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1年日本公然侵略中國東北地區,霸佔東三省,稱為「九一八事變」。到1937年七七盧溝橋事變,中國正式宣戰,抗日戰爭拉開了序幕,直到1945年8月15日,日本宣布無條件投降。9月2日正式籤訂投降協議,自此日本侵華戰爭結束,前後共計十四年。
在這場浩大的戰爭中,日本投入800萬兵力,曾揚言要在三個月內擺平中國,還好結果是日本戰敗。
在日本這龐大的軍隊中,有20萬人是來自臺灣。他們由臺灣青年組建。這些人中有8萬多人進入第一線戰鬥,剩下的人在後方做工事建設。除了這些戰場人員,臺灣還有著幾十萬的勞動力,在為日本戰略物資生產服務。
這些臺灣人在中日甲午戰爭戰敗後,臺灣被割讓,日本開始統治,長達50年之久。這這期間,日本對臺灣做的「去中國化」政策,對這部分產生深刻影響,甚至有人認為自己就是日本人。看來文化殖民是多麼的嚴重。
在二戰結束、日本投降後,這些臺灣青年志願軍當中大約戰死了3.4萬人,還有一些臺灣士兵被盟軍抓為了俘虜,在戰後審判法庭上,有幾十名士兵被判處了死刑,大多數或多或少的被判處了有期徒刑。
這些「無恥」的臺灣士兵為避免懲罰,在法庭上稱自己為中國人,並不是日本士兵,並要求享受優待和優先回國機會。
可笑的是,最終法庭同意了這些臺灣士兵的請求,並將他們遣送回了臺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