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4日,江西省生態環境廳提出20條措施,牢固樹立並堅決貫徹新發展理念,堅持方向不變、力度不減、進一步提升生態環境保護水平,堅持立足中心、服務大局、進一步提升服務高質量發展水平,堅決打贏汙染防治攻堅戰,以生態環境高水平保護助推江西高質量跨越式發展!
構建保護大格局
全面落實「黨政同責、一崗雙責」責任制,壓緊壓實黨委、政府及相關部門環保責任。建立並推行企業生態環境保護公開承諾制,落實企業排汙主體責任。健全公眾參與制度,引導公眾依法有序參與生態環境保護。完善生態環境保護委員會體制機制,構建黨委領導、政府主導、部門協同、企業主體、社會參與的生態環境保護大格局。
加大督政力度
實施省級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制度,落實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生態環境保護決策部署,解決突出生態環境問題。在每屆省委會任期內,對各設區市黨委和政府、省直有關部門以及省屬有關國有企業等開展一次例行督察,並根據需要對整改情況實施「回頭看」。針對突出問題,適時開展專項督察。強化日常監督,實行派駐監察制度。
強化考核問責
健全生態環境保護評價考核制度,對生態環境狀況和各級黨委、政府及有關部門生態環境保護履職情況進行考核。強化考核結果運用,考核結果作為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綜合考核評價、獎懲任免的重要依據。嚴格責任追究,對不履行或者不正確履行生態環境保護職責造成不良影響和後果的,移送紀委監委和組織人事部門依紀依法嚴肅問責、終身追究。
堅持精準治汙
全面完成汙染源普查,摸清全省生態環境「家底」。加強生態環境監測工作,提高監測質量。與生態環境部環境規劃院建立戰略合作關係,高質量編制江西省「十四五」生態環境保護規劃。制定區域、流域、行業、企業分類監管辦法與目錄,根據汙染輕重採取不同的監管措施。以普查結果、準確數據、科學規劃、分類監管推進精準治汙。
堅持科學治汙
建設一批環保科技創新服務平臺、環保產業技術創新基地和環保科技成果轉化示範基地,大力推進汙染防治適用技術研發和推廣應用。充分發揮技術標準的強制和引領作用,加快編制修訂一批急需的地方生態環境保護標準和適用的汙染防治技術指南。充分運用在線監控、遙感技術、大數據、人工智慧等現代科技手段提升環境保護監管水平。
堅持依法治汙
嚴格依法履行職責,做到「法無授權不可為,法定職責必須為」,以法治方式、法治思維推進治汙。建立與司法部門協調聯動機制,加大生態環境違法行為行政責任、民事責任、刑事責任追究力度,大力推進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和生態環境信用評價制度。加強執法規範化建設,嚴格執法程序,推行執法公示、全過程記錄、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等制度。
強化系統治理
建立生態環境部門與發展改革、工業和信息化、自然資源、住房和建設、農業農村、水利、林業、公安等部門的工作協調配合機制,統籌山水林田湖草自然生態各要素,統籌山上山下、地上地下、陸地水上、流域上下、區域空域,統籌產業、能源、運輸、用地、農業投入品等結構調整,強化整體保護、聯防聯控、宏觀管控、綜合治理。
推行「三線一單」制度
優化生態環境分區管控,加快生態保護紅線、環境質量底線、資源利用上線和生態環境準入清單「三線一單」實施應用,為各地加強生態環境保護、優化經濟發展布局、推動產業結構調整、招商引資提供科學指導,為規劃環評落地、項目環評審批提供硬約束,為政策制定、規劃編制、執法監管等環境管理工作提供空間管控依據。
深化監管體制機制改革
深入推進生態環境保護綜合行政執法改革,整合生態環境領域執法職責和執法隊伍,組建綜合執法機構,提高執法能力。紮實推進生態環境事業單位改革,科學合理優化生態環境監測、科研等機構設置,強化技術保障。大力推進生態環境監管制度改革,構建以排汙許可制為核心的固定汙染源監管制度體系,提升監管效能。
加大環保宣傳力度
大力宣傳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培育弘揚生態文化,提高全民生態環境保護意識。完善生態環境信息公開制度,健全新聞發布制度,在新聞媒體開設專欄,加大正面典型宣傳,及時曝光反面案例和突出生態環境問題。完善生態環境信訪工作機制,充分發揮「12369」環保熱線作用,對舉報惡意偷排偷放違法行為有功人員實行重獎制度。
深化環評制度改革
大力推進環評登記表備案制,研究出臺新一批不納入建設項目環評管理目錄。強化項目環評與規劃環評聯動改革,對符合規劃環評要求的項目,大幅簡化環評內容、縮短審批時間。實行環評審批、總量核定、排汙口設置審批等一次申請,聯動辦理。實行固體廢物汙染防治設施與其他環保設施企業自主驗收制度,實現建設項目環保設施「只驗一次」。
完善總量控制制度
大力推進汙染物總量減排,為新上項目騰出總量。千方百計挖掘總量潛力,對佔而未用的總量指標予以收回。打破以市縣為調控單元的管理模式,實行市縣調控與全省統籌相結合,推動總量指標向發展效益好的地區、領域和企業流動,優先保障省重點項目總量需求。加快推進碳排放權交易制度、排汙權交易制度,利用市場機制解決總量問題。
清理不合理政策規定
開展規範性文件清理,對與法律法規以及「放管服」精神不符、發布程序不規範的予以廢止或修改完善。開展地方標準、技術導則、技術規範清理,對與國家有關規定不符或「環保要求過度」的予以廢止或修改完善。開展強制監測項目和監測內容清理,對不符合國家政策要求或保護作用不大且加重企業負擔的予以廢止或修改完善。
改進生態環境監管方式
對守法意識強、管理規範、記錄良好的企業減少檢查頻次,對群眾投訴反映強烈、時常違法違規的企業加密檢查頻次,對主觀希望治理、但能力不足的企業加強幫扶指導。完善生態環境行政處罰自由裁量規則,對惡意或嚴重違法者依法嚴厲懲處,對非主觀原因或輕微違法者視情減輕或免於處罰,堅決杜絕環保「一刀切」。
堅持約束與激勵並舉
充分發揮環保倒逼機製作用,促使規模小、能耗高、汙染重、安全風險大的企業轉型升級或退出。大力支持綠色和環保產業發展,在環評審批、總量配置、資金政策等方面給予傾斜支持。對省重點工程和對全省經濟發展具有標誌性、引領性的項目,提前介入、專人負責、全程服務。推行汙染防治項目「以獎代補」,鼓勵各地積極補齊生態環境保護短板。
規範提升環保中介服務
充分發揮市場機製作用解決環境治理和生態保護事務,大力培育環境治理和生態保護市場主體,推廣環保管家、環境顧問、第三方治理、第三方監測、第三方運維等新型服務模式。研究制定生態環境中介機構管理制度,加強引導監督,規範服務行為,提高服務質量,推動環保中介市場規範、高效發展。
促進生態產品價值轉換
深入開展生態示範創建工作,形成一批國家級和省級生態文明建設示範市縣、鄉鎮以及「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實踐創新基地。紮實開展生態綜合補償試點,建立健全財政資金與生態環境質量和生態價值轉換掛鈎的激勵機制。加大環保政策扶持力度,支持生態農業、林下經濟、生態旅遊、大健康等綠色產業發展。
推進環境基礎設施建設
推動各地按照「因地制宜、適度超前」原則,合理規劃布局,大力加強汙水垃圾、固體廢物等集中處理處置設施及配套管網、收運儲體系建設,加快提升危險廢物和醫療廢物處理處置服務供給能力,切實推進「一體化」環境監測、監控體系和應急處置能力建設,不斷完善開發區環境基礎設施,為企業經營發展和群眾生產生活提供良好配套條件。
提升政務服務水平
編制政務服務指南,公布相關辦事事項規定要求、需提供的材料、辦理程序、辦理時限、聯繫方式等,公開生態環境監測數據。推進「一次不跑、只跑一次」改革,利用「贛服通」等「網際網路+政務服務平臺」,推行「不見面」環保服務。建立與企業溝通聯絡機制,將每月第一周的星期三,作為全省生態環境系統服務企業接待日,面對面為企業解決問題。
提高執行能力
制定並實施加強生態環境系統隊伍建設意見及盡職免責規定,打造政治強、本領高、作風硬、敢擔當,特別能吃苦、特別能戰鬥、特別能奉獻的生態環保鐵軍。全省各級生態環境保護部門要提高政治站位,加強組織領導,健全落實機制,細化執行方案,嚴格監督考核,莊嚴兌現承諾。對履行承諾表現突出的予以表揚表彰,對有諾不踐的依紀依規予以嚴肅問責。
來源:江西省生態環境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