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絡並非法外之地,侮辱在日被殺留學生江歌者終獲刑,惡意中傷者惡有惡報

2020-10-30 報紙友情

隨著網絡在日常生活中的快速發展和普及,以微博、微信、論壇等為載體的網際網路平臺應運而生,在信息傳播中具有越來越高的影響力。在眾生喧譁的網際網路時代,中國的輿論格局似乎都已經被廣大網友掌握在手中,科學技術的發展改變了新聞輿論的走向,人人都有了麥克風,人人都可以參加討論。網絡作為一個虛擬平臺,在這裡,人人平等,所有人都可以暢所欲言。

這就導致了很多網際網路"鍵盤俠"的誕生,他們往往以"噴"為樂,沒有固定立場,使用網絡暴力出口成髒,以挑刺找茬為樂趣,從來不說好話。他們用最惡毒的言語激怒有理智的網民,挑起爭端是他們的樂趣,真的已經把網絡當做陣地,把鍵盤當做武器。

曾經轟動一時的江歌案已經過去了四年,但有關江歌名譽被損的案件卻仍在發酵。10月27日,侮辱、誹謗江歌及其母親的案件在上海市第二中級法院二審宣判。當庭宣判:網民譚斌因在微博發布與江歌案有關的詆毀性文章和漫畫,被江歌母親以侮辱誹謗罪訴至法院,二審裁定維持一審判決,被告人譚斌以侮辱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以誹謗罪判處有期徒刑九個月,數罪併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一年零六個月。

法院認為,譚斌在得知江歌在日本被殺事件後,不僅不表示同情,甚至從2018年開始通過網絡對素不相識的江歌及其母親進行人格侮辱誹謗,聲稱對方是去日本的漢奸、不值得同情,編造了一系列對方人品有問題的謊言。他公然貶低嚴重損害了江歌的人格,破壞了他人聲譽,情節極其惡劣,已構成了侮辱誹謗罪,依法予以數罪併罰。

譚斌為自己的行為付出了沉痛的代價,實在是咎由自取。他所受的刑罰也應該對一些網絡噴子起到警醒的作用,網絡並非法外之地,千萬不可亂"噴"。

公民當然有言論自由權,但權力放在你的手中,不是讓你拿去不辨是非地作惡,而應該學會明辨事理,了解清楚事件的經過在發表自己的客觀言論。網絡不該成為一些人洩憤的工具,不能為了一己私慾炮製謠言,信謠傳謠,危言聳聽,甚至侮辱他人。因為任意膽敢跨越紅線的人,都不能逃避法律的制裁,都會付出應有的代價!

(以上內容均來源於網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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