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心理學是門令人著迷的學科,主要研究集體行為。在很多情況下,一些著名的社會心理學實驗,與我們的認知背道而馳。
關於社會心理學的10個事實
當許多人目睹諸如事故之類的事情時,在場的人越多,個人會主動提供幫助的可能性就越小。 這就是所謂的旁觀者效應。第一個站出來的人,往往壓力很大,這種壓力會極大束縛個人的行動。
人們將竭盡全力-即使有時候是危險的-服從權威人物。 心理學家斯坦利·米爾格拉姆(Stanley Milgram)在他著名的服從實驗中發現,當實驗者命令時,人們願意向另一個人傳遞潛在的致命電擊。
即使在他們認為團隊錯了時,大多數人也會與團隊行為保持一致。 在所羅門·阿施(Solomon Asch)的整合實驗中,人們被要求判斷哪一條線是三條中最長的。 當小組中的其他成員都選擇了錯誤的那條時,參與者更有可能選擇相同的行。
情境變量可以在我們的社會行為中發揮重要作用。 在斯坦福監獄實驗中,心理學家菲利普·津巴多(Philip Zimbardo)發現,參與者很容易代入指定給他們的角色,那些擔任監獄看守角色的人開始濫用權力,而那些擔任囚徒角色的人則感到焦慮和壓力。並且角色極易走向極端,以至於實驗只能在六天後停止。
人們通常會尋找能夠證實其現有信念的事物,而忽略掉與他們信念相違背的信息。 這稱為期望確認。 它在確認偏差(一種認知偏差)中起主要作用。 這種尋求確認的傾向有時會使我們漏掉挑戰我們信念的信息。
當我們對社會群體進行分類時,我們傾向於誇大群體之間的差異,而忽略群體內部的差異。 這就是存在刻板印象和偏見的部分原因。
我們的態度,或者我們評估人,思想和事物等的方式,可以是明確的或含蓄的。 明確的態度是我們有意識地形成的,並且我們已經充分意識到這份態度的存在。 另一方面,潛意識裡的態度是在不知不覺中形成和運作的,但仍然對我們的行為產生強大的影響。
我們對他人的看法通常基於諸如預期角色,社會規範和社會類別之類的事物。 因為我們期望處於特定角色或特定社會群體一部分的人們以特定的方式行事,所以我們對一個人的最初印象經常依靠這些思維捷徑來快速判斷我們所期望的人們的行為方式。
在解釋行為時,我們傾向於將自己的成功歸因於個人因素,而負面結果歸因於外部因素。 但是,當看待其他人時,則會倒過來。將他人的成功歸因於外部因素,失敗歸因於個人因素。 例如,如果我們考試成績不好,那是老師的錯,試卷的錯,甚至天氣的錯,總之不是自己的錯; 但如果同學的成績不好,那是因為他學習不夠努力。 我們將這種行為稱之為-觀察者偏差
在集體中,人們更容易接受大多數人同意的意見,而不是去反駁它。這種現象稱之為集體思想。如果集體成員在壓力下,成員之間,或者在有人格魅力的領導面前有越多的共同點,這種現象就發現得越頻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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