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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造成的工傷事故賠償競合問題分析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12條規定:「依法應當參加工傷保險統籌的用人單位的勞動者,因工傷事故遭受人身損害,勞動者或者其近親屬向人民法院起訴請求用人單位承擔民事賠償責任的,告知其按《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處理。因用人單位以外的第三人侵權造成勞動者人身損害,賠償權利人請求第三人承擔民事賠償責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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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下班遇車禍,交通事故與工傷能否雙重賠償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因第三人造成工傷的職工或其親屬在獲得民事賠償後是否還可以獲得工傷保險補償問題的答覆》的規定,當工傷與交通事故發生競合時,傷者是可以既享受工傷待遇又向肇事司機索賠,即獲得雙重賠償。川恆律所表示不過就很多地區而言,未規定工傷與交通事故賠償的先後順序,僅規定醫療費不得重複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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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傷事故多倍賠償的個案探討與分析
主要法律依據為最高人民法院《審理人身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二條和《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因第三人造成工傷的職工或其親屬在獲得民事賠償後是否還可以獲得工傷保險補償問題的答覆》(2006行他字第12號)。二被告辯稱依據《湖北省工傷保險實施辦法》及《武漢市工傷保險實施辦法》的規定,工亡人員的保險待遇系扣減相應民事賠償項目後獲得的差額部分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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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他人造成的工傷,可以同時要求人身損害賠償和工傷賠償嗎?
員工在工作期間或下班途中,因第三人造成損害,經統籌地區的社保部門認定為工傷後,員工可以同時要求人身損害賠償和工傷賠償嗎?『裁判要旨』用人單位為職工繳納工傷保險費的行為,職工與社保機構成立行政法律關係,而發生第三人所造成的傷害,受害人與侵害人形成的是民事侵權法律關係,兩者是性質完全不一樣的法律關係。因此,兩者請求權的基礎也完全不一樣,在獲得人身損害賠償後,還可以向社保經辦機構主張依法支付相應的支付工傷保險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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淺談人身損害賠償與工傷保險賠償競合的處理
本人贊成採用兼得模式,理由如下: 一、兩種賠償分別基於不同的請求權和法律關係。工傷保險賠償是根據《勞動法》和《工傷保險條例》及相關規定而行使的一種工傷保險待遇請求權,該種請求權是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主張的,其本質是國家對勞動者勞動權益的社會保障措施,目的是將損害負擔社會化,實現對勞動者利益的充分保護和快速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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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傷事故損害賠償糾紛調解要點
職工有第1項、第2項情形的,按有關規定享受工傷保險待遇;職工有第3項情形的,按有關規定享受除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以外的工傷保險待遇。 3.不得認定為工傷或者視同工傷的情形: (1)因犯罪或者違反治安管理傷亡的;(2)醉酒導致傷亡的;(3)自殘或者自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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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工傷十級有哪些待遇可以享受,能賠幾萬?還可以有民事賠償?
工傷十級賠不了多少錢。10級工傷,是指勞動者受工傷恢復以後,經鑑定屬於傷殘等級10級的結論。按照《工傷保險條例》的有關規定,出來鑑定結果以後,工傷保險基金會按照傷殘等級給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10級工傷是按照本人工資的7個月進行補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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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說法:工作中被人打傷獲得賠償後,能再申請工傷保險賠償麼?
判決:原告中國平安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山西分公司於判決生效後十日內給付被告布xx醫療費、鑑定費、交通食宿費、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一次性就業補助金、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共計118848.16元。 宣判後,中國平安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山西分公司不服,向本院提起上訴,請求改判其不承擔任何賠償責任。大同市中級人民法院經審理後判決: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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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傷保險賠償的注意事項有什麼,工傷保險賠償有哪些注意事項?
職工發生工傷後,都會涉及到工傷索賠的問題,所以一定要好好保護自己的權利,在進行工傷索賠之前首先需要進行工傷傷殘等級鑑定,根據鑑定結果來索要合理的賠償。那麼工傷保險賠償的注意事項有什麼,工傷保險賠償有哪些注意事項? 網友諮詢: 工傷保險賠償的注意事項有什麼,工傷保險賠償有哪些注意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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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傷和交通事故競合能否獲得雙賠?
關鍵詞:工傷事故;交通事故;賠償項目;雙倍賠償;工傷保險基金專有項目案情簡介:甲於2009年2月25日在北京某酒樓從事洗碗工工作。2010年3月6日,甲自北京酒樓處下班途中,被乙駕駛的貨車掛撞,甲當場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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享受了工傷保險待遇,還可以找侵權人再要一遍嗎?
事發後,單位正常為其申報工傷,已享受到了工傷保險待遇。但當事人認為導致他受傷的原因是總承包商未能履行施工現場的安全保障義務,他希望再向總承包商主張侵權賠償責任。本案中總承包商的行為是否構成侵權尚不好下定論,但是員工因第三人侵權導致工傷,能否獲得雙重賠付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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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前沿|工傷保險責任與民事侵權責任的競合與衝突處理
該種模式是以工傷社會保險取代民事侵權賠償。採用這一模式的國家主要有以德國為代表的法國、瑞士、挪威等國。該模式的優點在於免除了用人單位的責任,有助於節約司法等社會資源,提高勞動者獲得賠償的效率。補充模式,即勞動者因工受傷後,既可以主張民事侵權賠償,也可以主張工傷保險待遇給付。但是,勞動者最終所獲得的賠償,不得超過其實際所受損害。採用這一模式的國家主要有日本、智利及北歐等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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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工在工作中受到第三人傷害,是否可以得到民事和工傷雙重賠償
對此存在以下兩種意見:一,用人單位以外的第三人侵權造成勞動者人身損害,構成工傷,既然原告方已經得到了肇事司機就交通事故的賠償,那麼用人單位只能對工傷保險賠償不足部分進行補償即可。二、用人單位以外的第三人侵權造成勞動者人身損害,構成工傷,勞動者應當獲得工傷保險和人身侵權雙重賠償。【評析】張哥贊同第二種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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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傷認定與賠償有糾紛,檢察官來支招
湖北省人民檢察院第七檢察部梳理了近年來辦理的工傷認定與賠償案件,對其中涉及「民事賠償與工傷保險賠償能否並行」「工傷認定條件是否齊備如何判斷」「勞動關係證明的確認過程是否算入工傷認定申請時限」等常見問題進行了分析。就如何防範和解決工傷認定和賠償的常見棘手糾紛,《法制日報》記者近日採訪了湖北省檢察院第七檢察部負責人申鴻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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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傷保險待遇糾紛案件的審理思路和裁判要點(類案系列)
後生效判決認定C公司為合法解除,對侯某請求不予支持。侯某再次申請仲裁,要求C公司賠付其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案例三:涉及與第三人侵權責任的競合胡某系D公司員工,在上班途中發生交通事故,第三人為主要責任人。胡某被認定為工傷、因工致殘程度十級,且在與第三人交通事故責任糾紛案件中已獲賠殘疾賠償金。胡某在職期間D公司未為其繳納工傷保險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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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傷保險常見問題解答
20.工傷職工治療非工傷引發的疾病能享受工傷醫療待遇嗎?答:《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條第五款規定:工傷職工治療非工傷引發的疾病,不享受工傷醫療待遇,按照基本醫療保險辦法處理。21.如何進行工傷事故備案?④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涉及第三方責任的,提供民事賠償調解書;經人民法院判決或調解的,提供民事判決書或民事調解書,複印件1份。34.申領住院夥食補助費需提交什麼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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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度最新工傷賠償標準依據和計算方法
工傷賠償標準,又稱工傷保險待遇標準。是指工傷職工、工亡職工親屬依法應當享受的賠償項目和標準。未參加工傷保險期間用人單位職工發生工傷的,由該用人單位按照《工傷保險條例》規定的工傷保險待遇項目和標準支付費用。下面華律網小編就來為大家介紹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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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審判專欄 | 處理工傷賠償與侵權賠償競合問題的模式選擇
W市社會保險事業管理局依照《工傷保險條例》等法律規定,認定丁某親屬應獲得的一次性工亡補助金為491300元、喪葬費為14865.49元、遺屬撫恤金為1975.2元,合計508140.69元,但W市社會保險事業管理局認為,依據《W市企業職工工傷保險實施辦法》第43條的規定「道路、航運、航空、鐵路等交通事故引發的工傷、或者職工工傷涉及其他民事賠償的,應按照有關規定索取傷害賠償,獲得的傷害賠償低於工傷保險待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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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傷保險待遇糾紛案件的審理思路和裁判要點(類案系列)
胡某被認定為工傷、因工致殘程度十級,且在與第三人交通事故責任糾紛案件中已獲賠殘疾賠償金。胡某在職期間D公司未為其繳納工傷保險費。胡某辭職後申請仲裁,要求D公司賠付其包括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在內的工傷保險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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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案裁判方法 | 工傷保險待遇糾紛案件的審理思路和裁判要點
(2)因工死亡職工的近親屬如職工因工死亡,其近親屬可享受相應的工傷保險待遇。(3)非全日制從業人員非全日制從業人員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患職業病後,可享受相應的工傷保險待遇。(4)超過法定退休年齡的勞動者勞動者達到法定退休年齡但未辦理按月領取基本養老保險待遇手續或不符合按月領取基本養老保險待遇條件,且繼續在原用人單位工作期間發生事故傷害的,可享受相應的工傷保險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