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職老師辦補課班,全國各地處罰力度都比較大,從近年來各地處分有償補課教師的通報看,主要有以下幾種方式:
1,退回補課所得,扣除當年獎勵性績效部分,扣發當年一次性獎金。
這是從經濟上進行制裁。一般來說,教師獎勵性績效不是很多,五六千的樣子;而有年終獎的地區,這可是一筆不小的錢了,比如安徽蕪湖,教師年終獎金跟公務員一樣,市區四萬多,縣裡也有兩三萬。
2,當年考核直接定為不合格等次。取消當年評優資格,取消當年職稱評審資格 。
這是從晉升渠道上加以懲處。考核定為不合格等次,按照我們這邊的做法,年終獎就扣發了,損失慘重!如果連續兩年不合格,還會從教師隊伍中清退!當年評先評優一票否定。如果當年正輪上職稱評審,就會直接取消其申報資格。
3,在全學區內通報批評,成為反面典型。
這是在個人名譽上進行鞭撻。大會小會上都會拿出來作為批判的材料,不過,如果不與其他處罰結合起來用,這應該算是最輕微的處分了。反正,只要臉皮厚一點,也無所謂。
4,崗位降級或職稱降等。
如果是同一職稱級別內崗位降級,那處分還不算太重。比如說中級九級降到中級十級,損失並不大,一個月差個百把塊;但如果從上一個職稱等級降到下一個職稱等級,那就慘了!比如從七級降為八級,表面上看只降了一級,但實際上整整降了一個等級,從副高降到了中級!這種處罰力度是比較大的。
對多數教師來說,評職稱可是生命中不可承受之重啊!毫不容易評上職稱,因為有償補課被一下子捋了下來,可謂痛徹心扉。欲哭無淚啊!
5,從重點學校調往普通學校或者從城區學校調往鄉村學校。
這種處罰常常引起非議,認為這是不負責的處分,普通學校或鄉村學校的老師會覺得受到了歧視。過去每次用到這種處分,都會引起不滿,既然判有償補課的老師有違師德,就不該把他們「流放」到其他學校,否則的話,那些學校就成了「垃圾」收容所了!
6,最重的處罰是收回教師資格證,在編教師予以解聘,臨聘教師直接開除。
這種通常針對無編教師,只要犯禁,開除沒商量。而有編教師,除非太過分,脅迫學生補課,鬧得影響惡劣了,一般不會解聘。
從各地的處罰手段來看,對於在職教師有償補課行為都是零容忍,所以老師們還是不要觸碰這條高壓線!否則,一旦受到嚴厲處分,就沒有後悔藥可吃了。
那麼,舉報教師有償補課有沒有獎勵?
目前有些地方出臺了相應的政策,但是很少有家長會去舉報。除非在職老師開輔導班昧著良心賺錢,對孩子的學業沒有任何幫助。此外,舉報的人,主要是一些小的輔導機構,因為在職教師搶了他們的生意。還有就是眼紅了的同事。
登錄各地教育局的官方網站,可以在線舉報,或者通過發送郵件的方式進行舉報。
但我以為補課這事是你情我願,願打願挨,只要學生確有收穫,就不應該幹這種背後放暗槍的舉動。
對此,你怎麼看?歡迎留下你的高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