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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密法宣傳月 | 保密知識漫談:涉密載體莫快遞
四相關法律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秘密法》第三章保密制度第二十五條規定:機關、單位應當加強對國家秘密載體的管理,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有下列行為:(三)通過普通郵政、快遞等無保密措施的渠道傳遞國家秘密載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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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密宣傳丨保密法基本知識須知
叮咚普法時間到了下面請和小編一起學習保密法基本知識「突出重點」,就是在保密工作中,在全面貫徹《保密法》的基礎上,要在密級、部位和人員等方面區別情況,確保核心秘密和掌握國家秘密的重點單位和要害部門(部位)人員不出問題。「既確保國家秘密又便利各項工作」,就是要求我們要正確處理保密與各項業務工作的關係,做到保密與業務工作兩不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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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密工作,你應該get的保密知識!
02為什麼說保密工作人人有責《保密法》規定,一切國家機關、武裝力量、政黨、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和全體公民都有保守國家秘密的義務。這表明所有公民、法人和其它組織都是義務主體,沒有任何例外。那種認為保密僅僅是保密部門和保密幹部的工作的認識是錯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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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密法宣傳月 | 「按洩露國家秘密處理」的三種情形
涉密載體下落不明,機關單位應當採取一切合理、可行措施進行查找,在規定時限內仍無法尋獲或確定所在的,按照洩密案件立案查處。2.按洩密處理的第二種情形,是未採取符合國家保密規定或者標準的保密措施,在網際網路及其他公共信息網絡、有線和無線通信中傳遞國家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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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密宣傳月】學、知、懂、善
1收發涉密文件、資料要履行登記、編號、籤收手續。彙編涉密文件、資料,不能改變密級、保密期限或知悉範圍,要按其中最高密級、最長保密期限標誌和管理。2複印、摘抄、轉發涉密文件、資料要履行審批程序。銷毀涉密載體,一定要經過單位領導批准並履行清點、登記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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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密知識應知應會 - 陝西西安雁塔婦聯
保密知識宣傳月來啦!小夥伴們對於保密知識我們應該知道什麼、學會什麼呢?那麼讓我們一起往下看看吧!1.2010年4月,《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秘密法》由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四次會議修訂通過,對於做好新形勢下保密工作,具有重要而深遠的意義。2.我國保密工作體制的核心是黨管保密;中央保密委員會是黨中央統一領導黨政軍保密工作的領導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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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密法宣傳|這些保密知識你知道嗎?
4、含有國家秘密信息的設備、儀器、產品等載體。5、《保密法》第四條規定:保守國家秘密的工作,實行積極防範、突出重點、既確保國家秘密又便利各項工作的方針。「積極防範」,就是要我們把保密工作的立足點和著力點放在預防上,未雨綢繆,防範於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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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修訂的《保密法》新增和修改條款的解讀
如對涉密信息系統實行分級保護,採取技術防護措施等。 「開展保密宣傳教育」,是指機關、單位應當定期對工作人員特別是領導幹部和涉密人員進行保密形勢、保密法律法規、保密技術防範知識等方面的教育培訓,以增強保密意識和保密技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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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密試題---選擇題
(境)外人員辦公設備處理涉密信息D.在緊急情況下,可以利用國(境)外通信設施進行涉密通信聯絡43.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秘密法》的規定,( )洩露國家秘密,情節嚴重的,依照刑法有關規定追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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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密法小知識,您Get到了嗎?
保密法小知識,您Get到了嗎?保守國家秘密是《憲法》規定的每一個公民應盡的義務,是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的涉密人員必須承擔的責任,保密工作在維護國家安全和利益中起著十分重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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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部分 涉密會議保密管理制度
負責填報《涉密會議審批表》,確定會議密級、會議代號,參加會議人員、提出具體的保密防範措施,報經批准;(二)保密辦公室負責協助承辦部門選擇具有保密條件的會議場所,限定參加人員和範圍,實施涉密會議的保密審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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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密法修訂草案:進一步明確什麼是國家秘密
發現涉嫌洩密保密行政管理部門負責組織、督促有關機關進行調查處理新華社北京2月24日電 (記者衛敏麗 崔清新)全國人大常委會24日開始二審的保守國家秘密法修訂草案明確規定,發現涉嫌洩露國家秘密的,保密行政管理部門負責組織、督促有關機關進行調查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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領導幹部和涉密人員行為手冊_保密常識_莊浪門戶網-莊浪縣唯一黨政...
第二章涉密人員篇14.宣傳教育常態化 培訓計劃做在先必知必行機關、單位保密工作機構要研究提出涉密人員保密教育培訓計劃,在抓好日常保密教育的同時,保證涉密人員每年接受不少於4個學時的保密專題教育培訓。根據涉密人員工作性質和崗位特點,加強保密形勢、保密法律法規,保密業務知識保密技術防範等方面的宜傳教育培訓,通過學習培訓,提升保密意識和保密素質,形成全社會共同維護國家秘密安全的良好氛圍。 警示某境外網站全文刊發了一份機密級文件,並被多家網站轉載。經查,某刊物記者高某通過非法途徑獲得該文件的複印件,通過網際網路提供給境外網站換取稿酬,造成洩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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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密人員應當履行哪些保密義務和責任?
哪些人員屬於涉密人員,目前尚無明確的規定。一般情況下,凡因工作需要,合法接觸和知悉國家秘密的人員都應屬於涉密人員。由於涉密人員所在崗位和所承擔的工作任務的特殊性,對他們在履行保密義務和責任方面的要求,較其他人員更嚴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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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課堂】保密法基本知識須知
「突出重點」,就是在保密工作中,在全面貫徹《保密法》的基礎上,要在密級、部位和人員等方面區別情況,確保核心秘密和掌握國家秘密的重點單位和要害部門(部位)人員不出問題。「既確保國家秘密又便利各項工作」,就是要求我們要正確處理保密與各項業務工作的關係,做到保密與業務工作兩不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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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保密條例一審:涉密人員離崗離職實行脫密期管理
(記者李玉坤)11月25日,《北京市保守國家秘密條例(草案)》提交市十五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六次會議一審。條例草案提出,涉密人員未經批准不得出國、出境,離崗離職實行脫密期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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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密法修訂「亮點」凸顯 為信息公開鋪路
日前,本報記者採訪了北京交通大學與國家保密科學技術研究所的國家保密專業研究生聯合培養基地博士生導師畢穎教授,對提交三審的保密法草案進行專業解讀。「在保密法的修改審議過程中,廣泛聽取社會各界和各部門意見,現在的草案較好地處理了保密與信息公開的關係,對促進信息公開作出了大量具體規定,確立了一些積極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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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密法修訂草案二審首次明確保密期限不超30年
加強對涉密人員的管理 修訂草案初審時,許多常委委員提出,做好保密工作最重要的是管好涉密人員,對涉密人員應當做出詳細具體的規定,包括遵守憲法、維護國家的利益、具有良好品行、沒有不良嗜好等。 據介紹,目前在關鍵的涉密崗位上,也有審查的做法,但是沒有常態化,因此在修訂草案一審稿中規定得比較籠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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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任公務員保密教育咋做?「無知者無罪」在保密問題上行不通
對初任公務員保密教育培訓走過場極易引發失洩密事件。機關新人給單位注入了新鮮活力,但如果對初任公務員保密教育培訓走過場,在涉密工作中疏於提醒指導,導致初任公務員沒能系統紮實掌握好保密知識,極易引發失洩密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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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密須知》第二期:製作涉密載體有哪些保密要求
即日起,宿遷保密推出《保密須知》,歡迎讀者學習轉發。 《保密須知》第二期:製作涉密載體有哪些保密要求 製作涉密載體應當由機關、單位或者具有國家秘密載體印製資質的單位承擔,製作場所應當符合保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