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者按】
初中七年級上冊名家名作《散步》,究竟存不存在8處錯誤?中學語文高級教師彭文前、作家型語文教師丘河為此展開對話 。雙方交鋒涉及的內容主要為文章第6、8自然段(附在文末)。
【對話雙方】
彭文前
彭文前,1956年生,中學語文高級教師,長期任語文教研組長。曾任《語文教學與研究》通訊員,中國教育寫作學會會員。語文論文有200餘篇在全國語文教師論文大賽中獲得一、二等獎,連續八屆獲全國語文教師「四項全能」者稱號,被評為「中國素質教育先進工作者」「全國教書育人標兵」「優秀指導老師」等。發表散文、詩歌、隨筆、曲藝等,其中,創編「三棒鼓」詞7000餘首。出版專著《藝海古韻》、《勤耕苦耘集》、散文集《歲月深處》(五人合著)。
丘河
丘河,1985年生,中學語文教師,中國教育學會會員,中國文章學研究會導讀導寫研究中心學術委員,河南省教育學會語文教育學專業委員會理事,二級心理諮詢師,河南省作協會員,市詩歌學會副會長,縣作協副主席。文章見於國內外報刊,入選《世界現當代經典詩選》《中國當代作家研究叢刊》等選本。出版《對話與批評》《初中語文閱讀提分技巧創意公式法》《作文有規律:我的初中創意寫作課》《河南中考滿分作文十年經典》等。
彭文前(語文高級教師):
品讀《散步》多年了,筆者從學生學習的視角觀察,主要就本文語言存在的一些問題,談一談自己的膚淺認識。《散步》這篇課文,語言不規範的問題比較突出,作為初中語文教師應該知其然更要知其所以然。遺憾的是,知其然或知其所以然者寥寥無幾。
就第6段文字來說,可以細分為四個層次:
第一層,寫散步的分歧,即「母親要走大路,大路平順;我的兒子要走小路,小路有意思」。
第二層,寫「我」有解決此分歧的有利條件。這一層先用一概括句說之,接著用一組排比句進行具體說明。不過,在這一組排比句裡,前兩個分句分別從母親老了和兒子還小來寫,這是從「年紀」這個角度寫的,可以並列;照說,寫妻子時也應該從這個角度來寫。這樣,所表達的意義與前面的內容才是很吻合的。可是,「我」寫妻子時卻是從「在外面」表處所的角度來寫的,不能與其前面的內容並列而並列了,這就有點令人費解了。
丘 河(作家型教師):
我認為該處無須細化到年紀角度分析,作者只是選擇從適合的角度,來表達母親、兒子、妻子對我意見的反應。
彭文前(語文高級教師):
正因為這樣,筆者曾經在教學本文時,根據本文語言的突出特點——對舉,而覺得「妻子呢,在外面,她總是聽我的」還沒有把話說完,即「在家裡,我總是聽她的」沒有說。
丘 河(作家型教師):
散文具有含蓄性,這也是它的語言張力所在。但由「妻子呢,在外面,她總是聽我的」並不能必然推出「在家裡,我總是聽她的」這樣的結論。況且,語言表達中語意會有所側重,作者說了前句,並不等於一定還有下句,或者應該有下句。下句有無可能存在,完全取決於作者情感表達的需要。
彭文前(語文高級教師):
於是冒昧地將「妻子呢,在外面,她總是聽我的」句中的「她」字改成了「也」字。當然,這是從「我」的這一家人和和睦睦、倖幸福福來考慮的,並且覺得這是可取的哩。
丘 河(作家型教師):
我覺得此處強調的只是「在外邊」妻子總習慣聽從我的意見,並非側重我在家裡家外的權威性,或妻子對我的處處順從狀態。對文本的理解,應該立足該表達需要,而非為高大上的立意過度解讀。
彭文前(語文高級教師):
其實,寫妻子,也可以從「年紀」上作文章,即從「妻子呢,正當中年……」來寫;也可以直接從其性格上來寫,即「妻子呢,很溫順,她總是聽我的」(用她字,起到了強調作用,又突出了「我」對她的愛,在此並不覺得主語重複)。不過,筆者還是覺得後者好於前者:前者雖然與其前面兩個分句在「年紀」這個角度吻合無痕,可以並列,但「正當中年」這個年紀具有很強的獨立性或成熟性,難免有時候「任性」而為或堅持己見,「在外面,她總是聽我的」就隱含了「在家裡」則不是那樣了,要使性子了——這樣的話,「我」自然就患上「氣管炎」了。後者卻將這些排除得一乾二淨,實在是再好不過的了。
丘 河(作家型教師):
我覺得,這裡並不需要強調妻子的溫順,也不該解讀出「『我』自然就患上『氣管炎』了,如若真讀出了此意,當屬於文本曲解,對作者表達的曲解,對文本外化的曲解。
彭文前(語文高級教師):
我以及我的一些同事都認為這句話留下沒有說的話是:在家裡,妻子就不大聽我的話了,或者有我母親在場時,她總是聽我的話,否則就又不大聽我的話。作為兒媳婦,能夠做到這一點,已經很了不起了。現實生活中的兒媳婦,大多是不顧及丈夫的面子,也不顧及老人心裡好受與否而的。夫妻生活一輩子,總是難免磕磕碰碰的啊。但作為作者莫懷戚(大學教授、作家),寫作本文時應該對妻子持包容的態度,或者說對妻子「加工」一下。如果我是該作者,一定會這樣處理的。只有這樣,才能讓失偶不久的老母親,看到兒與兒媳婦和和美美而得到慰藉。俗話說,孝父母不如順父母。不讓父母看見兒與兒媳婦鬧矛盾,勝過其他物質享受啊。文學作品來源於生活而又高於生活。該文中寫妻子可能隨意了一點兒讓高於生活落空了。所以我認為此是瑕疵。當然,這很可能是我太想當然了。
彭文前(語文高級教師):
再說,在這一組排比句裡,前兩個分句可以並列,因為年紀上的「老」和「小」各自是相對獨立「完整」的;如果從妻子的性格上來寫,則能夠與前兩個分句並列,可是妻子的性格表現不僅僅在「在外面」,還應表現在「在家裡」,這才「完整」。而僅僅以妻子「在外面」的表現,顯然是不能把妻子性格「完整」地表現出來的。
丘 河(作家型教師):
散文寫作材料雖散,但主題集中,故不能強求完整地表現妻子性格,以免多旨意而無中心。
彭文前(語文高級教師):
我們還可以這樣想:這一組排比句,為什麼不按母親、妻子和兒子這樣的順序進行排列呢?這是因為能夠直接左右「我」的,只有妻子!俗話說:前三十年父(母)管子,後三十年子管父(母)。對於母親來說,此時已是後三十年的事,只是被管的對象,何況母親很是通情達理,容易管——「她早已習慣聽從她強壯的兒子」;對於兒子來說,此時又是前三十年的事,兒子是被管的對象,年紀小而聰明可愛,也容易管——「他還習慣聽從他高大的父親」。而妻子就不一樣了,她和「我」年紀相當,地位平等,要是真的倔強起來的話,就不好管了。所以,這一組排比句,寫妻子時既不按長幼順序寫,也不按其前面的句式寫,而是採取了創新句式的方法,來突出其是「我」有解決此分歧的有利條件的關鍵因素。如果按輩分大小或年紀大小來排列的話,那就是平均使用力量,不會收到這樣的表達效果。
再說「兒好不如媳婦好」的俗話也告訴我們:一個家庭的和和睦睦,媳婦是一個很關鍵的人物。從這一點來看,表現妻子賢淑則應該寫成「妻子呢,很溫順,她總是聽我的」為好。我們知道,劉禹錫《陋室銘》開篇這樣寫道:「山不在高,有仙則名。水不在深,有龍則靈。斯是陋室,唯吾德馨。」末句就是運用改變(創新)句式來突出」德馨「這一主旨的。如果將「斯是陋室,唯吾德馨」仿寫成前面的句式,即「室不在華,有吾則馨」,那麼就是平均使用力量,主旨的突出就遜色多了。由此看來,「我」對妻子的這一安排,大概是受此影響的。再說,寫妻子時,硬要寫成前兩個分句句式,那麼也只能寫成「我的妻子溫順,她又習慣於聽從她恩愛的丈夫」,這樣寫來,與把「斯是陋室,唯吾德馨」寫成「室不在華,有吾則馨」沒有什麼兩樣了。因此這遠不如「妻子呢,很溫順,她總是聽我的」表達效果好。正因為這樣,才有為了表達妻子賢惠這一內容服務的創新之舉。
丘 河(作家型教師):
分析雖引經據典,但我覺得散文寫作更以感性為要,尤其是敘事性、抒情性散文甚至排斥理性,嚴謹的理性分析對情感表達可能很難奏效。再者,母親、兒子、妻子的順序安排或許並非作者精心設置,當然,「妻子的賢惠」也並非作者這裡要特意表現的。
彭文前(語文高級教師):
如果可以用圓形圖來表示,這一組並列句就可成為這個樣子○;○;C(做半圓看)了(○代表「完整」,C代表「不完整」)。這顯然是並列不起來的。所以,「妻子呢,在外面,她總是聽我的」是不能與前面兩個分句並列的。就這一點便可知其不足也。
第三層,寫「我」的初步決定及其受阻,即「我想一個兩全的辦法,找不出;我想拆散一家人,分成兩路,各得其所,終不願意。」細品該句,其中似乎有些欠妥:一是「我想拆散一家人,分成兩路」當中的「拆散」,用詞不準確。工具書告訴我們:「拆散」有兩個義項,一是「使成套的物件分散」,這顯然與文中的語境不符;一是「使家、集體等分散,如拆散聯盟或一對恩愛的夫妻被拆散了」,此仍與本文的語境不符——因為「拆散」之後,一般是不會再聚合攏來的,而這「一家人」到田野散步,只是暫時的分開,只是幾個小時的不在一起,(分開)散步完畢之後即又在一起了,不能用「拆散」。結合後面的「分成兩路」來看,可將「拆散」一詞改為「把」字,即「我想把一家人,分成兩路」,既經濟,又意思明了,原有的問題就不復存在。
丘 河(作家型教師):
很多詞語都有語境義,尤其是在重意境的散文中,詞語的賞析不能局限於詞典工具書,更多要考慮當時作者所處的情境。「拆散」與後面「各得其所」的願望以及「終不願意」的心理形成對比,對表現和突出親情、擔當具有明顯的作用。
彭文前(語文高級教師):
但是,在「一家人」後面標上了逗號,讓主語「我想」之後單純地帶上「把一家人」這個介賓短語組成的狀語,似乎太罕見了(特殊情況下當然是可以的,但本文當中不屬於特殊情況);如果這樣可以的話,就好像把「我想把門關上」寫成「我想把門,關上」,這樣好嗎?我們知道:除了表方位或處所的介賓短語常常可以獨立運用外,其他介賓短語作狀語時則常常在動詞謂語的前邊出現並且不用標點斷開。如果這是一個可貴的創新,那麼只好留待大家去商討、去決定。如果將原句改成「我想把一家人分開,分成兩路」的話,那麼會更好,因為這樣一改就與本文的語言特點更加渾然一體了。
丘 河(作家型教師):
這裡,我更願意將其視為散文對長短句結合的典型應用,而不應局限於句法成分的規範化使用。短句的應用除了使表達簡潔明快,富有節奏感,還具有一定的突出強調作用,以實現某種表達效果。
彭文前(語文高級教師):
二是「我把一家人分成兩路」,能夠「各得其所」,這就是「兩全的辦法」,沒有必要再說「找不出」了。
丘 河(作家型教師):
應該說,兩者並不矛盾,「兩全的辦法」是有語境的,那就是在一起的前提下,而「分成兩路,各得其所」的語境是一家人分開。由其間的分號不難看出,作者是分別從兩個不同角度來說的。
彭文前(語文高級教師):
另外,「我想一個兩全的辦法」的後面卻說「找不出」,一「想」一「找」不夠和諧,要麼改「找」為「想」,要麼在「想」之後增加一個「找」字——這樣,還能解決本句語感上存在的問題。如果要保留該句,還是後者為宜。三是「終不願意」,讀者雖然理解其意,但還是有些含糊,因為「我把一家人分成兩路」,已能「各得其所」,那麼「我」的此想應該堅持下去,而緊接著寫「終不願意」,好像是「我」最「終不願意」這樣做。因為此句中「各得其所」之後沒用句號而讓「我」一直充當了主語。所以,無論從表意角度還是從語法角度來看,都不如把「終不願意」改成「但最終都不願意」。這樣一來,表達的意義就符合客觀實際,原有的問題也不復存在了。
丘 河(作家型教師):
散文講究語言的簡省性,有些關聯詞如「但」能省的盡可不要。另,散文屬於文學性文體,加上「但最」雖然明白,但過於直白,缺少含蓄性和藝術韻味。
彭文前(語文高級教師):
第四層,寫「我」的最終決定。這個決定是基於前面的「終不願意」(或「但最終都不願意」)的情況之下決定的,宜在「我決定委屈兒子」之前,增加一個詞語「於是」或「因此」,這樣,前後之間的聯繫才更加緊密。
丘 河(作家型教師):
散文追求語言表達的跳躍性,需要讀者的閱讀品味。如果上下文聯繫過密,文章的空白就沒有了,韻味就淡了。
彭文前(語文高級教師):
既然如此,那麼「一霎時我感到了責任的重大」這一句,便好像是可有可無的;筆者崇 尚魯迅先生的「寫完後至少看兩遍,竭力將可有可無的字、句、段刪去,毫不可惜」的寫作經驗,覺得將此句刪去,反而能使本段行文更加簡潔和流暢。再說,全文的結句「好像我背上的同她背上的加起來,就是整個世界」,完全把我感到了責任的重大蘊涵其中了,刪去該句,還能使全文更加簡潔、自然和流暢,還能使「好像我背上的同她背上的加起來,就是整個世界」的含義更豐富,表義更含蓄,使全文的結尾有力達到極致。刪去該句,卒章顯旨,畫龍點睛,一步到位,又升華了主旨,何樂而不為呢?!
當然,如果不願割愛,那麼也應將該句移至「好像我背上的同她背上的加起來,就是整個世界」之前,並且在該句之前增加「因為」一詞。這樣的話,「責任」就更加明朗化,但含蓄又不如無該句好。因此,還是見仁見智吧。
丘 河(作家型教師):
「一霎時,我感到了責任的重大」一句具有明顯的上下語境,是承上啟下的過渡句,上呈母親、兒子、妻子對我意見的聽從,下啟我決定的謹慎、矛盾和周全。此句不但不宜刪去,更不能移至「好像我背上的同她背上的加起來,就是整個世界」之前,如此,不但該句的特別功用不再,且表達語境也亂了。
彭文前(語文高級教師):
還有,「一霎時,我感到了責任的重大」這一句當中的「一霎時」,有突然的意思,有「我」原來是沒有感到責任重大的嫌疑,反映了「我」的醒事之遲,與第2自然段當中「正是因為如此」(表現「我」的文化修養之高,是一位高明的心理醫生等)貌合神離。從這個方面來看,該句也是應該刪去的!其實,其他上有老下有小的中年人,都能感到自己身上的負擔重(責任重大);「我」呢,應該是有些與眾不同,即家庭責任的重大,是我早就認識到了的,是先於一般中年人的;而此次散步,使我的認識提高了,上升到社會責任這個方面了——這大概就是「我」產生了這樣的靈感,而要寫作這篇文章的目的吧。
丘 河(作家型教師):
這裡對於「一霎時」的解讀,我覺得屬於曲解。「一霎時」有典型的語境,就是此時此刻母親、兒子、妻子對我依從的現實場景。作者正是立足於此場景,產生的感知思考,屬於剎那間的認知,並不等於作者先前沒有責任感重大的意識,更不能說明作者醒事之遲,更與作者文化修養高低無關,完全屬於寫作中典型的「物-意」的第一重轉化。應該說,這種反應和表達無論是從認知還是寫作上,都是其規律的體現。
彭文前(語文高級教師):
無論教學改革怎樣改,都必須要有明確的教學目標,能正確理解文章的主旨。本文之主題,目前說法不一,說到末段升華主旨時,都只是一筆帶過而很不明朗!
筆者認為本文的主題既不是「尊老愛幼」,也不是「生命」,而是「責任」!只是這責任應該從兩個方面來看,即一是家庭責任,一是社會責任。具體落實到「我」的頭上,不難看出:在承擔家庭責任方面,「我」是做得很不錯的;而在承擔社會責任方面,「我」又是做得很不夠的。至於「這一切都使人想著一樣東西——生命」,而是「我」之所以要選在初冬這個時候來散步的目的,主要是讓母親從自然的新生而意識到自己也與自然一樣,進而產生活下來的信心和決心。從這次散步來看,結果是達到了這樣的目的的——這種從心理上精神上的孝敬,是遠遠地勝過物質上的孝敬的!同時,這又是一般人所難以達到的。綜上所述,不難得出本文的主旨:本文委婉地號召我們中年人首先要盡好家庭責任,進而要盡好社會責任。
丘 河(作家型教師):
我覺得本文的主旨,應該是借散步來感悟親情、責任,進而體悟和敬畏生命。此外,我覺得,文本的內涵可分為三個層次:作者所表達的、文章再現的、讀者理解的。我們的閱讀追求三者合一,但解讀過程中難免出現淺解、誤解、過度解讀情況,我認為首要是解讀作者意圖,這是本源,而後可以創造性解讀,發現文本的豐富性。
彭文前(語文高級教師):
我認為,作為選入教材的文章,應該考慮學生的接受能力等。比如,站在學生的角度,能像您那樣去理解這段文字嗎?
丘 河(作家型教師):
我認為,對於已成型的文本,閱讀對象不能特意地分為學生、教師等,它所面臨的對象只有一個:讀者。解讀是否到位,只在於讀者的理解能力問題。一方面,對於課本上的大部分文章,作者寫作時並不是針對學生的,更不是針對某某年級段學生而寫。另一方面,由於學生的閱讀力本身沒有明顯界定,以學生理解力解讀文章可以,但要求作者按照學生理解層次寫作就明顯違背寫作規律了。
附:
《散步》涉及的第6、8自然段:
第6段:後來發生了分歧:我的母親要走大路,大路平順;我的兒子要走小路,小路有意思……不過,一切都取決於我。我的母親老了,她早已習慣聽從她強壯的兒子;我的兒子還小,他還習慣聽從他高大的父親;妻子呢,在外面,她總是聽我的。一霎時,我感到了責任的重大,就像民族領袖在嚴重關頭時那樣。我想找一個兩全的辦法,找不出;我想拆散一家人,分成兩路,各得其所,終不願意。我決定委屈兒子,因為我伴同他的時日還長。我說:「走大路。」
第8段:這樣,我們在陽光下,向著那菜花、桑樹和魚塘走去了。到了一處,我蹲下來,背起了我的母親,妻子也蹲下來,背起了我們的兒子。我的母親雖然高大,然而很瘦,自然不算重;兒子雖然很胖,畢竟幼小,自然也輕。但我和妻子都是慢慢地,穩穩地,走得很仔細,好像我背上的同她背上的加起來,就是整個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