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三角肺癌協作組指南解讀系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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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CCN丨免疫治療相關毒性的管理指南2020.1版①(中文)
c. 對於CRS期間的HLH/MAS,按CRS加用類固醇治療。如果症狀在48小時內沒有改善,考慮依託泊苷和鞘內注射阿糖胞苷的神經毒性。
d. 經Elsevier許可:Lee DW, Santomasso BD, Locke FL, et al. ASTCT Consensus Grading for Cytokine Release Syndrome and Neurologic Toxicity Associated with Immune Effector Cells. Biol Blood Marrow Transplant. 2019;25:625-38. DOI: https://doi.org/10.1016/j.bbmt.2018.12.758. This article is published under the terms of the Creative Commons Attribution-NonCommercial-No Derviatives License (CC BY NC ND).
e. 應對器官毒性進行全面的檢查和適當的管理。
f. CRS分級由更嚴重的事件決定:低血壓或低氧血症不能歸因於任何其他原因。例如,體溫39.5℃,需要1種血管加壓藥的低血壓和需要低流量鼻導管吸氧的低氧血 症歸為3級CRS。
g. 低流量鼻導管氧氣吸入定義為以≤6L/min的輸氧量。低流量氧氣還包括給予吹送給氧,有時用於兒科。高流量鼻導管氧氣吸入定義為以>6L/min的輸氧量。
h. 在每次給藥後,評估後續給藥的必要性。
i. 對於接受類固醇治療CRS和/或神經毒性的患者,應強烈考慮抗真菌預防。
j. 可以考慮等效劑量的替代類固醇。
k. 例如,甲強龍IV 1000mg/天×3天,然後快速逐漸減量,250mg/12h×2天,125mg/12h×2天,60mg/12h×2天。
l. 在CAR-T細胞療法中,不推薦使用GM-CSF。
d. 經Elsevier許可:Lee DW, Santomasso BD, Locke FL, et al. ASTCT Consensus Grading for Cytokine Release Syndrome and Neurologic Toxicity Associated with Immune Effector Cells. Biol Blood Marrow Transplant. 2019;25:625-38. DOI: https://doi.org/10.1016/j.bbmt.2018.12.758. This article is published under the terms of the Creative Commons Attribution-NonCommercial-No Derviatives License (CC BY NC ND).
m. 可能出現的其他症狀與體徵,如頭痛、震顫、肌陣攣、撲翼樣震顫和幻覺,並且可能歸因於免疫效應細胞參與的治療。雖然它們不包括在這個分級表中,但仍需要仔細關注和進行相應的治療。
n. ICE評分為0的患者,如果醒著的時候伴有完全性失語,可歸類為3級ICANS;如果不能被喚醒則可歸類為4級ICANS。
o. 意識下降不應歸因於其他原因(例如,沒有鎮靜藥物)。
p. 伴或不伴水腫的顱內出血不被認為是神經毒性特徵,排除在ICANS分級之 外。可以根據CTCAE v5.0進行分級。
i. 對於接受類固醇治療CRS和/或神經毒性的患者,應強烈考慮抗真菌預防。
k. 例如,甲強龍IV 1000mg/天×3天,然後快速逐漸遞減,250mg/12h×2天,125mg/12h×2天,60mg/12h×2天。
q. 對於3-4級神經毒性,行診斷性腰椎穿刺;考慮2級。
r. 如果對靜脈輸液無效或吸氧增加,根據需要每8小時重複給藥一次(託珠單抗)。24小時內最多給藥3劑;最多給藥4次。
長三角肺癌協作組為了推動肺癌規範化診治及創新研究,2019年12月底,由上海交通大學附屬胸科醫院、東部戰區總醫院、浙江大學醫學院附屬杭州市第一人民醫院等40餘家來自江、浙、滬、贛、閩地區的醫療機構,共同成立「長三角肺癌協作組」。上海交通大學附屬胸科醫院腫瘤科陸舜教授說,臨床醫學的進步往往離不開創新研究,而在肺癌診治領域中,依然有很多問題亟待解決,其中就包括對非小細胞肺癌和小細胞肺癌的研究。成立協作組的目的,是通過設計、開展肺癌研究領域的多中心臨床試驗及轉化研究,特殊病例多中心會診等,為肺癌臨床實踐提供高級別的循證醫學證據,促進長三角地區肺癌的診療、轉化研究的創新性及前沿性,提高東部地區肺癌的診治水平和國際影響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