遠古時期,中國是母系社會,使女性當時的地位至高無上。但進入父權社會後,婦女的地位一落千丈,她們成為男性的附庸,甚至地位極高的皇室婦女也無一例外,甚至,在一些地方婦女還被用來交換。
但我們始終存在著這樣一種錯誤認識,即:「在西方社會文化中,總是尊重婦女。」其實西方也經歷了一段婦女受壓迫的時期。中世紀初期,教堂文化十分嚴酷,而在西歐,女性的地位也不高,甚至還會遭到迫害因此,尊重和女權主義的興起,不過是近代的東西。可以說西方古代女性的生活,即使是在很多時候,不能和中國相比。
首先要談西歐文化。在西歐大陸的文化中,有三種文化的影響:日耳曼文化,基督教,古希臘羅馬文化。但在這三種文化體系中,日耳曼文化提倡對婦女的尊重。日耳曼婦女會寫字,還可以從政。
但受其他兩種文化影響,大多數歐洲女性就沒有這麼幸運了,事實上,古代中國一樣,都有「女子無才即德」的觀念,因此,女性接受教育幾乎為零。而且,在基督教文化中,還有貶低女性的。她們通常認為:「女人是男人走向成功之路的絆腳石,女人影響著男人的追求。」因此,教會提倡禁慾,所以,要消除一切雜念,要受苦受難,才能得到解脫。
就兩性關係而言,基督教與佛教一樣,在禁止信徒放棄夫妻生活的同時,也強調「中庸」。她們認為:「男女都有夫妻生活,應該以傳宗接代為目的,而不是以享樂為目的」,因此,有的地方甚至要求夫妻生活時的表情很痛苦。
就是夫妻生活如此嚴格,可見當時對婦女的壓迫之大。她們認為:女人地位很低,而且,把女人當作骯髒的象徵。此後,這種風氣愈演愈烈,婦女就像成了公敵,教會就像走火入魔,各種迫害女性。
在此期間,他們定了很多標準來判斷女性是否為「巫婆」。儘管如此,演變到最後,變成看誰不爽,就可以用「巫婆」的名字來殘害她。因此,在1480年至1780年,歐洲掀起整治女巫的運動。在那個時代,有一本書叫《女巫之槌》,教人識別女巫。詳述識別巫婆的多種方法,十分荒唐。
事實上,無論在審問或行刑時,「巫婆」都不會說話,教皇說她是巫婆,她就是。更加荒謬的是,這種辨析方法,竟然在當時,還為世人所推崇,殘害了無數無辜的婦女。據資料顯示,近十萬人在300年的「巫婆審判」中被殘酷地殺害。據說,「巫婆」被捕後,要立即被斬首示眾,再施火刑,如此殘酷的方式。那就沒人質疑這個運動?如今,經過研究之後,大家普遍認為:實際上,這是教皇為了維護統治,鞏固自己的地位,而發起的。
然而,好消息是,文藝復興展開,人們終於意識到:宗教的審判不公正。十七世紀,西歐發起「反女巫迫害」的聲討,這場運動最終落幕。
時至今日,女巫已經成為歐洲一個獨特的人文主義形象,在遊行、文學中都能找到她的身影。也許因為他們經歷了這樣一段黑暗的時期,所以歐洲婦女的地位提高,實現婦女與男子平等,婦女得到了更多的平等對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