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HR殘忍撤回已發出的offer,理由:求職者判斷能力不夠果斷

2020-12-16 大廠坊間八卦

職場不易,各大廠都有自己的脾氣和相應的文化。

最近就有一名可能是前字節跳動員工想入職微信,卻因不懂圈內文化而導致被殘忍拒絕。原來,應聘者前兩天諮詢崗位的相關問題沒接offer,在第三天準備接的時候,對方以「這個崗位需要果斷的判斷能力」為由把他給拒絕了。

微信官方是不是有些任性呢?我們來看看網友們都是怎麼說的。

網友們紛紛表示:這真讓人吐血。

大家都積極地建議道:應該先接了,後面有情況了再說也不遲。要先果斷答應呀,後面因其他情況果斷拒絕,這樣才足夠果斷,微信或許會考慮加薪挽留你。跳槽就是這樣,你不接發什麼offer,對吧。

也有很多「遭遇者」給出比較中肯的回答,現在很多公司都是這樣,直接一口答應下去就完了。這是雙方選擇的結果,你有你的備胎和考慮,微信人家也有,你不接別人接了,那你就沒機會了,這個不是很正常?

面對這樣的情況,再怎麼說作為當事人都會十分難過吧。於是有許多大廠的員工對樓主安慰道:應該是有備胎吧,你沒接,發給備胎了。沒毛病,三天才決定不要你,說明也不是第一選擇。也有人說,其實樓主的做法是對的,保持誠實非常可貴,沒想好就是沒想好。只不過你說沒想好,人家Hr已經給備胎髮了offer,沒Hc了。所以婉拒你這種情況沒法避免,互相理解吧。樓主只是沒有那麼滑頭而已,要是一般老油條肯定是不管三七二十一先接了再說。

也有人調侃,能問下樓主啥背景不,微信好難啊。微信可能覺得你比較事兒,微信你還不接。可能微信覺得自己被侮辱了,樓主牛。

最後是有一名資深人士的解答:1、不確定接offer,為什麼要給你發offer,hr這是盡職盡責。2、崗位的相關問題面試之前就應該了解,詳細問題可以在面試中了解,都不了解不就是瞎投職位嗎?你所說的職業規劃在哪裡?事後再補嗎?3、面試不僅有技術硬面試,也有性格軟要求,offer不發了,也不是hr一個人決定的,是部門的綜合考慮。4、此處不留爺,自有留爺處,平淡看待,每家公司都有各自的文化特性,說不定剛進去就想跑路了。

關於這件事,大家作為旁觀者是怎麼看的呢?

相關焦點

  • 通知完又反悔,發出的Offer可以撤回或作廢嗎?hr快來學習!
    今天分享的內容是:通知完又反悔,發出的Offer可以撤回或作廢嗎?hr快來學習!(本篇純乾貨,建議耐心讀完)疫情期間,很多hr諮詢小編,年前已經發出去的Offer,因為公司要重新考慮,能不能撤回或者作廢。Offer是年前確定的,已經和很多應聘者確定年後入職,入職時間都已經溝通好。公司取消了新員工的入職計劃。
  • HR應該怎樣發錄取offer?
    準確來說,offer只是用人單位向求職者發出的要約,它並不是勞動合同,但是公司單方對求職者發出的聘用意向,屬於一種意思表示。 但這並不代表offer對用人單位沒有法律效力。根據《合同法》規定,「要約」是希望和他人訂立合同的意思表示。一旦作出承諾,就要受到約束,違背要約通常會面臨經濟賠償。
  • hr:為什麼求職者確定要來但是又找理由不來?騎驢找馬,遠離火坑
    之前有一個粉絲問:我是做HR工作的,我想知道最近求職人員已經確定要來了,然後又各種理由不來,是什麼原因?我認為在收到一個公司的offer後,如果從求職者的角度來看是這樣的:我手裡現在有四個(舉例)offer——地理位置北京上海杭州西安,薪資都在月薪15-18k,待遇都差不多….我試試能不能找到更好的,但是這四個也不能放棄,先和hr說好了一定能去,確定要來,到時候再反悔也不遲。
  • 發offer這件「小事」,HR不注意可不行
    準確來說,offer只是用人單位向求職者發出的要約,它並不是勞動合同,但是公司單方對求職者發出的聘用意向,屬於一種意思表示。 但這並不代表offer對用人單位沒有法律效力。
  • 原來入職Offer還可以合法撤回?關於Offer,多的是你不知道的事!
    它代表著一份認可和一份新的開始,所以,今天生活君就來為大家介紹關於「公司人事部門對於求職者發offer」的那些事!Offer應該包含什麼內容?首先,一封專業的offer應該是有一個格式的。並且在offer末尾最好要有可以代表公司的相關人員的籤名和聯繫方式。除此之外,如果需要,公司還應該在給求職者的offer中附入職資料準備情況說明,例如身份證、學歷證、離職證明等等文件,當然該說明除了在offer正文中提及,還可以以郵件的形式額外通知求職者。發出Offer前要考慮什麼因素?
  • HR發offer應注意哪些細節?
    (1)在確定公司能夠錄用候選人以後才能發出offer,發出之前,再次找領導確認是否錄用該員工。在offer中,列清楚雙方約定好的條款如:工作內容、勞動報酬、合同期限、工作地點等。對於需要做背調的重要職位,HR應在發出Offer前進行背景調查。
  • HR發了offer之後又後悔了,能撤回嗎?
    用人單位發出的錄用通知書,也就是我們通常所說的「offer」就屬於要約。 《合同法》第十四條規定:「要約是希望和他人訂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該意思表示應當符合下列規定:(一)內容具體確定;(二)表明經受要約人承諾,要約人即受該意思表示約束。」
  • 原來發offer要注意這麼多細節,HR發錯了小心背鍋!
    offer是用人單位向求職者發出的要約,它並不是勞動合同,但這並不代表offer對用人單位沒有法律效力。根據《合同法》規定,「要約」是希望和他人訂立合同的意思表示。二:Offer發放前的調查①HR在發出offer前可以對候選者進行背景調查;②明確要求候選人在指定時間內回覆郵件,並確認入職時間;③明確告知求職者企業不予錄用的情況,例如:偽造簡歷,隱瞞病史等;④可以在
  • 剛發出offer領導又說不要了?還能不能撤回?
    那麼今天,小編就針對錄用offer的一些問題,來給大家做簡單的分享。offer怎麼發,能降低公司的風險?從法律意義上講,公司向應聘者發出offer的行為,已經構成了合同的「要約」,應聘者明確表示到公司工作,雙方應該受到約束,公司拒絕與應聘者建立勞動關係的行為,屬於締約過失
  • 如何通過offer發放方式,判斷一家公司是否值得去?
    求職者在收到offer後,如果能對offer加以觀察和分析,就能使自己的判斷變得理性,在求職過程中有效避免踩坑。 哪些offer需要求職者慎重考慮? 2、offer發放方式不正式 一位資深獵頭分享了這樣的故事:HR給求職者小楊發了口頭offer,沒想到小楊報導時,發現那位HR已經從公司離職了。現在公司不承認小楊的offer,但此時他已從原公司離職,有苦難言。
  • 求職者收到offer後,遭遇企業耍流氓,被拒絕錄用後怎麼辦?
    前兩天又有人問了我這樣的問題:企業方給求職者發了offer,最終卻以各種理由拒絕錄用,企業方需要賠償嗎?求職者又要怎麼維權呢?但是不管怎樣,求職者是受害者。對於求職者來說這無疑會造成巨大的經濟損失和增加機會成本等不可預測的風險,特別是對那些拿到新公司offer後從原公司辭職的人來說,企業方這種耍流氓的行為,是絕對的渣男行徑!嚴格意義上講,拿到offer甚至是籤署勞動合同,並不代表求職者和企業方之間勞動關係的建立。
  • 求職者吐槽:阿里招人的態度真可以,面完沒消息了,找hr也不回
    面試對於職場一族來說早已不是新鮮話題,不管是去大小廠企業都會設置面試環節,面試可以了解求職者的能力,判斷要不要,同時求職者也可以了解企業具體的業務,兩者可謂是互相選擇關係。
  • 讓HR聞風喪膽的offer被拒理由到底是什麼?
    2.收到Offer後遲遲不回復   Offer已經發出,在約定的時間內候選人遲遲沒有回覆,或者回復的時間超過約定的時間一兩周。   候選人潛臺詞:HR小姐姐你別急啊,我還在等其他幾個Offer呢。
  • 面試時,為什麼HR會問候選人「最近收到什麼offer,多少薪資?」
    在進行面試的時候,相信很多人會對面試官的問題感到疑慮,比如面試官問求職者最近收到什麼offer,多少薪資的問題。對此,一位朋友就遇到這種情況,感到很疑惑,網上求助問:面試時,HR問你最近收到過什麼offer,給了多少薪資,她問這種問題幹啥,這麼隱私的問題,遇到這種問題應該怎麼處理比較好?
  • 劍橋大學將撤回已發offer,真的假的?
    針對這個傳聞,劍橋大學資深副校長( SeniorPro-Vice-Chancellor)Graham Virgo教授就在劍橋官網上發布了澄清聲明,表示大學「並未計劃撤回offer」:該份聲明表示,劍橋大學在2021年offer發放中增加了一項
  • HR須知:如果求職者拒絕背調怎麼辦?
    由於背調行業在國內還不是特別成熟 ,很多候選人比較抗拒背調的,那麼如果hr遇到求職者拒絕背調怎麼辦呢?求職者拒絕背調的理由一般是:1.覺得背調是在調查我的個人隱私,我的個人隱私不被尊重,觸犯了我的隱私權,所以,我拒絕背調。2.感覺不被信任:背調我,是不是懷疑我?既然錄用我了,為什麼還要調查我?
  • 女白領拿到寶寶樹「offer」,高興離職等入職,結果蒙了!
    一般情況下,HR會以郵件形式正式發出,是你可以辭職,進入新單位的應聘憑證。只有這種方式與正式的錄用書面文件,才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才是你即將履行新職的重要憑證。其餘一切形式,請勿相信。這不,最近一位女白領拿到寶寶樹口頭offer,還在高興離職的時候,結果栽個大跟頭,一起來看看。
  • offer不滿意,該如何拒絕HR!
    看完以上同學的各種拒絕 offer理由,我覺得他們是想進 HR 黑名單吧。無論在何種情況下,了解如何婉拒一份 offer 都是一項重要的技能,而且與你的職業素養緊密相關,在考慮要不要接受 offer 以及正在拒絕 offer 的時候,可樂為同學們歸納以下三個重點:表達感謝,給予理由,祝福期望。
  • 上午剛發offer,下午老闆竟說不要了,HR怎麼辦?
    表面看來,在發offer時,用人單位還沒開始正式用工,候選人也沒與單位籤訂勞動合同建立勞動關係,雙方此時的關係貌似十分「脆弱」。   可企業一旦想要毀約,可得小心了。因為offer可不僅僅是一張紙,而是用人單位向特定候選人發出的關於建立勞動關係的一種「要約」,一份具有法律意義的「要約」。
  • 微信上HR和我談好薪資、入職日期,卻不發offer!值得去工作嗎?
    為什麼要發offer?這個問題很簡單,因為企業決定錄取求職者,就得將錄用信息告知求職者。不然求職者怎麼知道有沒有面試上呢?同時這也是一種臨時契約,企業發offer給求職者,告訴求職者「我願意錄用你」,同時求職者收到offer,也會反饋企業「我願意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