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銀行、外匯管理局:取消境外機構投資者額度限制 推動金融市場...

2020-12-25 新浪財經

來源:中國證券網

上證報中國證券網訊 據人民銀行5月7日消息,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進一步擴大金融業對外開放,2020年5月7日,中國人民銀行、國家外匯管理局發布《境外機構投資者境內證券期貨投資資金管理規定》(中國人民銀行 國家外匯管理局公告〔2020〕第2號,以下簡稱《規定》),明確並簡化境外機構投資者境內證券期貨投資資金管理要求,進一步便利境外投資者參與我國金融市場。

《規定》主要內容包括:一是落實取消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和人民幣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以下簡稱合格投資者)境內證券投資額度管理要求,對合格投資者跨境資金匯出入和兌換實行登記管理。二是實施本外幣一體化管理,允許合格投資者自主選擇匯入資金幣種和時機。三是大幅簡化合格投資者境內證券投資收益匯出手續,取消中國註冊會計師出具的投資收益專項審計報告和稅務備案表等材料要求,改以完稅承諾函替代。四是取消託管人數量限制,允許單家合格投資者委託多家境內託管人,並實施主報告人制度。五是完善合格投資者境內證券投資外匯風險及投資風險管理要求。六是人民銀行、外匯局加強事中事後監管。

相關焦點

  • 國家外匯管理局:取消合格境外投資者(QFII/RQFII)投資額度限制
    經濟日報-中國經濟網北京9月10日訊 據國家外匯管理局網站消息,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推動形成全面開放新格局的重大決策部署,進一步擴大我國金融市場對外開放,經國務院批准,國家外匯管理局決定取消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QFII)和人民幣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RQFII)(以下合稱「合格境外投資者
  • 取消境外機構投資者額度限制並非新規 剩飯重炒味道如何?
    5月7日,中國人民銀行、國家外匯管理局發布《境外機構投資者境內證券期貨投資資金管理規定》(以下簡稱《規定》),明確並簡化境外機構投資者境內證券期貨投資資金管理要求,進一步便利境外投資者參與我國金融市場。
  • 中國人民銀行、國家外匯管理局發布關於《境外機構投資者投資中國...
    中國人民銀行、國家外匯管理局發布關於《境外機構投資者投資中國債券市場資金管理規定(徵求意見稿)》公開徵求意見的通知。第二條(概念) 本規定所稱境外機構投資者是指符合《中國人民銀行中國證監會國家外匯管理局關於境外機構投資者投資中國債券市場有關事宜的公告》(中國人民銀行公告2020年第 號)要求、以直接入市方式投資中國債券市場的境外機構。第三條(範圍) 本規定所稱中國債券市場包括中國境內銀行間債券市場和證券交易所債券市場。
  • 國家外匯管理局:境外機構投資者應與不超3家境內銀行直接開展外匯...
    北京商報訊(記者孟凡霞 吳限)11月14日,國家外匯管理局發布公告稱,為配合做好國內債券市場對外開放,優化境外機構債券投資項下外匯風險管理,根據相關規定,起草了《國家外匯管理局關於完善銀行間債券市場境外機構投資者外匯風險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徵求意見稿)》(以下簡稱《通知》),現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
  • 取消外資限制 東美證券成竹在胸定乾坤
    據悉,4月起,證監會將取消證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外資股比限制,在此之前,期貨公司外資股比的限制已經取消。而5月7日晚間,中國人民銀行、國家外匯管理局發布《境外機構投資者境內證券期貨投資資金管理規定》,相關規定取消了境外機構投資者額度限制,其中提出進一步簡化相關手續、取消託管人數量限制等方面都做了詳盡闡述。
  • ...上述改革措施進一步提高了境外機構投資者入市投資的便利性,有...
    文 / 冷靜2019-10-16 15:36:34來源:FX168財經網 【中國人民銀行 國家外匯管理局進一步便利境外機構投資者投資銀行間債券市場】上述改革措施進一步提高了境外機構投資者入市投資的便利性,有助於提升我國金融市場開放的廣度和深度
  • 境外機構持有銀行間市場債券規模達3.25萬億元
    業內人士表示,境外機構持續增持中國債券,一方面顯示我國金融市場開放程度不斷提高,債券市場各項基礎制度進一步完善,境外投資者進入我國債券市場的便利程度顯著提升;另一方面說明我國金融市場國際吸引力持續提升,境外機構投資者長期看好人民幣資產,對我國經濟金融具有較強信心。
  • 國家外匯管理局深圳市分局
    6.2020年4月10日,國家外匯管理局發布《國家外匯管理局關於優化外匯管理 支持涉外業務發展的通知》(匯發[2020]8號),共8條措施。7.2020年4月21日,國家外匯管理局深圳市分局印發了《深圳市外債便利化額度試點業務操作指引》。
  • 外匯管理局公布第二季度金融機構直接投資數據
    外匯管理局公布第二季度金融機構直接投資數據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5-08-19 10:45 來源: 外匯管理局網站2015年第二季度,境外投資者對我國境內金融機構直接投資流入271.27億元人民幣,流出18.00億元人民幣,淨流入253.27億元人民幣;我國境內金融機構對境外直接投資流出376.15億元人民幣,流入234.86億元人民幣,淨流出141.29億元人民幣(見表1)。
  • 央行:進一步便利境外機構投資者境內證券投資
    12 月 13 日,央行、國家外匯管理局起草了《境外機構投資者境內證券投資資金管理規定(徵求意見稿)》,現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意見稿提出,進一步便利境外機構投資者境內證券投資,不再要求境外機構投資者匯出累計收益時提供中國註冊會計師出具的投資收益專項審計報告、稅務備案表等材料。
  • 個人境外刷卡超千元將上報 正常消費無額度限制
    據中國之聲《央廣新聞》報導,根據國家外匯管理局的最新規定,從21日起,境內銀行卡在境外的全部提現和消費超過1000元人民幣的,交易信息需要報送外匯管理系統。  8月初很多媒體發布了有關「21日起銀行卡境外消費1000元需上報 」的新聞。
  • 中新金融峰會丨「一行兩會一局」發聲:支持重慶在內陸金融開放中...
    11月23日,在2020中新金融峰會上,「一行兩會一局」有關負責人及代表齊聚重慶,發布在重慶的最新金融支持政策,推動更高水平的金融領域開放,在內陸金融開放中發揮更大作用。人民銀行:三方面為金融開放提供新動力 人民銀行副行長陳雨露表示,人民銀行高度重視重慶的金融發展,將從三方面支持重慶改革和金融發展。
  • 外匯局:符合要求的非銀行金融機構可參與銀行間外匯市場交易
    為便利社會公眾了解外匯管理政策法規,促進貿易投資便利化,針對實踐中部分銀行企業近期提出的外匯管理政策問題,進一步說明如下:1.問:符合條件的非銀行金融機構是否可參與銀行間外匯市場交易?答:根據《國家外匯管理局關於調整金融機構進入銀行間外匯市場有關管理政策的通知》(匯發〔2014〕48號)規定,境內金融機構經國家外匯管理局批准取得即期結售匯業務資格和相關金融監管部門批准取得衍生品交易業務資格後,在滿足銀行間外匯市場相關業務技術規範條件下,可以成為銀行間外匯市場會員,相應開展人民幣對外匯即期和衍生產品交易,國家外匯管理局不實施銀行間外匯市場事前入市資格許可
  • 個人換匯額度限制被指名存實亡證
    雖然「優匯通」的合規性仍未得到權威定性,但新京報記者走訪發現,資金轉移境外市場需求很大,除了「優匯通」,正規銀行的「內保外貸」和隱秘的地下錢莊、匯款公司也大行其道。   事實上,資金流出境外的渠道頗多,在「漏洞」層出不窮的同時,個人5萬美元的換匯額度限制正面臨實際情況的挑戰。
  • 國家外匯管理局:「螞蟻搬家」一律進入黑名單!
    為阻止更多資金外流,傳國家外匯管理局發布新規。規定界定了集中被稱為「螞蟻搬家」式的換匯行為,並表示實施該行為的個人將被列入黑名單,取消兩年的10萬美元換匯額度。機構世邦魏理仕發布的《全球居住調查報告:國際城市比較》顯示,中國買家近些年已成為雪梨、紐約地區最大的海外置業大軍,且在倫敦住宅市場中也愈發活躍。美國全國房地產經紀商協會發布的數據也顯示,在購買美國房產的外國買家中,中國買家的比例一路攀升,已從2011年的9%和2013年的12%上升至2014年的16%。  與此同時,海外開發商和各移民機構也越來越重視中國市場的拓展。
  • 「境外刷卡消費有1000元額度限制」是謠言 個人在海外「買買買」不...
    所謂1000元的額度,只是對銀行上報信息的要求,而不是限制個人在海外消費額度  實施個人境外刷卡1000元也要上報這一措施,主要是為了打擊個人外匯違法違規行為  近日,有傳言稱,在境外刷卡消費時有1000元額度限制,高於這一額度就刷不了卡。還有人擔心,刷卡1000元以上信息就要上報。
  • 評論:QDLP/QDIE再度擴容 金融市場雙向開放寓意深遠
    繼重啟QDII額度審批後,國家外匯管理局將增加QDLP和QDIE試點總額度,支持真實、合規的對外投資,推動金融市場雙向開放。QDLP/QDIE再度擴容的政策設計具有深遠的意義。全球資產配置得以實現。當前國內投資者的海外資產配置的比例相對較低,大概只有4%-5%,而發達市場家庭海外資產配置的比例在15%左右。
  • 今起個人境外刷卡超千元將上報 正常刷卡消費無額度限制
    央廣網北京8月21日消息(記者柴華)據中國之聲《央廣新聞》報導,根據國家外匯管理局的最新規定,從今天(21日)起,境內銀行卡在境外的全部提現和消費超過1000元人民幣的,交易信息需要報送外匯管理系統。  8月初很多媒體發布了有關「今天(21日)起銀行卡境外消費1000元需上報 」的新聞。
  • 【上海組】中國(上海)自由貿易區金融改革創新調查報告_人民銀行...
    特別是穩步開放資本市場,允許區內機構投資境內外資本市場,允許區內企業境外母公司在境內資本市場發行人民幣債券;允許境內公司為更好風險對衝,參與國際金融市場進行衍生品交易。允許區內機構在宏觀審慎管理框架下,可以便利向境外進行本外幣資金融通等。三是有銀行建議擴大跨境借款方面政策的彈性。如提高區內企業對外借款額度;降低對區內企業對外融資徵收的利息預提稅;擴大跨境人民幣借款資金用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