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元1572年,明穆宗駕崩,年僅十歲的朱翊鈞登上了皇位,是為萬曆帝。鑑於皇帝年紀還小,為了國家著想,李太后垂簾聽政。
為了安朝臣的心,李太后並未完全行使皇帝的權力,她將前朝之事全盤託付給了張居正,而今天要說的太監馮保,就是李太后與張居正之間聯繫的樞紐。
在巔峰時期,馮保擔任了萬曆時期的司禮監掌印太監,也就是我們民間所說的「內相」。縱然是向來瞧不起宦官的明朝史官也不得不承認,馮保,的確為萬曆新政的大功臣。
然而就是這樣一個太監到了晚年卻被萬曆放逐至南京,鬱鬱而終,這又是為什麼?原因很簡單,因為他對萬曆的妹妹永寧長公主,幹了一件噁心事。
這要從與萬曆一母同胞的妹妹朱堯媖身上說起,1582年,萬曆封時年15歲的朱堯媖為永寧長公主,並親自囑咐馮保為其找一個好夫婿。
熟悉明朝歷史的朋友都知道,為了防止外戚做大,明朝公主都是挑選民間良家子為夫婿的。所以在當時,許多民間富商為了提升自己的階級,大多會花費重金賄賂為公主選婿的太監,以求達到自己的目的。
作為明朝「內相」,馮保自然是深諳其中之道,於是他在接到命令後就全世界的跑,騎驢找馬,看誰給的價位最高。
最終以富商梁國柱給出的價格最高,於是馮保便向上頭舉薦了梁國柱的兒子為永寧長公主夫婿。但是當時梁國柱兒子梁邦瑞身患肺癆,已然命不久矣。
萬曆帝居深宮之中,自然是不會知曉這一點,在得知馮保選好夫婿後,他大手一揮便將最疼愛的妹妹嫁了過去。沒成想兩人才結婚一個月,梁邦瑞就因為肺癆去世了,永寧長公主為此整日痛哭流涕,不久後也離開了人世。
1582年,張居正去世,萬曆帝找準機會下旨將張家抄家,並削盡其宮秩,迫奪生前所賜璽書、四代誥命,以罪狀示天下。
同年十二月初八,江西道御史李植受萬曆指示上疏彈劾馮保12大罪狀,其中擺在最前面的一條便是「永寧公主選婚,馮保接受梁國柱萬金賄賂,明知其子短壽且確實有病,卻曲意庇護。結果成婚之時,梁「鼻血雙下,沾溼袍袂」,大婚後一個月,竟一命嗚呼,致使公主鬱鬱寡歡。」
次日,萬曆下旨剝奪馮保所有官位家產,發配南京。在前往南京後不久,馮保鬱鬱而終了。綜上所述,馮保被清算,其實有很大原因是因為他對永寧長公主幹的這件噁心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