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對網際網路巨頭徵稅正成為一個世界性課題,各國紛紛研究出臺堵塞漏洞的具體辦法。近年來,雖然日本經濟趨於保守,但今後數字經濟將成為日本經濟重要發展目標。日本積極倡導對數字企業徵稅問題制定統一規則和標準,欲謀求在這一領域的話語權
近日,G20貿易和數字經濟部長會議以及財長和央行行長會議分別在日本筑波和福岡舉行,前者重點討論如何維護自由貿易,通過物聯網、智慧機器人等技術革命推動世界經濟增長,後者重點討論世界財政金融形勢和對策。其中,針對大型跨國信息技術企業制定全球統一「數字稅」課稅規則問題成為會議重要內容,會議確立了將在2020年達成最終協議的目標。
作為今年G20輪值主席國,日本積極倡導對數字企業徵稅問題制定統一規則和標準。近年來,雖然日本經濟趨於保守,但今後數字經濟將成為日本經濟重要發展目標。同時,為應對臉書、谷歌、亞馬遜等跨國科技巨頭的避稅行為,一些歐洲國家已經在單獨制定徵稅方案。為了更好地制定全球統一的課稅規則,G20財長和央行行長會議提出「雙支柱」徵稅計劃。第一支柱是建立一個徵稅國際框架,界定數字企業在無經營地點國家出售商品或服務的繳稅規則,但如果這些企業仍尋找更低稅率國家,或離岸避稅港繼續逃稅,即啟動第二支柱,按各國一同擬定的全球最低稅率對其徵稅。與會的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官員表示,對數字經濟的稅收制度改革勢在必行,對數字巨頭徵稅,也將給各國帶來更多公平收入。
近年來,如何對迅速發展壯大的數字企業徵稅成為一個世界性課題。谷歌、亞馬遜等數字行業巨頭從世界各國獲得了豐厚利潤,但由於傳統徵稅方式是以工廠、企業為單位徵收法人稅,這些通過網際網路跨境交易實現的新經濟形態成為各國稅務管理的一個漏洞。
這些數字企業依託跨境電子商務的便利條件,巧妙地避開了許多國家政府的稅務管理。有些企業甚至在避稅港、低稅率國家設立空殼公司,專門用來避稅操作。據歐洲委員會預測,普通企業的稅率約為利潤的20%,但這些跨國網際網路巨頭納稅率只有9%,主要原因是各國稅務部門無法掌握這些數字企業在本國經營的實際情況。
特別是近年來,國際社會紛紛要求這些數字企業承擔公平的納稅義務,一些國家開始研究堵塞漏洞的具體辦法。今年1月份,日本東京國稅局查出谷歌公司日本法人將巨額廣告收入轉移至新加坡帳戶,以逃避申報35億日元的逃稅行為,並令其補繳了10億日元稅款。同時,一些西方國家也制定了本國的臨時徵稅方案。其中,英國政府提出無論網絡公司是否在本國設有經營網點,將根據其電子商務業績徵稅,並決定從2020年4月份開始,對有關企業在其國內電子交易額徵收2%的稅收,這是「消費國」徵稅的首個範例。目前,法國政府也正在研究獨自徵稅計劃。擁有眾多網際網路企業的美國提出擴大目標範圍,將利用大數據的自動駕駛汽車、數據家電等廠商列為徵稅對象。印度提出將雖無經營據點卻在本國獲得定期收入的企業視為事實經濟活動。還有的國家甚至提出,將收集大量客戶信息並將擁有品牌影響力的「無形資產」列入徵稅要素。今年2月份,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結合英國等提案就數字企業徵稅單位、規則等提出了方案。
目前,對跨境電商公平、合理徵稅,這一原則已成為國際社會共識。但是,各國政府均面臨一個同樣難題,即難以準確把握這些電商企業在本國經營和獲利狀況,傳統的法人稅徵稅方式難以適用。如果各國分別徵稅,又容易出現重複徵稅的弊端。因此,有必要制定具體可操作的國際規則。
在今年1月份的達沃斯論壇上,日本首相安倍晉三提出了全球數據治理這一新概念,並希望在G20會議上認真討論。日本數字經濟起步較早,但發展速度和市場規模相對滯後。數字經濟原本是世界貿易組織(WTO)機構的討論議題,日本顯然是想抓住規則制定主導權,引導WTO討論方向。看來,對數字企業的徵稅問題將成為WTO改革進程中討論的重點課題之一。(作者:蘇海河 來源:經濟日報)
來源:中國經濟網—《經濟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