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藍鯨財經
「被保險」、強制購買保險、暗扣保險費導致借款金額與到帳金額不符,這類「抱怨」頻頻出現在借貸平臺的借款人口中。借貸平臺是否捆綁搭售保險產品,銷售流程是否合規,真相究竟如何?
近日,藍鯨保險調查發現,目前,不少借貸平臺確實存有默認勾選保險產品、強制購買保險產品否則無法取得借款的情況。從保險產品提供方來看,包括眾惠相互、眾安在線、易安保險、大地保險在內的多家險企,均與借貸平臺存在合作關係。
經營欠規範、消費者無充分知情權與自主選擇權,對此,業內人士向藍鯨保險逐一指出借貸平臺的「疏漏」之處。
衝突四起:借貸平臺、保險公司頻頻被投訴
藍鯨保險查閱數個借貸平臺上的貸款流程。
首先是維信卡卡貸,屬上海維信薈智金融科技有限公司旗下的網際網路消費金融平臺,主要為信用卡持卡用戶提供日常消費的信用卡餘額代償服務,用戶可在提交申請、驗證個人資料、在線完成授信審批後,獲得平臺提供的授信額度,完成信用卡代還服務。
通過卡卡貸選擇借款2000元,還款期3個月,在走完前期流程後,借款協議待確認頁面出現兩份保險協議。一份出現在頂端,列入借款協議,借款人向陽光信用保證保險公司投保「個人貸款保證保險」,每月支付保費3.37元;另一份,則向眾惠相互投保「借款人意外傷害保險」,且默認自動勾選,保障期限3個月,保費299元。
藍鯨保險嘗試取消勾選,卻發現無法進入到下一流程,是否意味著強制購買?帶著疑問,藍鯨保險聯繫到卡卡貸工作人員。
「假如不購買保險,就沒有辦法從卡卡貸上取得借款」,卡卡貸工作人員向藍鯨保險表示,同時聲稱,公司與不少保險公司均有合作關係,「目前,我們平臺的保險費用在299元至1999元之間不等,主要是根據個人的借款金額及借款期限決定,保費是直接繳納給保險公司的,平臺沒有從中抽取費用」。
無獨有偶,一家名為小贏卡貸的平臺,在貸款過程中,配置眾安在線的「個人借款保證保險」。儘管未默認勾選,但小贏卡貸工作人員同樣向藍鯨保險介紹稱,「不購買保險,就無法取得借款,保險費在首期還款金額中繳納,費用根據借款金額及期限調整」。
此外,及貸平臺也出現配置保險產品的現象,該產品是由易安保險承保的「借款人意外險」,借款1萬元,還款期12個月,需繳納470元/年的保費,借款到帳時自動扣除。
不同的是,儘管及貸平臺上也默認勾選保險產品,但借款人可選擇取消,取消後,頁面出現「借款人保障計劃有助於提高借款通過率,一旦取消借款審核將可能不通過」字樣。
而在部分投訴平臺上,包括前海財險、永安財險、大地保險在內的不少險企,均有涉及借貸平臺的被投訴記錄。
舉例來看,有借款人投訴稱,在惠花花及秒購平臺進行借款時,實際到帳金額與借款金額不一致,事後發現被扣除大地保險的保費。藍鯨保險根據投訴人提供的保單信息,聯繫大地保險工作人員,對方表示,該保單為「公共運輸工具意外傷害保險」團體保險,「應該是從惠花花或秒購平臺上投保的,之前有過一段時間合作」。對此,藍鯨保險嘗試通過惠花花及秒購平臺進行借款,但兩平臺官方網頁均無法正常打開。
高溢價、捆綁銷售,借款人無意間「被保險」
此外,藍鯨保險逐一聯繫眾惠相互、眾安在線以及易安保險,上述三家險企均表示「確實與借貸平臺存在合作關係」。
「我們主要負責設計產品,並不涉及到運營銷售,卡卡貸只是渠道之一」,眾惠相互回應藍鯨保險稱。
「眾安在線主要為小贏卡貸平臺的借款資產提供信用保證保險,具體模式是對平臺撮合的每個借貸合同進行逐單承保」,眾安在線表示,「小贏卡貸會在用戶充分授權的前提下,將承保所需的數據同步給眾安在線」。
當保險銷售的主動權轉移到借貸平臺方,整個借貸流程是否存在不妥之處?
根據投訴案例來看,不少借款人反映,是在貸款發放後,發現實際到帳金額與借款金額不一致,甚至是在還清所有貸款之後,才發現自己「被保險」,並且對保險合同及保障範圍一無所知。
舉例來看,在卡卡貸平臺上,展開「保單信息」後,下方確有顯示《投保須知》及相應的條款文件,但藍鯨保險多次嘗試點擊連結,隨之而來是卻是一堆亂碼。對此,卡卡貸工作人員表示,「可能是APP軟體系統不穩定」,當藍鯨保險詢問是否可通過郵件、簡訊等方式獲取保險合同時,對方即含糊表示「可以多試幾次,或者嘗試通過微信平臺了解」。
「可能還是在經營過程中有不規範的現象」,上海財經大學金融學院教授粟芳表示。
「明顯存在捆綁銷售的情況,從經濟學市場來說,交易雙方意向需要達成一致」,上海對外經貿大學保險系主任郭振華對藍鯨保險分析稱。
「由於銷售場景較多,網際網路保險在某些銷售流程中,確實存在不同程度的搭售或強制銷售行為,但並非借款人意外險單獨所有」,一家網際網路保險公司業務負責人對藍鯨保險表示,「監管和行業非常重視這一問題,也在不斷加強對保險中介機構銷售流程合規性要求,包括保險公司內部,也一直在自查自糾」。
除此之外,保險產品的高額保費,也令借款人難以理解。據了解,眾惠相互及易安保險官網,針對個人的基礎款意外險分別為100元/年、80元/年,而借款平臺上的價格,分別為299元/3個月、470元/年。
儘管不能將保險產品直接進行對比,但從定價來看,數位業內人士紛紛對藍鯨保險表示,「就意外險產品而言,確實溢價較高」。
「借款人意外險與普通意外險相比,產品費率的釐定角度、風險等級不一樣,不能簡單用貴或便宜去評判」,上述網際網路保險公司業務負責人對藍鯨保險表示,「保險公司對某些借貸平臺上的人群選擇,判定的風險等級較高,導致定價比普通意外險看上去高。此外,從實際情況來看,該類產品出險概率也相對較高」。
過猶不及,借貸平臺強化風控卻踩監管「紅線」
多位保險業內人士對藍鯨保險指出,借貸資金配置保險產品,從平臺方的角度而言,屬於風控手段,例如在卡卡貸平臺上,資金提供方徽商銀行要求借款人購買信用保證保險,即是出於對風險的把控。
「如果借款人發生意外,首先支付平臺的貸款本金和利息,這都是可以理解的,保險本身也是為了保護貸款資金的安全性,從這個角度來講,無可厚非」,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保險研究室副主任朱俊生對藍鯨保險分析稱。
「但市場交易要遵循自願原則,大家意向一致達成交易,如果信息披露很不充分,導致忽略或默認勾選,這樣的話就有些不好的嫌疑」,朱俊生補充道,「如果強制購買,沒有有效的信息披露與消費者告知,或者雖然可自主選擇,但默認為購買且取消購買手續繁瑣的話,這種現象確實是值得關注的」。
事實上,監管對於網際網路保險業務早有規定。《網際網路保險業務監管辦法(草稿)》消費者權益保護明確指出,保險公司、保險中介機構要切實保障消費者的知情權和自主選擇權,不得採取默認等方式剝奪消費者意思表示過程。此外,第三方網絡平臺在銷售自身或第三方的產品或服務時,應當通過清晰顯著、明白無誤的形式,將保險產品設置為消費者自主選擇項,不得以默認選項的方式「搭售」保險產品。
「理論上來講,在進行貸款時,如果資金提供方對借款人的資信能力存有懷疑,有權力要求借款人購買保險,包括信用保證保險、借款人意外傷害保險等,這也是平臺對自身利益的維護」,粟芳指出。「但從流程上來講,應該是借款人提供了還款能力的證明後,假若還款能力還有所不足,平臺再要求購買保險,而不能強行要求借款人買保險」。
此外,粟芳指出,在借貸關係中配置保險產品本身存在合理性,但需要做到合同、條款的完全公開透明,即完全的信息披露,此外,還需給予消費者充分的選擇權,例如可通過其它途經,來代替保險產品購買,繼而證明存在還款能力。
「網際網路保險銷售,包括傳統的保險產品銷售,確實跟消費者心理之間存在一些衝突」,上述網際網路保險公司業務負責人對藍鯨保險表示,從保險公司、平臺角度來看,更多希望業務流程簡化、簡便,消費者則希望有更多自主選擇權,「不同的角度有不同的理解,保險公司也不斷在迭代,嘗試達到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