寒假是一個寫論文的好季節。除卻論文主體部分,引注可謂是一大心頭病。老師那邊是不可能給格式的(不過寫畢業論文的學弟學妹還是要以本校的文件裡的格式為準哦);去百度呢,要麼會發現很多「小編體」垃圾文章,要麼會在官網的文件裡面暈頭轉向(本人內心os:論文引注格式難道涉密嗎?)
不過呢,我在挖掘引注格式問題的過程中漸漸有了點心得,想分享給大家。中間是我挖掘的具體過程,《GB/T7714-2015》和《法學引注手冊》在文章底部「閱讀原文」,自取嗷~
論文引注可以分為兩大類:腳註與參考文獻。
一、腳註
我國法學研究人員眾多,出版興旺。但長期以來,引注體例既不完善也不統一。法學刊物和出版社基本上各搞一套,以至於作者投稿,換一家單位就改一種引注體例。引注體例雖然不是學術研究中的大事,卻耗費了作者和編者太多的精力。有感於此,多家法學期刊、法律出版社和法律資料庫聯合制定了這份超級權威又超——級——翔——實——的引注手冊。權威之處在於,多家(核心)單位共同制定並使用、中國法學會法學期刊研究會推薦;翔實之處則是本手冊足足有69頁。
我的建議是以開頭的實例為主,以本文內容為輔。我把整個手冊需要注意的細節po在下面,以便讀者查找:
引注信息的排版注釋內容採用頁下腳註。引注符號使用阿拉伯數字,可以帶圓圈或者六角括號,也可以不帶。對論文作者的介紹、翻譯作品的譯者注,可以使用其他符號,以示區別。引注序數,文章建議每篇連續編碼,圖書建議各個篇章連續編碼。
引注符號的位置對全句的引用,引注符號置於句號、問號等標點之後。對句子部分內容的引用,引注符號置於該部分之後
夾注 引用常見古籍經典中的語句,出處又相當簡短的,可以在正文中使用夾注,以代替頁下腳註。夾注一般只標書名和篇名,用中圓點連接,用圓括號括注,緊隨引文之後。正文中提及的外國人名、地名和重要術語,讀者不熟悉或者容易誤解的,第一次出現時,在正文中夾注外文。
引領詞 概括引用可以使用「參見」引領,直接引用原文用「見」。由於引用原文通常使用引號,足以識別,可以省略引領詞「見」。文章來源於期刊、報紙、網絡以及來源於獨立作品組成的文集,文獻來源前標註「載」。
標點符號的使用 應當遵循國家標準《標點符號用法》(GB/T 15834-2011)。不得在幾個並列的書名號中間加頓號,在標示序數的括號後面加頓號。
同一注釋裡包含多條同類文獻的 一般按出版、發表時間順序排列,用分號隔開。同一注釋裡中外文文獻混合排列的,結尾句號使用最後文獻的語種。外文文獻包含在一個中文句子,結尾句號使用中文句號。
同一文獻在文中多次出現的 第一次必須引用完整信息,再次引用時可略寫。是否略寫,由各刊物、出版社或者出版社授權編輯自行決定。為防止修改、編輯過程中發生錯亂,作者投稿時不建議採用略寫。略寫文獻範例:
同前注〔16〕,應松年、馬懷德:《當代中國行政法的源流》,第 330頁。同前注,應松年、馬懷德書,第 330 頁。
前後緊鄰的兩個引注,文獻完全相同,而且沒有其他文獻幹擾的,可以寫「同上注」或者「Ibid」
關鍵詞 一般不帶引號、書名號。關鍵詞之間留空格,或者用分號隔開。
外籍作者 臺港澳作者,無需特別標明。國籍以版權頁為準,可以使用簡稱、但如果可能引起歧義,不得使用簡稱。例如,阿富汗學者不能簡稱[阿],而應該寫[阿富汗]。姓名標示應當完整。學界熟悉、約定俗成的姓名,從習慣,如「[德]康德」「[英]邊沁」。
合作作品 幾位作者之間,用頓號間隔。作者人數為三人或者三人以上的,原則上第一次列明全部,再次引用時可以只列第一作者,後加「等」。
辭書 由編委會組織編寫的辭典、百科全書等,可以省略作者。例如,《中國大百科全書·法學》,中國大百科全書出版社 1984 年版。
圖書標題 多卷本的圖書,在書名號後面用括號註明「上冊」「第×卷」等;連續出版物的卷、輯,不加括號。卷次一般用阿拉伯數字。例如:《鄧小平文選》(第 2 卷)《民商法論叢》第 61 卷
頁碼 引用書籍或者論文特定部分的內容,應當標明頁碼,如第55、64-68 頁;如果是概括提及書籍、論文整體,不標頁碼。
網際網路文獻 1應當在網站名稱之後、網頁連結之前,註明該文獻的上傳日期。如果網頁地址中已經標明了上傳日期,可以不重複標明。一般不要求註明「訪問日期」。網頁沒有顯示上傳日期的, 引用時可以標註最後訪問日期;涉及動態頁面,訪問日期對查詢結果有直接影響的,應當註明訪問日期。訪問日期寫在網址之後。2網頁地址一般採用 http:// 格式,連結信息一般不分行。3微信公眾號的連結過長,不建議標註連結。
引用經過修改的法律文件 應當註明所引版本的制定、修改年份。法律文本的條、款、項序數採用阿拉伯數字。引用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通過的法律性質的決定需寫全:《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嚴禁賣淫嫖娼的決定》,1991 年 9 月4 日第七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一次會議通過。
規範性文件 《國務院關於在全國建立農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通知》,國發〔2007〕19號,2007 年 7 月 11 日發布。《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的解釋》(法釋〔2018〕1 號),第 100 條。
立法說明 信春鷹(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副主任):《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修正案(草案)〉的說明》,2013 年 12 月 23 日在第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六次會議上。
會議決議 《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2014年10月23日中國共產黨第十八屆中央委員會第四次全體會議通過。
援引案例 優先考慮援引裁判文書。基本格式為:包鄭照訴蒼南縣人民政府強制拆除房屋案,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1988)浙法民上字 7 號民事判決書。指導性案例:榮寶英訴王陽、永誠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江陰支公司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糾紛案,最高人民法院指導案例 24 號(2014 年)。公報案例:陸紅霞訴南通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政府信息公開答覆案,《最高人民法院公報》2015 年第 11 期。
圖表 圖的標題,位於圖下;表的標題,位於表上。圖表不止一幅時,應按順序標明序號,序號使用阿拉伯數字。圖表的序號之後空格(不加冒號),然後接續標題。
英文作者 兩人合作的,用&連接。三人合作的,分別用逗號和&連接。四人以上的,可以只寫第一作者,餘下用 et al.。為方便中國讀者認知,刊物名用全稱,不縮寫,如 Harv. L.Rev.
英文書籍 編輯作品,在編者之後加 ed.;兩人以上編輯的,在編者之後加 eds.。
英文法規 以美國聯邦立法為例。美國聯邦立法有多種形式的載體:一是隨時出版的單行本(slip laws);二是一個國會會期一卷、按頒布時間先後匯集的《法律大全》(United States Statutes at Large,縮寫為 Stat.);三是六年一次、遵循法典體系彙編的《美國法典》(United States Code,縮寫為 U.S.C.)及其補充本(Supp.)。引用多為第二、三種。
1)引用《法律大全》的格式為:
Department of Transportation Act, Pub. L. No. 89-670, § 9, 80 Stat. 931, 944-47(1966). (註:《交通部法》,第 89 屆國會第 670 號法律,第 9 條,載《法律大全》第 80 卷(1966 年)第 931 頁,944-47 頁。)
2)引用《美國法典》的格式為:
Administrative Procedure Act § 6, 5 U.S.C. §555 (2006). (註:《行政程序法》第 6 條,收入 2006 年版《美國法典》第 5 卷,重新編為第 555 條。)
美國法院案例 經試驗,基本同lexis的citation,在末尾加上(年份)即可。
二、文後參考文獻
按道理,因為法學引注文獻多,把引注內容一一排列在文章後面(即「文後注」),閱讀時翻前倒後,很不方便。又因為涉及法律文件和法律案例,在一些學科流行的文後列舉參考文獻、正文括注作者和頁碼的格式,會造成文後注、又是頁下注的情況,極不方便。但是很多時候作業仍然會要求加上參考文獻。我們能怎麼辦呢,我們只是可愛又聰明的小貓咪扒了很多期正規期刊的要求,發現了一個共同的指向——《GB/T7714-2015》。國標。而且對比發現和我的本科論文對於參考文獻的要求是一樣的。所以一起來學習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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