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農民工規模、分布及流向
(一)農民工規模繼續擴大,省內流動繼續增加
2019年農民工總量達到29077萬人,比上年增加241萬人,增長0.8%。其中,本地農民工11652萬人,比上年增加82萬人,增長0.7%;外出農民工17425萬人,比上年增加159萬人,增長0.9%。在外出農民工中,年末在城鎮居住的進城農民工13500萬人,與上年基本持平。
圖 1 農民工規模及增速
在外出農民工中,在省內就業的農民工9917萬人,比上年增加245萬人,增長2.5%;跨省流動農民工7508萬人,比上年減少86萬人,下降1.1%。省內就業農民工佔外出農民工的56.9%,所佔比重比上年提高0.9個百分點。分地區看,除東北地區省內就業農民工佔外出農民工的比重比上年下降3.4個百分點以外,東部、中部和西部地區省內就業農民工佔比分別比上年提高0.1、1.4和1.2個百分點。
表 1 2019年外出農民工地區分布及構成
單位:萬人、%
按輸出地分 | 外出農民工總量 | 構成 | ||||
外出 |
| 外出 |
| |||
農民工 | 跨省流動 | 省內流動 | 農民工 | 跨省流動 | 省內流動 | |
合計 | 17425 | 7508 | 9917 | 100.0 | 43.1 | 56.9 |
東部地區 | 4792 | 821 | 3971 | 100.0 | 17.1 | 82.9 |
中部地區 | 6427 | 3802 | 2625 | 100.0 | 59.2 | 40.8 |
西部地區 | 5555 | 2691 | 2864 | 100.0 | 48.4 | 51.6 |
東北地區 | 651 | 194 | 457 | 100.0 | 29.8 | 70.2 |
(二)西部地區輸出農民工人數增加最多,增量佔到新增量一半以上
從輸出地看,東部地區輸出農民工10416萬人,比上年增加6萬人,增長0.1%,佔農民工總量的35.8%;中部地區輸出農民工9619萬人,比上年增加81萬人,增長0.8%,佔農民工總量的33.1%;西部地區輸出農民工8051萬人,比上年增加133萬人,增長1.7%,佔農民工總量的27.7%;東北地區輸出農民工991萬人,比上年增加21萬人,增長2.2%,佔農民工總量的3.4%。
表 2 農民工地區分布
單位: 萬人、%
| 2018年 | 2019年 | 增量 | 增速 |
按輸出地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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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部地區 | 10410 | 10416 | 6 | 0.1 |
中部地區 | 9538 | 9619 | 81 | 0.8 |
西部地區 | 7918 | 8051 | 133 | 1.7 |
東北地區 | 970 | 991 | 21 | 2.2 |
按輸入地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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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東部地區 | 15808 | 15700 | -108 | -0.7 |
在中部地區 | 6051 | 6223 | 172 | 2.8 |
在西部地區 | 5993 | 6173 | 180 | 3.0 |
在東北地區 | 905 | 895 | -10 | -1.1 |
在其他地區 | 79 | 86 | 7 | 8.9 |
註:其他地區指港、澳、臺及國外。 |
(三)東部、東北地區吸納就業的農民工減少,中西部地區吸納就業的農民工繼續增加
從輸入地看,在東部地區就業的農民工15700萬人,比上年減少108萬人,下降0.7%,佔農民工總量的54%。其中,在京津冀地區就業的農民工2208萬人,比上年增加20萬人,增長0.9%;在江浙滬地區就業的農民工5391萬人,比上年減少61萬人,下降1.1%;在珠三角地區就業的農民工4418萬人,比上年減少118萬人,下降2.6%。在中部地區就業農民工6223萬人,比上年增加172萬人,增長2.8%,佔農民工總量的21.4%。在西部地區就業農民工6173萬人,比上年增加180萬人,增長3.0%,佔農民工總量的21.2%。在東北地區就業農民工895萬人,比上年減少10萬人,下降1.1%,佔農民工總量的3.1%。
二、農民工基本特徵
(一)女性和有配偶的農民工佔比均提高
在全部農民工中,男性佔64.9%,女性佔35.1%。女性佔比比上年提高0.3個百分點。其中,外出農民工中女性佔30.7%,比上年下降0.1個百分點;本地農民工中女性佔39.4%,提高0.8個百分點。
在全部農民工中,未婚的佔16.7%,有配偶的佔80.2%,喪偶或離婚的佔3.1%;有配偶的佔比比上年提高0.5個百分點。其中,外出農民工有配偶的佔68.8%,比上年提高0.7個百分點;本地農民工有配偶的佔91.3%,提高0.5個百分點。
(二)50歲以上農民工佔比繼續提高
農民工平均年齡為40.8歲,比上年提高0.6歲。從年齡結構看,40歲及以下農民工所佔比重為50.6%,比上年下降1.5個百分點;50歲以上農民工所佔比重為24.6%,比上年提高2.2個百分點,近五年來佔比逐年提高。從農民工的就業地看,本地農民工平均年齡45.5歲,其中40歲及以下所佔比重為33.9%,50歲以上所佔比重為35.9%;外出農民工平均年齡為36歲,其中40歲及以下所佔比重為67.8%,50歲以上所佔比重為13%。
表 3 農民工年齡構成
單位: %
| 2015年 | 2016年 | 2017年 | 2018年 | 2019年 |
16-20歲 | 3.7 | 3.3 | 2.6 | 2.4 | 2.0 |
21-30歲 | 29.2 | 28.6 | 27.3 | 25.2 | 23.1 |
31-40歲 | 22.3 | 22.0 | 22.5 | 24.5 | 25.5 |
41-50歲 | 26.9 | 27.0 | 26.3 | 25.5 | 24.8 |
50歲以上 | 17.9 | 19.1 | 21.3 | 22.4 | 24.6 |
(三)大專及以上學歷農民工佔比略有提高
在全部農民工中,未上過學的佔1%,小學文化程度佔15.3%,初中文化程度佔56%,高中文化程度佔16.6%,大專及以上佔11.1%。大專及以上文化程度農民工所佔比重比上年提高0.2個百分點。在外出農民工中,大專及以上文化程度的佔14.8%,比上年提高1個百分點;在本地農民工中,大專及以上文化程度的佔7.6%,下降0.5個百分點。
三、農民工就業狀況
(一)第三產業就業比重繼續提高
從事第三產業的農民工比重為51%,比上年提高0.5個百分點。其中,從事交通運輸倉儲郵政業和住宿餐飲業的農民工比重均為6.9%,分別比上年提高0.3和0.2個百分點。從事第二產業的農民工比重為48.6%,比上年下降0.5個百分點。其中,從事製造業的農民工比重為27.4%,比上年下降0.5個百分點;從事建築業的農民工比重為18.7%,比上年提高0.1個百分點。
表 4 農民工從業行業分布
單位:%、百分點
| 2018年 | 2019年 | 增減 |
第一產業 | 0.4 | 0.4 | 0.0 |
第二產業 | 49.1 | 48.6 | -0.5 |
其中:製造業 | 27.9 | 27.4 | -0.5 |
建築業 | 18.6 | 18.7 | 0.1 |
第三產業 | 50.5 | 51.0 | 0.5 |
其中:批發和零售業 | 12.1 | 12.0 | -0.1 |
交通運輸倉儲郵政業 | 6.6 | 6.9 | 0.3 |
住宿餐飲業 | 6.7 | 6.9 | 0.2 |
居民服務修理和其他服務業 | 12.2 | 12.3 | 0.1 |
其他 | 12.9 | 12.9 | 0.0 |
(二)農民工月均收入平穩增長
農民工月均收入3962元,比上年增加241元,增長6.5%,農民工集中就業的六大行業月均收入均穩定增長。其中,從事製造業農民工月均收入3958元,比上年增加226元,增長6.1%;從事建築業農民工月均收入4567元,比上年增加358元,增長8.5%;從事批發和零售業農民工月均收入3472元,比上年增加209元,增長6.4%;從事交通運輸倉儲郵政業農民工月均收入4667元,比上年增加322元,增長7.4%;從事住宿餐飲業農民工月均收入3289元,比上年增加141元,增長4.5%;從事居民服務修理和其他服務業農民工月均收入3337元,比上年增加135元,增長4.2%。
表 5 分行業農民工月均收入及增速
單位:元、%
| 2018年 | 2019年 | 增速 |
合計 | 3721 | 3962 | 6.5 |
製造業 | 3732 | 3958 | 6.1 |
建築業 | 4209 | 4567 | 8.5 |
批發和零售業 | 3263 | 3472 | 6.4 |
交通運輸倉儲郵政業 | 4345 | 4667 | 7.4 |
住宿餐飲業 | 3148 | 3289 | 4.5 |
居民服務修理和其他服務業 | 3202 | 3337 | 4.2 |
(三)外出農民工月均收入增速快於本地農民工
外出農民工月均收入4427元,比上年增加320元,增長7.8%;本地農民工月均收入3500元,比上年增加160元,增長4.8%。外出農民工月均收入比本地農民工多927元,增速比本地務工農民工高3個百分點。
(四)在西部和東北地區就業的農民工月均收入增速加快
分區域看,在東部地區就業的農民工月均收入4222元,比上年增加267元,增長6.8%,增速比上年回落0.8個百分點;在中部地區就業的農民工月均收入3794元,比上年增加226元,增長6.3%,增速比上年回落0.8個百分點;在西部地區就業的農民工月均收入3723元,比上年增加201元,增長5.7%,增速比上年提高0.6個百分點;在東北地區就業的農民工月均收入3469元,比上年增加171元,增長5.2%,增速比上年提高3.8個百分點。
四、進城農民工居住狀況
(一)人均居住面積繼續提高
進城農民工人均居住面積20.4平方米,比上年提高0.2平方米。其中,在500萬人以上城市人均居住面積增加較多,由上年的15.9平方米提高到16.5平方米;在300-500萬人口城市人均居住面積為19.7平方米,比上年提高0.3平方米。
圖2 按城市規模分的進城農民工人均居住面積
(二)居住設施不斷改善
進城農民工戶中,住房中有取暖設施的佔52.2%(其中集中供暖佔11.6%,自行取暖佔40.6%),比上年提高1.5個百分點;有洗澡設施的佔83.7%,提高1.6個百分點;能上網的佔94.8%,提高2.7個百分點;擁有電冰箱、洗衣機、汽車(包括經營用車)的比重分別為65.7%、66.1%和28.2%,分別提高2.0、3.1和3.4個百分點。
五、進城農民工隨遷兒童教育情況
(一)3-5歲隨遷兒童入園率繼續提高
3-5歲隨遷兒童入園率(含學前班)為85.8%,比上年提高2.3個百分點。入園兒童中,25.2%在公辦幼兒園,比上年下降0.8個百分點;35.7%在普惠性民辦幼兒園,提高0.5個百分點。
(二)義務教育階段兒童在校率進一步提高
義務教育年齡段隨遷兒童的在校率為99.5%,比上年提高0.6個百分點。從就讀的學校類型看,小學年齡段隨遷兒童83.4%在公辦學校就讀,比上年提高1.2個百分點;11.9%在有政府資助的民辦學校就讀,提高0.3個百分點。初中年齡段隨遷兒童85.2%在公辦學校就讀,比上年提高1.1個百分點;8.8%在有政府資助的民辦學校就讀,下降1.2個百分點。
(三)隨遷兒童上學升學難、費用高問題在東部地區和大城市更加突出
50.9%的農民工反映隨遷子女在城市上學面臨一些問題。對於義務教育階段隨遷兒童,回答本地升學難、費用高的農民工所佔比重較高,分別為34.2%和28.9%,分別比上年提高7.5和1.7個百分點;回答隨遷子女無法在本地參加高考的農民工所佔比重增加明顯,比上年提高4.3個百分點至14.3%。東部地區農民工反映隨遷子女存在升學難、費用高、無法在本地參加高考問題,所佔比重分別為44.9%、30.1%和21.3%,分別比上年提高14.1、3.6和7.8個百分點,顯著高於其他地區。城市規模越大,升學、費用和高考問題越突出,在500萬以上人口的大城市這些問題更加顯著。
六、進城農民工社會融合情況
(一)進城農民工對所在城市的歸屬感提高
在進城農民工中,40%認為自己是所居住城市的「本地人」,比上年提高2個百分點。從進城農民工對本地生活的適應情況看,80.6%表示對本地生活非常適應和比較適應,其中,20.8%表示非常適應,比上年提高1.2個百分點;僅有1.1%表示不太適應和非常不適應。進城農民工在不同城市規模生活的歸屬感和認同感較上年均有提高。但城市規模越大,農民工對所在城市的歸屬感越弱,對城市生活的適應難度越大。
(二)進城農民工參加各類組織活動更加積極
在進城農民工中,27.6%參加過所在社區組織的活動,比上年提高1.1個百分點,其中,3.9%經常參加,23.7%偶爾參加。加入工會組織的進城農民工佔已就業進城農民工的比重為13.4%,比上年提高3.6個百分點。在已加入工會的農民工中,參加過工會活動的佔84.2%,比上年提高1.9個百分點。
附註:
1.調查簡介
農民工監測調查:為準確反映全國農民工規模、流向、分布等情況,國家統計局2008年建立農民工監測調查制度,在農民工輸出地開展監測調查。調查範圍是全國31個省(自治區、直轄市)的農村地域,在1587個調查縣(區)抽選了8490個村和22.6萬名農村勞動力作為調查樣本。採用入戶訪問調查的形式,按季度進行調查。
農民工市民化調查:為準確反映在新型城鎮化建設中農民工在城鎮就業生活、居住狀況和社會融合等基本情況,國家統計局2015年建立農民工市民化進程動態監測調查制度(簡稱農民工市民化調查)。調查範圍是全國31個省(自治區、直轄市)的城鎮地域,隨機抽取了4.08萬戶進城農民工樣本,由調查員使用手持電子採集終端(PDA),直接入戶面訪的形式採集數據。
2.主要指標解釋
農民工:指戶籍仍在農村,年內在本地從事非農產業或外出從業6個月及以上的勞動者。
本地農民工:指在戶籍所在鄉鎮地域以內從業的農民工。
外出農民工:指在戶籍所在鄉鎮地域外從業的農民工。
進城農民工:指年末居住在城鎮地域內的農民工。城鎮地域為根據國家統計局《統計上劃分城鄉的規定》劃分的區域,與計算人口城鎮化率的地域範圍相一致。
東部地區:包括北京、天津、河北、上海、江蘇、浙江、福建、山東、廣東、海南10個省(市)。
中部地區:包括山西、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6省。
西部地區:包括內蒙古、廣西、重慶、四川、貴州、雲南、西藏、陝西、甘肅、青海、寧夏、新疆12個省(自治區)。
東北地區:遼寧、吉林、黑龍江3個省。
城市類型:按2015年城區常住人口規模將城市劃分為500萬人以上城市、300-500萬人城市、100-300萬人城市、50-100萬人城市、50萬人以下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