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加的60天產假,產假工資未按正常出勤工資標準支付,用人單位需補發!

2020-12-20 身邊24小時

2019年底青島市醫保局出臺新政

生育、職工醫保兩險合併實施

自2020年1月1日起執行

按照醫保部門兩險合併實施新政規定

在用人單位工作的女職工生育

生育後生育津貼的享受天數發生了變化

▼ ▼ ▼

也 就 是 說

按照醫保部門的新政規定

在用人單位工作的女職工生育後

享受的產假總天數並沒有發生變化

但產假期間享受的待遇分成了兩部分

▼ ▼ ▼

那麼山東省增加的60天產假

福利待遇不變,由用人單位發放

發放的標準是個啥

山東省企業工資支付規定有詳解

▼ ▼ ▼

山東省增加60天產假期間

工資支付標準政策依據

《山東省工資支付規定》第二十四條和第二十五條規定

雖然政策規定得很明白

但是,就怕沒區分不同的情形

不區分情形一刀切

那工資標準可就要產生差額了

來個真實案例感受下

增加的60天產假

產假工資未按正常出勤工資標準支付

用人單位需補發

看到這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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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青島12333

2020,期待您的關注!

【來源:青島西海岸新區公共就業服務協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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