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乃作者還珠格格駕到獨家原創,未經允許請勿轉載,圖片來源於網絡,如侵權請聯繫刪除,謝謝!
戲曲綜合美
武俊達戲劇是藝術各部類中的一種,中國戲曲則是屬於戲劇藝術範疇的一種戲劇類別。各門藝術都有它自己所特有的反映現實的特性和規律,中國戲曲也有其本身所獨具的特性和規律。
戲,簡言之,生活矛盾在舞臺上的藝術再現就是「戲」。這種再現不是簡單的靜止的再現,而是審美意識在藝術實踐過程中物化態的運動的再現,繁體字把「戲」寫成「戲」,就從本質上說明了「戲」的另一重要特徵。戲劇是話劇、歌劇、舞劇和戲曲等各種戲劇形式的泛稱,每一種戲劇形式都各以其主要的藝術語言區分其類別。
以對話的藝術語言為主要表演手段的叫「話劇」,以音樂和歌唱的藝術語言為主要表演手段的叫「歌劇」。以舞蹈的藝術語言為主要表演手段的叫「舞劇」,而以唱做念打的藝術語言為主要表演手段的則為戲曲藝術。
戲曲藝術是在中國特定的社會中長期形成的社會現象之一,就其所含的藝術因素、表演形式和表演手段來看,應屬於戲劇藝術歌舞劇範疇的一種綜合藝術。我們說戲曲是屬於戲劇範疇的一種藝術形式,是因為它是有戲劇藝術的共有特點,說它是有別於話劇、歌劇和舞劇的一種特殊的戲劇形式,是因為它具有著其本身所獨有的特點。因此,在我們探索戲曲藝術的特性和規律時,必須既研討其共性的一面,更須研究其特性的一面。
戲曲
戲曲是集我國傳統歌舞、伎藝之大成的一種綜合藝術,是建築在表現特性基礎上的再現藝術。中國戲曲是由中國古代舞蹈、音樂以及說唱、雜技等表演形式融匯綜合發展而成,雖然一般認為直到八九百年前宋代這一藝術形式才比較完備起來,但其構成因素卻源遠流長在先秦文獻中就已屢有記載。
如《尚書益稷》:「夔日:於!予擊石拊石,百獸率舞。」
這是一種擬獸舞,有人物,有情節,有歌有舞有扎扮;集體表演、集體欣賞;摹擬生活,但已有選擇、有概括,是當時群居獵獸生活粗糙的加工再現。擬獸的裝飾是原始的化裝,目前戲曲扮演武將穿戴的虎頭盔,虎皮戰裙。獵戶的虎皮圍腰以及虎形、豹形等,都可能是某些擬獸裝飾遺蹟的留存。此外,在戲曲史上的「東海黃公」及「撥頭」等,也都是有一定情節的鬥獸舞。又如《呂氏春秋古樂篇》。晉葛天氏之樂,三人操牛尾,投足以歌八闋。羽毛和牛尾(旄)都是吃剩好玩的東西,除「文舞執羽旄,武舞執千戚」可用作文舞道具外,還可作服飾旗仗的裝飾,如戲曲中常用的翎子番。
卒頭插的野雞毛以及番邦將帥所戴的狐尾等,也都可能是文舞所執羽旄的遺存,而戲曲武打所用千戈以及「起霸」、「趟馬」等整套舞蹈,與古代武舞亦當不無關係。此外如漢百戲中有吞刀吐火、走索舞盤等雜技表演,在《嫁妹》《冥判》等戲中噴火的表演等等,也都存有古代伎藝的成分。王國維說,戲曲者,謂以歌舞演故事也。梅蘭芳也說中國戲曲是建築在歌舞上面的。一切動作和歌唱,都要配合場面上的節奏而形成自己的一種規律。都說明中國戲曲是由古代的歌舞、伎藝發展演變而來的一種綜合藝術。
戲曲所用的藝術語言是「唱、念、做、打」,唱詞和念屬於戲劇文學範疇,唱腔和伴奏(包括配樂)是音樂,做和打屬於舞蹈範疇,舞臺裝置、燈光及人物造型等屬於美術範疇。因此,戲曲就所含藝術因素來說,它是綜合了文學、音樂、舞蹈和美術等因素,以形成的一種完整的獨立的綜合藝術,就表演形式來說它是運用了唱做念打等藝術語言以塑造舞臺形象為目的的再現藝術。
而其所含的各藝術因素,如就反映現實側重面的不同來看,又可以分作表現藝術與再現藝術兩種,前者有音樂、舞蹈和某些舞臺裝飾,它們多以表情細緻沁人心脾見稱,後一種有戲劇文學、美術和戲曲本身,它們以真實地再現現實為能事。
如就它所含各藝術因素按照藝術形象展開的形式來看,也可以分作兩類:一類時間因素佔有重要位置,如文學、音樂,它們都須隨時間的延續來完成其表現矛盾衝突和塑造人物形象的任務。它們主要是運用對話、歌唱、音樂以及音響效果等手段來表現,這些表現手段不可缺少的條件是「聲音」和「時間」。另一類空間因素佔有重要位置,如美術、雕塑等,它們都須運用一定的線條、色彩、光線和體積來表現,在戲曲中則是燈光、布景、造型等,這些表現手段不可缺少的條件是「空間」和「光線」。
兩類藝術
這兩類藝術給人的感受過程也各不相同,繪畫、雕塑通過視覺感受,常在瞬間先感受到它的總體輪廓,而後才逐步感受到它的各個細節部分,文學、音樂則是通過聽覺來感受,隨時間的延續構成連續的細節,憑記憶由局部而聯成整體,以達到領略其全部內容的目的。
作為綜合藝術的戲曲,則既有時間的特點,又具有空間的特點,使時間因素和空間因素結合在一起的紐帶是表演。表演之所以具備這個特點,是因為演員每一個動作表演的瞬間在布景燈光的陪襯下,都可以構成一個畫面,如果把演員每一個動作形態凝固起來,也恰可以構成一件雕塑品。
但是,戲曲矛盾是發展的,它須隨時間的進展以畫面(或造型)不斷更替來顯示出表演動作的線路和舞姿,同時另一些表演手段(唱腔、念白、伴奏、音響效果等)也須隨時間進展以表現,所以必須以表演為紐帶,才可以構成戲曲這一綜合藝術。戲曲既須以表演為紐帶,任何一項藝術因素一旦被引入綜合藝術中,即相對地失卻它本身的獨立性,而服從於統一的戲曲表現的要求,並在這統一的要求下發揮各自的特點與所長。
參考資料《戲曲研究 第9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