抖音、微信讀書被判侵害用戶個人信息!隨後這樣回應

2020-08-27 掌嗨


據掌嗨app用戶了解,去年4月,代理律師熊定中在和同事聚餐時聊到手機閱讀的話題,偶然發現同樣作為律師的原告黃某微信閱讀裡互相關注了上百位微信好友,而她本人從未進行過相關操作。黃某當時非常震驚,她並不希望自己的私人讀物被別人知道。

北京網際網路法院一審宣判認定,在微信讀書中,微信好友之間的讀書信息默認開放,構成對原告個人信息權益的侵害。北京網際網路法院認為,微信讀書中的信息組合與人格利益較為密切,微信讀書遷移微信好友關係、默認向未關注的微信好友公開讀書信息等,存在較高的侵害用戶隱私的風險,應就信息處理方式向用戶顯著告知並徵得同意。而該案中微信讀書沒有徵得原告有效的同意,構成對原告個人信息權益的侵害。同時,法院認為,用戶對於其讀書信息可能存在不願被他人知曉的期待,也可能存在知識共享、文化交流等積極利用的期待,不同用戶對於讀書信息的隱私期待有所不同;原告閱讀的兩本涉案書籍不具有「不願為他人知曉」的「私密性」,故該案中對原告主張騰訊公司侵害其隱私權,法院不予支持。

對於法院判決,掌嗨app稱,尊重法院判決,保障用戶信息安全是微信讀書一直堅守的首要原則。2019年5月底,騰訊收到該案訴訟後第一時間進行了核實,確認相關功能已在之前進行了迭代優化,優化後的版本更加尊重用戶的選擇權並對相關社交功能進行了強提示。未來,微信讀書將繼續努力優化產品,為用戶提供更優質的閱讀體驗。

記者今天下午也聯繫到黃某的代理律師、清律律師事務所首席合伙人熊定中。熊律師稱,由於工作安排,他今天並未出庭,但仔細看過了庭審筆錄。「我們訴訟裡面沒有提賠償請求,只要求停止侵權和賠禮道歉,這個法院都支持了。」熊律師表示,作為原告將尊重法院判決,如果騰訊公司認為這個案件到此為止,作為原告也不再上訴了,「但關於法院說理部分『不支持侵犯隱私權』,在學理上不能認同,對這個案件的保留意見,後面他將通過學術交流的方式來實現」。

隨後,掌嗨app了解到微信讀書回應被判侵害用戶信息:尊重法院判決。保障用戶信息安全是微信讀書一直堅守的首要原則。抖音回應被判侵害用戶信息:抖音上的用戶通訊錄信息是由用戶授權上傳的。對於法院的一審判決,抖音會提起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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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抖音微信讀書被判侵害用戶個人信息,抖音表示,會提起上訴
    據2020年7月30日北京網際網路宣判抖音、微信讀書這兩款軟體APP都「侵害用戶個人信息」。字節跳動相關負責人表示通訊錄信息是由用戶授權上傳的,如果希望刪除相關通訊錄信息,可以隨時跟我們聯繫進行處理,而微信讀書團隊表示尊重法院的判決,並會持續優化。
  • 信創輿情一線--抖音、微信讀書被判侵害用戶個人信息權益
    、微信讀書均有侵害用戶個人信息的情形。隨後,騰訊回應稱將尊重法院判決,之前已對相關功能進行了迭代優化,對相關社交功能進行了強提示。抖音則表示,對於法院一審判決會提起上訴。法院認為,微信讀書中的信息組合與人格利益較為密切、微信讀書遷移微信好友關係、微信讀書默認向未關注的微信好友公開讀書信息等因素,微信讀書存在較高的侵害用戶隱私的風險。因此,應對好友列表、讀書信息的處理方式對用戶進行顯著的告知。但是,微信讀書在用戶協議中並沒有對上述事項進行充分告知。
  • 抖音、微信讀書侵害用戶個人信息
    惹人不快的同時,這或許也是平臺侵害用戶個人信息的違法行為。7月30日,北京網際網路法院作出宣判,認定抖音、微信讀書兩款App均有侵害用戶個人信息的情形。兩案也成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頒布後,體現民法典保護網際網路時代公民個人信息權益的典型案件。
  • 抖音、微信讀書被判侵權,APP侵害用戶信息為何屢禁不止?
    而眾多APP一直以來都在越過邊界去獲取用戶個人信息,亦是既定事實。懲治,已勢在必行。就在近日,北京網際網路法院對抖音和微信讀書兩款應用被用戶起訴侵害用戶個人信息一案進行宣判,判定上述兩款應用存在侵害用戶個人信息的情況。
  • 法院認定微信讀書/抖音侵害個人信息 騰訊認慫抖音上訴
    據北京網際網路法院消息,日前該法院就微信讀書以及抖音短視頻侵害公民個人信息權益問題的案件作出一審宣判。法院認定微信讀書以及抖音短視頻應用在未經用戶授權的情況下,使用用戶個人信息屬於侵害公民個人信息權益。針對判決騰訊公司表示遵守法院判決已經針對該問題進行優化,抖音方面表示不存在違規行為因此會就該案上訴。
  • 抖音、微信讀書兩款App均侵害用戶個人信息
    7 月 30 日 據央視新聞報導,北京網際網路法院作出一審宣判,認定抖音、微信讀書兩款 App 均有侵害用戶個人信息的情形。兩案也成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頒布後,體現民法典保護網際網路時代公民個人信息權益的典型案件。
  • 抖音、微信讀書兩款APP均侵害用戶個人信息
    抖音推薦未徵得用戶同意處理個人信息,法院:侵害個人信息權益! 微信讀書遷移微信好友關係,法院:構成對個人信息權益的侵害! 在另一起「微信讀書」案,原告黃某因認為微信讀書3.3.0版(以下簡稱微信讀書)在未經其有效同意的情況下獲取其微信好友關係,為其自動關注微信好友,並向共同使用微信讀書的微信好友默認開放其讀書信息構成侵權。
  • 玩抖音刷出前女友?抖音、微信讀書侵害個人信息權益案判了!一個服...
    昨天用戶起訴抖音和微信讀書侵犯個人隱私案判了!>微信讀書尊重法院判決抖音則表示會上訴非法獲取個人信息及隱私?黃某訴微信讀書案件↓黃某認為微信讀書自動關注微信好友、默認開放讀書記錄,侵害了其個人信息權益及隱私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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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網際網路法院作出一審宣判認定抖音、微信讀書均有侵害用戶個人信息的情形不過面對判決結果一個服一個不服黃某訴微信讀書案件↓黃某認為微信讀書自動關注微信好友、默認開放讀書記錄,侵害了其個人信息權益及隱私權。
  • 熊超律師說:「微信讀書」「抖音」侵害用戶個人信息而非隱私權?
    、微信讀書均有侵害用戶個人信息的情形。兩個案件,網際網路法院認為的不侵犯「隱私權」的主要理由為:微信讀書、抖音中的個人信息不具備「私密性」。依照現行法律,上述的觀點認為,公民個人信息如果有其期待的「私密性」,那麼則成為「隱私權」,這種說法目前成為兩種權利的基本區別特徵。不過,雖然學術上有關隱私權尚有爭議,不過本文結合《民法典》內容,稍加論述。一、我們首先來了解隱私權到底是什麼樣的權利?
  • 抖音、微信讀書敗訴背後:個人信息與隱私權邊界在哪兒?
    導讀:近日,北京網際網路法院作出一審宣判,認定微信讀書、抖音兩款App均有侵害用戶個人信息的情形。法律專家認為,案件體現了「司法先行」的指引性作用,個人信息權益作為人格權基礎得到保護將成為大勢所趨。同時,判決結果也表明,對於個人信息的保護,並不意味著過度幹預企業商業模式的運行。
  • 法院對抖音、微信讀書兩款App涉嫌侵害用戶個人信息案,作出判決
    7月30日,北京網際網路法院針對抖音、微信讀書兩款App均涉嫌侵害用戶個人信息案,作出一審宣判。同時,微播視界公司推薦有限的「可能認識的人」,不構成對用戶生活安寧的侵擾,不存在侵害用戶隱私權的行為。法院認為,微信讀書中的信息組合與人格利益較為密切,微信讀書遷移微信好友關係、默認向未關注的微信好友公開讀書信息等,存在較高的侵害用戶隱私的風險,應就信息處理方式向用戶顯著告知並徵得同意。而該案中微信讀書沒有徵得原告有效的同意,構成對原告個人信息權益的侵害。
  • 抖音、微信讀書被判侵權,抖音不服將上訴?
    、微信讀書被判定侵犯用戶個人信息後,引發社會極大討論。用戶登錄帳戶後,平臺將通過各種途徑訪問用戶通訊錄,以此掌握和使用用戶社交關係,來對用戶進行內容推薦。對於法院的一審判決,抖音和微信讀書分別作出了不同回應。微信讀書方面回應稱,尊重法院判決。「保障用戶信息安全是微信讀書一直堅守的首要原則。
  • 理想汽車納斯達克掛牌上市;騰訊、抖音分別回應侵害用戶信息...
    理想汽車納斯達克掛牌上市;騰訊、抖音分別回應侵害用戶信息;扎克伯格曾表示他渴望收購谷歌......(21世紀經濟報導)國內新聞3.北京網際網路法院一審宣判:抖音、微信讀書兩款App均侵害用戶個人信息7月30日,北京網際網路法院作出一審宣判,認定抖音、微信讀書兩款App均有侵害用戶個人信息的情形。
  • 「辣條」名師工作室遍地開花;抖音微信讀書被叛侵犯個人信息權益
    「抖音」、「微信讀書」被判侵犯個人信息權益7月30日,北京網際網路法院作出一審宣判,認定抖音、微信讀書兩款App均有侵害用戶個人信息的情形。法院認定,抖音App在未徵得凌某某同意的情況下,對凌某某的個人信息進行處理,構成侵權。但凌某某的上述信息不具有私密性,抖音不存在侵害凌某某隱私權的行為。在微信讀書中,微信好友之間的讀書信息默認開放,構成對黃某個人信息權益的侵害。
  • 抖音、微信讀書被判侵權 數字經濟下的個人信息保護突圍
    惹人不快的同時,這或許也是平臺侵害用戶個人信息的違法行為。7月30日,北京網際網路法院作出宣判,認定抖音、微信讀書兩款App均有侵害用戶個人信息的情形。兩案也成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頒布後,體現民法典保護網際網路時代公民個人信息權益的典型案件。
  • 首例網際網路侵害用戶個人信息案宣判,抖音、微信被認定侵害權益
    7月30日,北京網際網路法院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作出一審宣判,認定抖音、微信讀書兩款App均有侵害用戶個人信息的情形。於是凌某某認為抖音App非法獲取、知悉、保存、利用其姓名、手機號碼、社交關係、地理位置、手機通訊錄等個人信息和隱私,構成侵權,將抖音App的運營者北京微播視界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微播視界公司」)訴至北京網際網路法院。
  • 北京網際網路法院一審判決「微信讀書」被判侵權
    讀書信息默認開放,「微信讀書」被判侵權2020年7月30日,北京網際網路法院作出一審判決,認定騰訊公司侵害原告黃某個人信息權益。原告黃某在使用微信讀書時發現,在其不知情的情況下,微信讀書軟體自動為其關注了大量的微信好友。
  • 抖音不服判決:用戶自己授權的
    7月30日,北京網際網路法院作出一審判決,認定抖音、微信讀書兩款應用都有侵害用戶個人信息的情形。騰訊對此回應,尊重法院判決,保障用戶信息安全是微信讀書的首要原則。字節跳動則不服判決,抖音上的用戶通訊錄信息是由用戶授權上傳的。對於法院的一審判決,抖音會提起上訴。
  • 抖音和微信讀書兩款APP被判侵害用戶個人信息,民法典裡是怎麼說的?
    所分享內容為作者個人觀點,僅供讀者學習參考,不代表本號觀點。編者按:昨天(2020年7月30日),北京網際網路法院作出一審宣判,認定抖音、微信讀書兩款App均有侵害用戶個人信息的情形。即個人信息中可能也含有不想為他人所知曉的隱私信息,例如性生活相關信息等。最後,進一步為實踐中對「個人信息」與「隱私」關係如何適用法律處理提供了清晰的指引,明確了個人信息中的私密信息,適用有關隱私權的規定;沒有規定的,適用有關個人信息保護的規定。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二條 【隱私權】自然人享有隱私權。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以刺探、侵擾、洩露、 公開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隱私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