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詞解釋
刷單:店家付款請人假扮顧客,通過購買並填寫虛假好評,來提高網店銷量和信用度,以期達到更容易吸引買家的目的。
浙江省工商局近日宣布,半年內查獲多家刷單平臺,涉案金額累計高達1.2億元,涉案商家1.86萬家,涉及蘑菇街等多個國內知名電商平臺。其間工商部門還發現了新的問題——刷單灰色產業鏈上,被坑的不止是買家,找人刷單的商家居然遭遇「黑吃黑」。近日揚子晚報記者對「刷單」現象多方位調查,還原一個除了欺騙還是欺騙的「刷單江湖」。
揚子晚報全媒體記者 沈春寧 徐兢 馬燕 實習生 杜宇軒
刷單的江湖,螳螂捕蟬黃雀在後……
食物鏈末端:消費者
3成多消費者信「刷出來的好評」吃過虧
揚子晚報記者微調查也發現,儘管今年央視3·15晚會曝光了「刷單」的灰色產業鏈,消費者多了心眼。但依然有超過3成的被調查者有過信「刷單好評」上當的經歷。
「防不勝防啊!」大學生小曹表示,他看好評買了一盒玫瑰糖,但拆開後發現盒子裡的糖塊都粘在一起。但對方表示食品售出概不退貨。而這家店在同類商家中綜合排序靠前,銷量和評分都挺高。
消費者劉女士買到的物品有瑕疵,跟客服說要退貨。但客服跟她說給好評才能較快解決問題。「不知道有多少人和我一樣迫不得已發好評,這網購好評還能信嗎?」
2006年開始網購的鄭女士表示,十年來她已收藏了不少好店鋪。到新店購物有點「冒險」。她看某家店的紗質小外套好評不少,花100多元買了件。到手一看,尺碼和顏色根本圖文不符。但她沒時間扯皮,衣服只好閒置在那裡。「就當花錢買個教訓。」
在出版社工作的網購達人米女士表示,好評不能全信,網店肯定還有「刷單」。她總結了一些辨別技巧,如每條評價的措辭、語氣都差不多的,或者短時間內追加評價卻不直接描述商品的,都有嫌疑,這類她就不會買。
食物鏈中端:網店主
想刷「雙皇冠」,遭遇「黑吃黑」
據浙江省工商局查獲的案件顯示,商家刷單還遭遇了「黑吃黑」,至少上百個商家輕信「只要598,五鑽抱回家」,本想給消費者下套,沒想到自己先被別人坑了……
南京的淘寶店主王女士接受揚子晚報記者採訪時表示,自己就曾想找人刷單,結果「偷雞不成蝕把米」。「當時有個人在『旺旺』上給我留言說,想刷鑽可加他的QQ私聊。」王女士動心了,她的淘寶店經營9年了,是「一皇冠」,想刷成「雙皇冠」。
加QQ後,對方說「刷鑽」很簡單很便宜,只需花1500元,他負責找「槍手」來店裡買東西,接著給好評。對方信誓旦旦地說,打款後立刻安排,保證一個月內刷出一個皇冠。
按照對方提供的銀行帳號和姓名,王女士將1500元匯過去。「『槍手』真的來了。」王女士說,但最後只有一個人買了一件35塊錢的冷門商品,之後就沒有「下文」了。
王女士向警方報案,提供「騙子」的姓名、銀行帳號、以「騙子」作為法人代表的公司名稱等一系列證據。但一查,發現除了公司註冊地在湖北,其他全是虛假信息。
記者採訪中,還遇到一些被騙的網店店主,但大多數店主都對刷單避而遠之。「要刷的話也是拜託朋友,稍微撐一下場面而已。」經營母嬰用品網店的黃女士說,她不會找人「刷單」,平臺對此管理和處罰都讓她不敢越雷池一步。
食物鏈頂端:網絡騙子
藏得再深,法律終會收拾他們
我們無法採訪到引誘小雷刷單的神秘QQ號主人,以及騙常州王小姐刷單賺錢的幕後黑手,但他們毫無疑問在這條已經脫離了單純刷單的「黑色食物鏈」上,扮演著位於頂端的暗黑角色。
天網恢恢疏而不漏,我們相信法律會收拾他們。
旁支:刷單手
想靠刷單賺錢 大學生被坑慘
「刷單」行為滋生了「刷客」(也稱「刷手」)這一「職業」。然而,由於本身就處於灰色地帶,這些刷客慢慢成了騙子的目標。今年以來,不時有大學生或90後幫網店「刷單」被騙的案例見諸報端。
大學生小雷和同學幫一家出售體育用品的網店下單刷信用,通過QQ號和上家取得聯繫,對方每天通過QQ下達任務。稱3個月一結帳,刷得越多,賺得越多。小雷和同學投入兩萬多元,卻發現上家將他的QQ拉黑,再沒法聯繫上對方。事發後他聯繫該體育用品網店工作人員,對方說對刷單的事情並不知情。
遭遇類似騙局的還有常州年輕市民王小姐。8月28日晚上7點多,她在一家招聘網站上看到一則招兼職淘寶刷單的廣告,加了一名「客服」的QQ號。對方第一次讓王小姐買了一個護膚品的套裝,120元,過了五分鐘後顯示刷單成功,對方返現125元;第二次,王小姐投入本錢2400元,客服沒返現,反而讓她追加交易。就這樣兩個小時她支付了近4萬元,才知道受騙。警方鑑定,對方發來的購物連結是假的……
律師說法
刷單可處罰1萬-20萬元
屢禁不止主要原因在三方面
中國電子商務研究中心特約研究員、北京盈科(杭州)律師事務所方超強律師接受揚子晚報記者採訪時表示:對「刷單」商家的同業競爭者而言,「刷單」行為實質上是一種不正當競爭行為;對消費者而言,「刷單」行為侵害了消費者權益;對電商平臺而言,「刷單」行為既是侵權行為也是違約行為,也正基於此,電商平臺可以利用平臺規則對「刷單」行為及其商家進行處罰。
從當前的法律法規看,直接對「刷單」行為作出規定的是《網絡交易管理辦法》,該辦法第十九條即規定:網絡商品經營者、有關服務經營者銷售商品或者服務,應當遵守《反不正當競爭法》等法律的規定,不得以不正當競爭方式損害其他經營者的合法權益、擾亂社會經濟秩序。同時,明確規定不得利用網絡技術手段或者載體等方式,從事以虛構交易、刪除不利評價等形式,為自己或他人提升商業信譽的行為。
該辦法也首次以部門規章的形式明確了,「刷單」行為屬於不正當競爭行為。違法「刷單」按照《反不正當競爭法》第二十四條規定,以虛假宣傳論,可處以一萬到二十萬元的行政處罰。
方超強認為,「刷單」行為屢禁不止的原因,主要在於以下幾方面:利益驅使;隱蔽優勢帶來的違法成本低;電商平臺的處罰力度不夠。
如何遏制「刷單」行為?他認為可從兩個方面著手加強:加重對於「刷單」行為主體及其負責人的失信成本,將工商查實、法院判決確認的「刷單」行為及其行政處罰等信息列入個人徵信之中;加強平臺與執法部門、司法部門的合作,利用其技術優勢積極向執法部門舉報並移交「刷單」線索;在民事糾紛中,配合法院調查取證,便於被侵權人訴訟維權。加大平臺的監管責任,促使平臺充分利用其技術和數據優勢,加大力度查處「刷單」行為。
■新聞連結
阿里嚴打淘寶刷單,嚴懲虛假交易
今年央視「3·15晚會」曝光刷單問題後,阿里巴巴專門打擊刷單的阿里巴巴搜索產品負責人思函和阿里巴巴平臺治理部資深安全專家王彥表示,阿里巴巴對刷單的打擊非常嚴厲,刷單商家不僅僅會被扣分、關店,更重要的是,刷單店鋪和商品會被「降權」,意味著根本得不到展示機會。
9月初公示通知、9月下旬生效的《天貓商品評價、銷量特殊計算邏輯說明》則修訂了虛假交易扣分規則及實施細則。該新規調整賣家第一次或第二次進行虛假交易且違規交易筆數未達九十六筆的扣分標準,從原規則不扣分調整為每次扣一般違規2分。
沈春寧 徐兢 馬燕 杜宇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