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些日子看到了一個視頻,簡直顛覆了我的三觀。女孩辛苦打工6年存20萬被親媽拿去給弟弟買房,一分錢也沒有給女兒留,只換來媽媽一句話:女孩子家折騰什麼?
據了解,這個女孩子是家裡的嫡長女,她還有個親弟弟從小在生活上比姐姐優越一些。
女孩沒有讀到大學時,家裡人就讓她進入社會打工。因為女孩懂事獨立、省吃儉用,所以打工6年後,攢下了20萬元。 實際上她的基本工資不到5000塊錢,這20萬也是女孩6年的一個見證。
這筆錢,對於她來說數目不小,應該有自己的打算。可以回老家開個小店或者提高學歷,不再像現在這樣奔波勞碌。
然而,就因為要給弟弟買房子,媽媽不去關心她的生活全部將錢拿走,女孩任何想法都只會換來一句回應:女孩子家瞎折騰什麼?
讓我不禁的在想:這個世界上所有的父母都是愛自己的孩子嗎?
父母偏愛的客觀因素
在這個世界上大部分的父母都是愛自己的孩子,但我們忽略了一些客觀因素,比如:有的父母觀念落後、家庭孩子多但資源稀缺、人性。
在中國一些偏遠的地區,信息難免會有些閉塞,仍然會存在重男輕女的封建思想。而這樣的家庭有可能會把僅有的資源和愛傾注到男孩的身上,或者以剝削女兒為代價來成全兒子。
美國猶太裔人本主義心理學家亞伯拉罕馬斯洛曾對人的動機持整體看法,並研究性的提出五大需求層次理論。
從第一層次生理需求:
通俗的來理解,當一個人在不能解決溫飽或者全部意識被飢餓所控制下。在極端情況下,會不惜一切代價獲取食物。他的人性或者思想極有可能被飢餓所控制。
所以說人的動機大多數是受自身的需求所影響,房子在遠古時期,因為可以防止野獸攻擊、擋風遮雨,所以代表著「安全」。女孩的母親是受安全需求層次理論的影響拿了女兒的20萬血汗錢。
人之初,性本善還是性本惡呢?
從社會環境的不同,在各種因素的影響下。每個人的品格也會不同,也就造成一種「人性複雜」的說法。
人性也可以理解為人道,反應著人的正常的感情和理智。在古代「人性」也被解釋為仁、義、禮、智、信。
俗話說:「虎毒不食子。」女孩的母親於情於理也不應該強行拿女兒的血汗錢,不僅傷了女兒的心,還傷了母女之前的親情。親情是無價的也是人最珍貴的東西。
上個世紀,聲名顯赫地甘迺迪家族。家族裡的孩子個個精英才俊、人中龍鳳,然而他們的大女兒:羅絲瑪麗 生下來有些智力障礙。對於聲名顯赫的甘迺迪家族來說,有個智障的孩子可不是一件光彩的事。在老約瑟夫看來,就是一個巨大隱患。
他對政壇一直野心勃勃,希望培養出一位美國總統。可大女兒的種種舉動,如果不嚴加防範,很可能讓家族蒙羞。
為了政治生涯,為了家族的榮譽,在女兒羅斯瑪麗23歲那年,老約瑟夫·甘迺迪,瞞著所有的家人朋友,偷偷安排了一場隱患重重的腦部手術,術後羅斯瑪麗智力退行到兩至三歲。之後一直雪藏著,到老才被發現。
父母與孩子就像兩個力量不對等的利益體。
當父母比較自我、養兒防老 重男輕女的觀念、或者威脅到自己更大的利益時,他們會選擇把重心轉向對自己更有利的一方。
所以,不被重視的那一方,生活對於她們的容錯率很小。一定要將父母能給予的僅有的一點資源利用好,讓自己的羽翼變得豐滿。
拿去女兒辛苦攢的20萬的母親是無形中把女兒當成了自己的私有財產,沒有將女兒看做是平等的獨立的個體,覺得既然孩子是自己生的養的,就有權利處置女兒的血汗錢,卻自私的沒有考慮到女兒的生活又該怎麼辦。
著名詩人紀伯倫在一首關於孩子的詩中寫道:
「你的孩子其實不是你的孩子,他們是生命對於自身渴望而誕生的孩子……他們在你身邊,卻並不屬於你。你可以給予他們的是你的愛,卻不是你的想法,因為他們有自己的思想。」
社會中不愛自己的孩子畢竟是佔少數部分,人在社會中是有多重身份的:在外面是職員或領導、在家是丈夫父親妻子母親、在父母面前是兒女……。在這些交織錯雜的關係中,就組成我們所說的社會。
我們常說,讓社會更有愛,其實是說讓人與人之間更有愛。人生活在社會中是需要愛的:
在出生時,我們需要父母對我們的照顧和愛才能更好的發育;在少年時,我們需要朋友對我們的友情才懂的團結協作的重要性;到了成年,我們需要夫妻之間的愛、親子之間的愛;到年邁時,我們需要子女對我們的照顧和愛。
人只有被很好的關愛過,才懂的愛是什麼又如何去愛別人。人與人的關係處理好了,社會才更和諧。
真正的愛並不是一味的溺愛,而是在關愛的基礎上,以平等的姿態平等的語氣去溝通,將孩子引向正確的人生路,以身作則通過自己的言行舉止,培養孩子有一個健全的人格修養。
人間是有真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