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的意義不在奉獻或佔有,而在創造,創造就是人的真性情的積極展開,是人在實現其本質力量時所獲得的情感上的滿足。
一個人創造力的高低,取決於兩個因素,一是有無健康的生命本能,二是有無崇高的精神追求。這兩個因素又是密切關聯、互相依存的,生命本能若無精神的目標是盲目的,精神追求若無本能的發動是空洞的。它們的關係猶如土壤和陽光,一株植物惟有既紮根於肥沃的土壤,又沐浴著充足的陽光,才能茁壯地生長。
一個人只是為謀生或賺錢而從事的活動都屬於勞作,而他出於自己的真興趣和真性情從事的活動則都屬於創造。勞作僅能帶來外在的利益,唯創造才能獲得心靈的快樂。但外在的利益是一種很實在的誘惑,往往會誘使人們無休止地勞作,竟至於一輩子體會不到創造的樂趣。
決定一種活動是否創造的關鍵在於有無靈魂的真正參與。一個畫匠畫了一幅毫無靈感的畫,一個學究寫了一本人云亦云的書,他們都不是在創造。相反,如果你真正陶醉於一片風景、一首詩、一段樂曲的美,如果你對某個問題形成了你的獨特的見解,那麼你就是在創造。
真正的創造是不計較結果的,它是一個人的內在力量的自然而然的實現,本身即是享受。只要你的心靈是活潑的,敏銳的,只要你聽從這心靈的吩咐,去做能真正使它快樂的事,那麼,不論你終於做成了什麼事,也不論社會對你的成績怎樣評價,你都是擁有了一個創造的人生。
追問生命的意義,是人的形而上的需要,而需要與能力總是互為條件的,通過創造賦予生命以意義,正是人的形而上的能力。
回復「使命」,送你一篇周國平經典文章。
關注周國平微信公眾號:zhouguoping6666或周國平,每天讀到更多哲理美文
周國平原創作品,歡迎轉發
但請務必標註:
轉自周國平公眾號 (ID:zhouguoping6666)
有事請寫郵件至:guohong0045@139.com
或:QQ33073720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