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與同居

2020-08-15 馨姐雜談

結婚, 是男女雙方按照法律規定的條件和程序,確立夫妻關係的法律行為。

同居,是指兩個相愛的人暫時居住在一起,現一般用於異性之間。

同居跟結婚不一樣,結婚是獲得了法律的承認的夫妻關係,是不可以隨便解除關係而必須要通過一定的法律程序;而同居是不被法律承認的一種行為,也沒有任何法律保障。在同居期間男方和女方可以隨時提出分手終止關係。

過去的婚姻關係,不管以什麼方式相識,但都是以結婚為目的的,結婚以後才可以同居,在婚姻存續期間,即使有什麼矛盾或問題,也是在多年的婚姻生活持續中,要麼,雙方在感情存續期間,肩負著家庭兒女的責任,感情問題在磕磕絆絆的生活中得到解決,能夠你敬我讓的生活到老。要麼確實感情破裂,生活不到一塊的情況下,萬不得已才會提出離婚,總之,這種婚姻關係來的比較實在也比較穩定。

現在婚姻關係卻有所改變,大多數年輕人在兩性交往過程中,認識的也很方便,同居的也很迅速。甚至有同居十年八年都不結婚的,那麼到底他們同居的目的是什麼呢?當然啦,極少部分人是法律意識淡薄,這是對於邊遠文化較落後地區人而言。而絕大部分大學畢業生抱著試婚的態度,普遍存在同居現象,由於他們的感情來的快同居較隨便,所以感情破裂分手現象也很多,從而導致社會上由於情感、財產糾紛問題很多,引發了許多情感自殺、心理疾病的人的出現,所以未婚同居現象在社會上是不可取的。

如果兩個相戀的人那麼相愛,那就通過正常手續結婚以後,正大光明的享受婚後的甜蜜生活。

如果不愛就放手,不要輕易的同居,不以結婚為目的的戀愛都耍流氓。

  • 適齡男女請要考慮清楚,不要玷汙了自己的名義,輕易的與人同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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