荷蘭要改名了,但並不是要起一個新奇的名字,而是要回歸他的正統——尼德蘭。
荷蘭的全稱是荷蘭王國,「The Kindom of the Netherlands」,簡稱「The Netherlands」。Netherlands的翻譯成漢語就是尼德蘭,意為低地的意思。
荷蘭人把自己稱為低地國家,那是因為荷蘭的海拔確實非常低。荷蘭面積4.18萬平方公裡,全境為低地,有一半的國土面積低於海拔1米,境內最高的瓦爾斯堡山海拔僅有321米,所以用尼德蘭(低地)更符合荷蘭的實際地形特徵。
而我們經常叫的荷蘭,「Holland」,這個詞來源於「Holtand」,「樹木之國」。而且荷蘭境內還有個荷蘭省,後來分裂為北荷蘭省和南荷蘭省,當時荷蘭省只是尼德蘭7個省中的一個,之所以用荷蘭指代整個荷蘭,主要是由於歷史原因。
當初尼德蘭低地地區是屬於西班牙哈布斯堡家族的領地,1581年以北部的荷蘭省為中心,荷蘭人民掀起了反抗西班牙統治的獨立運動。尼德蘭北部的七個省聯合起來成立了尼德蘭共和國,西班牙最終於1648年承認尼德蘭的獨立。
當時尼德蘭是荷蘭的正式國名,但是由於荷蘭省在這場獨立運動中處於各省之首,而且荷蘭省的經濟實力和影響力比其他省份要強,所以人們就用「荷蘭」來指稱整個國家,泛指荷蘭全國。所以,荷蘭人也有自稱荷蘭的,也有繼續稱為尼德蘭的。
但是從全局來看,荷蘭目前只是荷蘭的兩個省(北荷蘭省和南荷蘭省),這就是以局部來指稱全體。但是,尼德蘭則不一樣,尼德蘭可以指稱荷蘭的整個低地地區,甚至還包括此前從荷蘭分裂出去的比利時和盧森堡,現在使用尼德蘭可以指稱荷蘭的12個省。
所以,從2020年1月開始,荷蘭政府要求所有公司、大學、使館及政府機構統一改用該國官方稱謂「尼德蘭」(Netherla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