啟蒙以來的進步觀念,則要把這樣的價值之源解釋為來自人的理性。於是有如卡西勒所描繪的那樣,「當18世紀想用一個詞來表述這種『共同』力量的特徵時,就稱之為『理性』。『理性』成了18世紀的匯聚點和中心,它表達了該世紀所追求並為之奮鬥的一切,表達了該世紀所取得的一切成就。」因此對於價值由何而出的問題?啟蒙的思想所回答的是,它們來自理性而不是神。在這方面康德的貢獻在於,他從真、善、美的高度系統、深刻地批判與反思了理性的能力,對理性作為價值與規範之源予以了學理上的論證。在科學認知方面,它在於我們具有知性的建構能力與認知理性的範導能力,以及相應的先驗邏輯範疇與整體性的認知理念;在道德倫理方面,在於我們具有「自由意志」這樣的實踐理性的道德立法能力。總之,不論對於自然或道德,理性都是價值之源,法則之源。人的至高的主體性也因此得到奠立,相應地,上帝則被褫奪去立法者之尊,這對於以基督教文明為基質的西方社會來說,不啻是一場觀念上的革命。
康德對理性的高揚,對於培養一種現代的反蒙昧、反迷信的主體意識,即理性精神,是十分有益與必要的。不過,從今天的視角看,康德的理性乃是一種個體的、抽象的理性。它是個體的,因為諸如理性的道德自律總是每個人自己的自律;它又是抽象的,因為當康德講理性是認識範疇與道德法則之源時,他又泛指一種非具體的理性。這種個體抽象的理性概念,需要另一方面的補充。當今的現實社會所面臨的情況,有如羅爾斯所刻畫的那樣,是由多種宗教信仰、哲學學說與道德觀念所組成的社會,這些不同的信仰與觀念是有所對立乃至會引起社會的分裂與衝突的,因此需要一種「公共理性」,來尋求在這多種學說與觀念中取得共識,求得在以「公共的善」為目標的有關「公共正義」的觀念,以求社會在根本性的觀念與規範上取得一致。
二是與理性立法相伴隨的,是康德哲學的「先驗」的思想方式。科學認知與道德倫理的法則既是先天地出自我們心中,這就意味著它們並非是來自經驗的,並非得自觀察、實驗這類經驗之途。之所以如此,康德給出的理由是,我們無法從事物的已然是什麼來推論出它們應當是什麼,也就是說,無法從事物之「是」中推出它們的「應然」之理;反之,應是從「應然」之理來規範事物之所是。康德這種先驗的思維方式凸顯了哲學思維的性質。哲學以探尋事物的「形而上」之理為業,但這種探尋與科學探尋一般事物之理不同。它並非像科學那樣通過觀察、實驗與歸納的方法來得出事物的規律,而主要是藉助反思的方法,通過探求事物的根據來把握它們根本的「形而上」之理。邏輯經驗主義者基於科學的觀察實驗方法提出命題意義的可證實原則,這固然在經驗研究的範圍內為辨別與掃除無意義命題作出了貢獻,但他們以之來反對包括「全部價值理論與規範理論」的哲學,把它視為無意義的「形上學」而欲加以清除,則是不?哲學之真髓。事實證明,「形上學」並沒有如邏輯經驗主義者所斷言的那樣消亡,哲學也並非只是留下一種「邏輯分析方法」,而是邏輯經驗主義自身走向終結。
三是人性的問題。當康德論述理性為道德立法時,這隱含著人性為「善」的前提,否則,說一種惡的人性為自己提出如何為「善」的道德法則,本身顯然是一種悖論。然而在康德的心底裡,人性恰恰是惡的。他曾就人性的善惡問題作過專門的分析,雖然他談到人性中既有著向善的「原初稟賦」,同時又有「趨惡的傾向」,它們共同存在於人的本性中,構成一種對立,但又以「人天生是惡的」這樣的標題,來論述「人的本性中的一種根本的、生而具有的惡。」在康德那裡,之所以說人性本惡,一是由於「就其族類而言『這』是適用於人類的」,二是由於趨惡的意念與行為總是由人自己做出的,因此它們「必然總是咎由自取的」,屬於人「主觀上必然的」東西。康德並且反駁某些哲學家希望從所謂的自然狀態中發現人性本善的做法。此外,他在另一篇文章中還談到人性中存在的一種「非社會的社會性」,亦即「人類在社會中的對抗性」。它表現為人一方面既需要社會,希望進入社會,同時另一方面卻又想自行其道,滿足自己的貪慾、權力欲等,這就造成人與人之間的對抗。因此,透過康德表面上昂揚樂觀的理性哲學,我們窺見到的是他內心對人性的深深的憂慮。今天,在我們的國家迅速富強起來,走向現代化的時候,如何塑造我們民族的現代性,教化人心,規範制度,造就健康優良的民族精神與社會風尚,實為時代之要務。
四是宗教的問題。康德「限定知識,以便為信仰留下地盤」的說法,有容易引起誤解的地方。在康德哲學裡,「知」(toknow)與「思」(tothink)因涉及的對象域不同,因此運用的是不同的方法。「現象世界」是可以經驗的,因而屬於科學認識的對象,而「本體世界」(信仰的世界)則是不可經驗的,從而是不可驗證其真假的,因此屬於「思想」的對象。康德說本體(道德、自由、宗教的世界)不可知,但不否認、而且重要的是,他要論辨它是可以「思」的,而且只能是用思想來把握的。因此,他在學理上否定了上帝存在的證明之後,又得以把上帝設定為一種「理念」,即思想物,而不致在學理上產生矛盾。此外,康德之所以要為信仰留下地盤,他的用意旨在利用宗教信仰的力量,把道德義務看作來自上帝的神聖誡命,來增強對道德的敬畏感。這就涉及到康德對宗教的看法。在康德看來,雖然藉助於純粹的實踐理性,道德是自給自足的,「道德為了自身起見,絕對不需要宗教。」但為了實現「至善」這一終極目的,我們又必須設定「上帝」的概念,以之作為實踐理性實現至善的條件保障。
康德的宗教觀構成他有關人的觀念的重要一環。康德對啟蒙運動所關注的主要是在宗教方面。康德心目中的理想的宗教,是一種建立在純粹理性之上的道德共同體。它使人們結合在一起的並不是它的儀式或信條,而是提升人類道德的共同熱誠。康德相信,這種道德宗教的信仰能夠成為人類實現至善目標的保障。
康德哲學的意義,集中表現在他以哲學的深刻方式,闡發、弘揚了理性與自由的啟蒙精神,論究了人的現代觀念、思想方式與行為方式。一個國家的現代化主要表現在經濟與社會的層面,而現代性則集中展現為民族的文化與精神。現代性首先是人的現代性,是人的思想與行為方式的理性化,以自由為核心的權利的規範化。民族的現代性需要現代性的哲學,在這方面康德哲學所提供的思想資源值得我們進一步挖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