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奔馳女車主哭訴維權以和解告終後,餘波未平。近日,有網友爆料稱,車主W女士「牽涉一起數額巨大的債務糾紛案件」,「騙走數十家商戶以及各類供應商工程款數百萬」。事情到底是怎樣的呢?
有上海商戶向南都記者表示,他與W女士籤約並交29.5萬開店,開業兩個月後遭其「捲款跑路」,另有供應商稱,與W女士的「男友」徐某籤訂兩筆廣告工程合同,至今仍被拖欠19.3萬。其稱,目前已統計20位商戶供應商信息,債務金額超575萬,「她維權合理,我們的權益同樣也需要保障。」
對此,W女士向記者表示,不想就此事再做回復,「讓他們慢慢蹭熱點去吧。」
「欠債」公司被指
由女車主母親任法定代表人
因租賃合同糾紛被訴
記者注意到,微博用戶@向奔馳女車主討債的人 最早於4月15日轉發W女士維權視頻,稱其「欠我們供應商的錢幾百萬」,此後連續多日發微博報料,稱W女士名叫「薛某某」,「與徐某開了一家競集文化公司,在上海閔行區愛琴海購物公園開了一家美食廣場,十幾家商戶幾百萬,供應商280萬欠款,全被他們坑光。」
該用戶的丈夫P先生向記者證實此事,稱其是供應商之一,截至4月19日夜,已統計20名商戶、供應商信息,涉及債務金額超575萬。
記者在企查查查詢發現,上海競集文化發展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執行董事為黃某某,薛某某為監事,徐某持股74.25%,為最終受益人。
開庭公告顯示,該公司與上海粵祥資產管理有限公司存在房屋租賃合同糾紛,對方要求其返還租賃的商鋪,並支付租金、房屋佔有使用費、遲延支付租金的延遲履約違約金等合計88.4萬餘元,案件將於6月19日在上海市閔行區人民法院開庭審理。
上海競集文化發展有限公司持股情況。
該美食廣場商戶T先生告訴記者,黃、薛二人為母女,徐、薛二人為男女朋友。
T先生向記者出示的黃薛二人身份證複印件顯示,兩人住址相同,均為江蘇東合市某地。此外,薛的生日為1990年4月13日,與W女士此前公布的信息相同;T先生提供的薛、徐二人的名片顯示,徐某的手機號碼與這些天以家人身份陪伴在W女士身邊的男子相同。
有商戶稱交29.5萬開店才兩月
遭其「捲款跑路」被迫關閉
T先生告訴記者,他和W女士於2017年經朋友介紹認識,2018年1月籤訂了為期3年的《聯銷經營合同》,並向其支付保證金、裝潢管理費、品牌註冊設計費等共計29.5萬元,分兩筆轉入上海競集文化發展有限公司帳戶;此外,該公司以堂食/自提25%、外賣10%的比例每月收取T先生的聯銷收入,即營業額。
T先生轉帳記錄。
T先生向記者出具的合同顯示,籤約雙方是T先生個人與上海競集文化發展有限公司,T先生籤字並按手印,該公司蓋了公章,但「法定代表人」及「授權代表」均為空白,W女士並未籤名。
T先生合同。
根據該合同,聯銷櫃位應於2018年5月1日交付給T先生,不過,「競集守藝人」美食廣場直到當年6月15日才開業。
T先生說,早在3、4月裝修時他就發現很多問題,比如原本承諾的個性化店鋪設計其實每家都是同一個風格、並未根據商戶設備使用需求排好水電位等。T先生經營的淮揚菜店營業後,他又發現更多問題,比如整個美食廣場用電量、排煙設施排風量不達標等,「每天停電、跳閘十幾次,一到飯點,滿場的煙霧排不出去,這些都嚴重影響我們經營。」
經營兩個月後,大約在2018年8月17日,T先生忽然發現,W女士和徐某帶著辦公室的財物資料,收拾行李消失了,「他們把我們所有人都拉黑,然後就失聯了」。
當月底,由於拖欠水電費等費用,該美食廣場被物業斷水斷電。
T先生展示的項目現狀。
T先生告訴記者,所有商戶都使用競集守藝人的支付系統,每月營業額要到次月25日才能結算,「我們商戶除了拿不到營業額,還要墊付50天的食材成本,加上被他們拖欠款項的家具供應商來店鋪收回家具抵債,被他們拖欠工資的保潔、服務員等也不開工了,我們實在山窮水盡,無力繼續營業,只能閉店。」
有供應商稱被拖欠19.3萬工程尾款
8個月未追回
供應商P先生告訴記者,2018年5月15日、23日,他所在的廣告公司與上海競集文化發展有限公司分別籤署兩份廣告施工合同,共計金額22.3萬,其中第一份合同約定競集公司先支付3萬元頭款,3.8萬尾款在工程全部完成並驗收合格後支付,第二份合同沒有頭款,約定全款15.5萬工程全部完成並驗收合格後支付支付。
P先生向記者展示的合同落款頁顯示,甲方只蓋了上海競集文化公司公章,無人籤名,乙方有P先生籤名及該廣告公司公章,「當時都是傳電子檔列印蓋章掃描,兩份都是一樣的。徐某管事,所有的項目都是他安排我做的。」
P先生說,第一項工程完工後,他曾向徐某追討尾款,「他說是全部結束再一起付。當時都是趕工急著開業的,就想著早點幫他們把事情做完再要錢。後面工程結束後找他們結帳的時候就跟我們說現在沒有錢。」
2018年8月,徐某代表上海競集文化公司與P先生籤署了一份《還款協議書》,約定拖欠的19.3萬元以分期支付的方式償還,從2018年8月10日起至2019年6月10日止,每月還款1.93萬,共10個月。協議書約定,「還款期限逾期超過7天,甲方拒絕履行債務清償或無法完全履行債務清償時,乙方可憑以生效的本協議主張權益。」
不過,P先生告訴記者,在協議籤署後不久,「他們就跑了,一期款都沒還給我。」儘管還款的最終期限到今年6月,他指出,「這個還款協議約定的是每個月都需要還我們指定金額的錢,每個月如果沒有還就是違約了。」
P先生與徐某籤訂的還款協議書。
P先生說,存在類似遭遇的還有多家供應商。去年10月16日晚,有商戶在上海發現了W女士,「鬧到派出所去了,我們很多債權人都去了。」
當時,在徐匯分局康健新村派出所內,W女士請的律師記錄了其與商戶供應商代表的「談話筆錄」。P先生出具的該「筆錄」顯示,W女士表示將儘快解決他們提出的商戶各自經營收帳、拖欠供應商款項問題、拖欠水電煤氣費問題等,但表示需公司溝通答覆,由股東會決議。「她到凌晨就跑了,後面就再也沒有找到人了。」
去年10月23日,P先生和債權人專程趕往西安,在位於曲江芙蓉新天地的「競集守藝人」美食廣場堵到了徐某,「他說他個人不承擔,要找公司。可他就是最大股東。」
商戶供應商稱債務金額超575萬
問為何能買奔馳無錢還債
P先生向記者出具的統計數據顯示,截至4月19日夜,共統計20家商戶及供應商的債務情況,債務金額為6800元到90萬元不等,共計575萬餘元。
T先生告訴記者,他的店鋪生意原本很好,在大眾點評上擁有良好口碑,因此曾一度對W女士及徐某抱有幻想,「我不想放棄我的店,一直期待他們能回來解決問題,讓我把店繼續開下去。」直到2019年3月,看到法院發布的開庭公告,「我們才意識到事情已經完全沒有迴轉的餘地了。」
T先生說,商戶、供應商們一直尋找W女士及徐某未果,直到發生「奔馳車主哭訴維權事件」,他們從熱傳視頻中發現,W女士就是他們苦苦找尋的薛某某。
「她維權合理,但我們的權益也同樣需要保障。」T先生說,此時商戶及供應商站出向W女士維權,並非是想蹭奔馳維權事件熱點,「我們沒有在熱點特別熱的時候站出來,因為我們希望等這個事情結束之後,再來說自己的事兒。不是說我們看別人紅了我們眼熱或怎麼樣,她向奔馳維權這件事是合理的,但我們的錢也是血汗錢,我們也需要維護自己的權益。」
T先生向記者表示,目前商戶及供應商們的訴求很簡單,就是希望W女士及徐某站出來回應此事,給一個說法。一方面,向供應商支付拖欠的款項,「既然你有錢買奔馳,為什麼不能把欠款還了呢?」另一方面,對商戶來說,「我們跟你籤了2到3年的合約,租了你的場地經營,我們的經營權就要得到保障,如果不能保障,應該向我們退還我們為了獲取經營權而付出的成本。即使你說你破產付不出,我們繳納的押金是你不該動用的費用,應該退還,包括我們商戶最後一個月的營業款,也應結算給我們。」
奔馳女車主稱其蹭熱點不再回復
此前委託律師處理「造謠者」
針對這起債務糾紛,昨天(19日)中午,記者曾向W女士求證。當時,她向記者表示,「那些文章我看過,漏洞百出」,她覺得「實在是太無聊了」,本不想回應。
W女士曾向記者表示,「如果兩件事是同一個主人公,請拿出相關證據,請發布謠言者先實名站出來」,「只要有一個自稱受害者的,保證之前他在網上的言論都是事實,並且願意實名站出來,那麼才可以討論。」
W女士告訴記者,此前已委託律師處理此事,但「抓不到啊,人家都不敢實名,我去找誰追責?」
記者也曾向W女士詢問其與「競集守藝人」的關係,始終未獲其回應。
昨天(19日)深夜,記者再次問及這些商戶、供應商提到的債務糾紛,W女士回應稱,「我不回復了,讓他們慢慢蹭熱點去吧。」
上海警方:
她曾入派出所協商,無刑事犯罪
4月19日,澎湃新聞記者向上海徐匯警方就網傳筆錄照片以及薛姓女子是否涉及詐騙進行核實。徐匯警方表示,網傳筆錄明顯非公安部門記錄格式,記錄人是一名律師,是由於薛姓女子曾在上海徐匯遭遇追債,便和討債方前往徐匯康健新村派出所(簡稱「康健派出所」)進行協商調解,警方表示派出所僅提供了一個地方進行協商,並未參與筆錄記錄內容。
對於網傳的薛姓女子涉及詐騙等,警方透露該女子所在公司主要是由於經營不善拖欠款項,屬於民事糾紛並非刑事犯罪,雙方應當走法律途徑解決。
對此,網友表示:一碼歸一碼,不影響女車主向奔馳與4s店維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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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揚子晚報
編輯:星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