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開化縣法院的調解室,一場調解接近尾聲。當法官將清點好的錢交到老人手上時,老人卻站起身來,一手撐著椅子邊的拐杖,一手又將錢推回給了對面的繼子。
此前,老人將繼子、繼女和兒子告上法庭,執意要孩子們承擔贍養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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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姓餘,今年78歲,與妻子蘇某系再婚夫婦。兩人重新組建家庭時,蘇某已育有5個孩子,但均未成年,最小的才7歲,餘某也有1子。孩子們長大後,各自成了家。
今年夏末,蘇某得了一場大病。餘某和妻子沒有什麼存款,但治病需要錢,老兩口只好開口向孩子們求助。但是,其中的4名繼子女並不同意對餘某履行贍養義務。
今年8月24日,餘某夫婦一紙訴狀,將4個孩子作為被告、其餘2名子女作為第三人,告上了法庭,要求他們承擔贍養義務,並均攤醫藥費。案件經過村委會、法院調解,均未能達成一致意見。入秋後,蘇某不幸因病離世,餘某撤回起訴。
處理完妻子的喪事後,餘某再次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繼子女與自己的兒子均攤贍養費用、妻子蘇某在世時花去的醫藥費及之後的喪葬費用。
根據餘某的訴求,開化縣法院承辦該案的法官聯繫了餘某子女。想不到的是,子女們竟然拿出了一份泛黃的協議。原來,此前,餘某和蘇某的再婚曾引起雙方家庭矛盾,後來就有了這份協議,約定5名繼子女不拿餘某的任何財產,將來也不對餘某進行贍養。繼子女們就是以此為由,拒絕贍養繼父餘某。
為了盡力促成調解,近日,經多次溝通,承辦法官聯繫了被告的一名德高望重的表親參與到調解中,雙向說和。
調解桌前,餘某默默地看了一眼到場的孩子們,眼窩溼潤。
法官一方面從法理入手,向老人的子女們闡明他們有贍養的義務;另一方面也從情理的角度,告訴子女們,老父親年邁體衰,生活難以為繼,養育之恩怎能因一紙協議而煙消雲散……
最終,雙方對支付的金額達成一致意見,並當場履行;遠嫁的繼女們也在電話中表示,會儘快趕回老家,將錢款當面交給父親。
老人的訴求終於落實了。怕餘某不放心,承辦法官掛了電話後趕緊跟老人說:「您別擔心,到月底我會再打電話給您的女兒們,督促她們儘早履行義務。」 想不到,之前一直執意向子女討要贍養費的餘某,此時卻淡淡地回道:「不用了,她們說願意出這個贍養費,我就相信她們。」話音剛落,又將手中法官剛剛清點好、交給他的繼子的贍養費,放到桌上,推回到繼子面前。
面對法官疑惑的目光,餘某說:「他自己家裡比較困難。這幾個孩子要是不這麼調皮,對我不管不問,我也不想鬧到這個地步。」
之後,他抬頭跟老人說:「爸,我帶您去吃飯,我們幾個孩子一起陪您吃頓午飯!」
臨走前,老人家又低聲詢問:「法官,我不想要判決書,我想撤訴,可以嗎?」 「老人的情感需要被關注。大量的贍養糾紛中,老人們真正要的並不是錢財,而是關愛。」該案的承辦法官說,子女們的贍養義務,不僅是金錢上的,更是感情上、時間上的,「或許父母們,只是想與子女們一起在夕陽下坐坐,簡單、肆意地浪費一下時光。對子女們說,多些陪伴吧,別等到愛來不及付出,便只餘遺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