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在線11月17日訊(湘潭日報社全媒體記者 劉立姣)11月15日上午,嶽塘區湘電友誼1號小區的業主們和小區內的一家幼兒園發生糾紛,原因是幼兒園需要活動場地,想根據原來的規劃恢復活動場地。業主們卻認為,小區早已交房驗收,活動場地變成了小區公共綠化用地,如果要改變現狀,應該先取得業主們同意。
業主:開發商及幼兒園未經業主同意擅自施工
經了解,這家幼兒園是2016年4月15日入駐友誼一號小區的。前段時間,市教育局對幼兒園展開督查,發現幼兒園的室外活動場地沒有建設到位,責令必須在今年12月5日之前整改到位。
因幼兒園的辦學場所是從小區開發商處租賃的,幼兒園負責人於是向開發商提出了改造幼兒園戶外活動場地的要求。開發商向市城管局打了申請報告,並獲得了砍伐和移植樹木的許可。
隨即,幼兒園和開發商在小區公示了改造幼兒園戶外活動場地的施工方案及規劃圖紙等,同時宣布了施工時間。不過,業主們認為,幼兒園的室外活動場地在業主們入住時,開發商沒有按照規劃建設,已經變成了公共綠地。小區早已交房驗收,要改變現狀,應該要取得業主的同意。他們對於幼兒園和開發商直接公示施工方案及施工時間的行為並不認可。
還有一部分業主提出,幼兒園及其室外活動場地都是小區的公共配套設施,應該歸全體業主所有,開發商沒有權力對其出租或做出其他處置,也沒有權力擅自申請砍伐和移植其所在區域的樹木。
開發商:產權明確,無需其他業主同意
據悉,友誼一號樓盤由湘電置業投資有限公司開發,在項目規劃期,根據國家對幼兒園建設的強制性要求,配套了室外活動場地用地。小區規劃圖紙上明確了用地的位置,規劃設計圖經市政府例會通過,經市規劃局蓋章批准,並且按要求公示。
對於為何當初幼兒園配套室外活動場地沒有根據規劃一步建設到位這一問題,湘電置業投資有限公司相關負責人解釋,由於前期無幼兒園入駐,因此開盤的時候,他們在幼兒園室外活動場地上臨時種植了一些樹木。湘潭金蓓蕾幼兒園入駐後,教育局強制性要求幼兒園的室外活動場地必須配套建設整改到位。所以,公司向市城管局申請,將規劃局批准的幼兒園室外活動場地上現有的樹木,移栽到小區內合適的地點,以恢復幼兒園配套的室外活動場地,已經獲批。
湘電置業投資有限公司售樓部主管黃建山說,根據國家規定和規劃,恢復幼兒園配套的室外活動場地是完全合理的。同時,幼兒園及其配套室外活動場地所在的這塊地是開發商購買的,其建築和綠化也是開發商出資建設,沒有讓業主分攤相關成本,其所有權是開發商的,和業主沒有關係,對幼兒園戶外場地改造施工不需要業主同意。幼兒園及其配套設施是不可分割的整體,開發商獲得了幼兒園房產的產權,其配套設施自然歸其所有,開發商有權利對這棟建築及附屬設施買賣和出租,只要不改變其用途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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