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情分析
論點、論據、論證是議論文的三大要素。何為論證?論證就是用論據來證明論點的方法和過程,是論點和論據之間邏輯關係的紐帶。如果說論點解決「證明什麼」的問題,論據解決「用什麼來證明」的問題,那麼論證則是解決「怎樣證明」的問題。要想寫出邏輯嚴密、說理透徹的考場議論文,必須學會恰當地運用多種論證方法。
理論指導
常見的論證方法,有例證、引證、對比論證、比喻論證、類比論證、歸謬論證等。這裡擇要談一談例證與對比論證。
一、例證
運用例證時,必須注意三點:(1)事例要真實、典型,要緊扣論點,有說服力。因此,要學會選擇事例,不能隨意擇例作論據進行論證,造成論點和論據脫節。(2)事例要進行概括。即注意對事例進行去蕪存菁的加工製作,突出精華和重點,使其與論點有機結合。(3)事例不能堆積,要加以分析。典型事例不在多,在於能說明問題;對所舉事例應加以分析,圍繞所論證的論點,或闡述意義,或論述作用,切不可列出事例就完事。
二、對比論證
對比論證強調對比——有時,文章標題本身就提供了對比論證的條件,如《「知足常樂」與「知不足常樂」》《美與醜》《堵與疏》《滿招損,謙受益》,一看就知道這些文章要求通過正反對比來揭示論點。有時,可扣住文題,擇取對比點展開說理論證。例如寫《人與路》,可從對人生的追求和選擇、所走的道路和結局等方面進行對比論證。
對比論證常由引出對比、分析對比、總結對比三部分組成。要使對比論證發揮應有的威力,對比要具體,分析要深入,切不可空洞籠統、淺嘗輒止;還要用辯證觀點研究、論述事物之間的轉化,防止片面性和絕對化。比如針對材料「子罕以『不貪』為寶」,有位中學生寫了篇《得「寶」與失「寶」》,「得」與「失」對舉,這個題目就構成了對比。
接下來用對比論證層層分析:宋人以美玉為寶,子罕以「不貪」為寶,兩人的思想出發點不同,這是一組對比;又把崇尚道德的子罕與貪圖物慾的帝王、守財奴及菸鬼酒徒們比較,這是第二組對比;列舉大貪汙犯楊傑和放棄優厚待遇毅然回國的錢學森等老一輩科學家為例,再次形成對比。文章自始至終以具體的對比成文,於文末得出「看待得失之不同,這裡面有著道德觀與價值觀的巨大分野」的結論,便順理成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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