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寧一青年創業遇騙 案發後被判7年徒刑
1992年出生的楊茗良本來是一位正直、善良、有為的青年人,因交友不慎,為創業交20萬元給公司「入股」,後公司案發,因其「股東」身份被法院判處7年有期徒刑。這事對於只有28歲涉世不深,創業心切的楊茗良來說實在太寃了!
據了解,楊茗良從小生活在一個比較富裕的家庭,2018年初,在一次老鄉聚會上認識了梁翅,得知他們的廣西東盛豐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是做《今日頭條》和手機小程序的。一直想靠自己打拼創業的楊茗良為了有一份自己的事業,在梁翅的蠱惑下從家裡拿了20萬元「入股」他們公司。但是承諾8%的股份壓根沒有轉到楊茗良名下,在公司楊茗良沒有話語權,策劃權,原本說好的《今日頭條》項目也夭折了;楊茗良每月只領2500元工資,入職一年多後不停催促公司才購買養老保險,楊茗良甚至還幫公司墊付了幾萬元至今未報銷,至於年底分紅更是沒有的事。
事實上,楊茗良投入的20萬元資金根本沒有進入公司帳戶入股及運營,而是直接進入了公司法人代表梁翅個人帳戶。正如梁翅後來在庭審中供述那樣,楊茗良交付20萬元不是用於購買股權的,並且都是由他個人支配和使用,楊茗良根本無法掌控。梁翅是利用楊茗良涉世不深、創業心切,而騙取了楊茗良20萬元「入股」費的。楊茗良根本不僅不是法律上的股東,也不是實際持有股權的股東,而是一個地地道道的上當受騙者。
然而,就是這樣一個上當受騙的受害者,卻被河南省信陽市平橋區法院於2020年7月31日以犯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7年,並處罰金人民幣80000元。
「我兒子天生善良,品學兼優,怎麼一下就成了詐騙犯了呢?」楊茗良父親楊逢漢無比痛心地對記者如是說。
據記者調查還了解到,楊茗良因投入20萬元「入股」被騙無法收回,無奈在梁翅公司上班處理日常瑣碎事務,沒有發展任何客戶,沒有獲得任何非法利益;東盛公司的小額貸款業務與楊茗良沒有任何關係,楊茗良也沒有參與任何催收行為,因此認定其為惡勢力犯罪集團的成員及積極參加者沒有事實和法律依據。
楊茗良「入股」後,公司已經停止了網貸業務,東盛公司的小額貸款業務與楊茗良沒有任何關係。
記者諮詢法律界人士得知,此案公訴機關不是以每個被告人實際參與的犯罪事實來指控,缺乏法律依據。在個人犯罪中,被告人只對自己參與的犯罪事實承擔責任。楊茗良沒有參與小額貸款業務,也沒有參與任何催收行為,因此認定其為惡勢力犯罪集團成員是沒有事實和法律依據的。
楊茗良的父親表示,此案已經提起上訴,希望能得到依法公正判決。
記者將對此案結果繼續追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