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功案例」會計被開除惡意銷毀帳冊,單位起訴獲賠2.8萬元

2020-09-05 會計話題

財會公司

法律指引:
《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第四十一條 會計人員調動工作或者離職,必須與接管人員辦清交接手續。一般會計人員辦理交接手續,由會計機構負責人(會計主管人員)監交;會計機構負責人(會計主管人員)辦理交接手續,由單位負責人監交,必要時主管單位可以派人會同監交。
《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第四十四條:隱匿或者故意銷毀依法應當保存的會計憑證、會計帳簿、財務會計報告,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有前款行為,尚不構成犯罪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財政部門予以通報,……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可以處三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的罰款;……;對其中的會計人員,並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財政部門吊銷會計從業資格證書。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一九九九年十二月二十五日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三次會議通過)第一條規定:「隱匿或者故意銷毀依法應當保存的會計憑證、會計帳簿、財務會計報告,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
 《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於公安機關管轄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訴標準的規定(二)》(公通字[2010]23號)第八條:[隱匿、故意銷毀會計憑證、會計帳簿、財務會計報告案(刑法第一百六十二條之一)]隱匿或者故意銷毀依法應當保存的會計憑證、會計帳簿、財務會計報告,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立案追訴:(一)隱匿、故意銷毀的會計憑證、會計帳簿、財務會計報告涉及金額在五十萬元以上的;(二)依法應當向司法機關、行政機關、有關主管部門等提供而隱匿、故意銷毀或者拒不交出會計憑證、會計帳簿、財務會計報告的;(三)其他情節嚴重的情形。

來源:靜安法院
被上海某財會服務(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財會公司)招聘任會計師的焦揚(化名),因與領導工作有過節竟然違反職業道德,撕毀經手做帳的客戶會計憑證被公司告上法院。公司表示除了不願賠付焦揚工資差額,請求判令焦揚賠償公司經濟損失2.8萬元。近日,上海靜安法院判決由財會公司支付焦揚數月工資差額396.92元外,由焦揚賠償財會公司經濟損失2.8萬元。

  一、焦揚(化名)應聘會計師
  2011年1月5日,來自河南的焦揚應聘任財會公司中級會計師,雙方籤訂勞動合同期限至2014年1月4日止,焦揚每月工資4500元,後焦揚籤收了公司員工手冊。焦揚負責為公司客戶上海思思諮詢有限公司(化名、以下簡稱:思思公司)代理記帳。同年9月6日,思思公司曾通過快遞將原始會計憑證寄給焦揚,由焦揚負責保管並做帳。
  因工作中與領導有過節,在9月29日上午,焦揚與財會公司員工黃某作交接籤署了清單,清單上有思思公司2010年1月至2011年8月的會計憑證或原始憑證等單據。當日下午約4時許,準備離開公司的焦揚與同事李某發生爭執並向公安機關報警。當晚24時許,李某與焦揚在公安機關籤署了治安案件調解協議書,協議書確認案件事實:2011年9月29日下午16時許,雙方在公司為焦揚被除名之事,發生爭吵相互推搡拉扯。經調解雙方達成由李某賠償焦揚500元整,焦揚對自己故意撕毀客戶會計原始憑證行為深表歉意;公司同意於10月10日將9月份工資打入焦揚銀行帳戶內,此調解作為一次性解決,焦揚在調解後不得到財會公司尋事,否則需負法律責任。

  二、與公司有過節紛爭
  2011年9月30日,財會公司以焦揚存在虛構從業經歷、曠工及隱匿、撕毀客戶原始會計憑證等行為,解除雙方的勞動合同。同年10月財會公司又向公安機關報案,控告焦揚故意隱匿、銷毀會計憑證、帳簿。經公安機關審查認為,焦揚該行為顯著輕微,毋需追究刑事責任。遂財會公司委託上海某會計師事務所對思思公司財務報表作審計,並對是否有相應的原始憑證作逐項鑑定,為此支付了審計費2.8萬元。同年11月會計師事務所完成了審計報告。
  與此同時,不服財會公司解除勞動合同的焦揚向勞動仲裁委申請了仲裁,要求公司支付解除合同賠償金及工資差額等多項訴求。而財會公司也在仲裁期間提出反請求,要求焦揚賠償故意損毀原始會計憑證造成的經濟損失2.8萬元。
  2011年12月30日,勞動仲裁委作出裁決除對焦揚部分請求予以支持外,對財會公司的請求則不予支持。這引起了財會公司的不滿,2012年1月財會公司訴稱在2011年3月上旬,焦揚籤署過承諾書須遵守國家財經法律和職業規範,從已掌握焦揚的聊天記錄光碟看,焦揚之前就有起念隱匿、銷毀會計憑證的打算,除了不認可焦揚的部分工資差額外,要求焦揚賠償經濟損失2.8萬元。

  三、雙方據爭各自觀點
  財會公司在起訴中還聲稱,2011年9月27日下午16時許,焦揚將一堆材料原始會計憑證交公司僱員羅某,因當時焦揚沒有提供詳細清單,羅某則沒有清點籤字。次日,焦揚請了病假。9月29日上午,焦揚要公司僱員黃某在她準備好的交接清單上簽收,才同意將自己掌控的報稅U盤交給公司。而黃某誤以為同事羅某已清點過相關原始會計憑證材料,遂在清單上簽了名,但實際上黃某並未收到清單所列材料。當天下午,慌張的焦揚拎了兩塑膠袋物品準備離開公司時,公司僱員李某認為焦揚的個人物品不應該有那麼多,起了疑心便上前阻攔不讓焦揚離開並報警。焦揚隨即走進公司的衛生間,將原始財務憑證撕毀扔進抽水馬桶用水衝走。李某撞開衛生間的門時,焦揚已將原始財務憑證撕毀完畢。之後,焦揚在公安機關調解籤署協議書時,也確認自己有故意撕毀客戶財務憑證的事實。
  法庭上,焦揚對此卻有不同的解釋,辯稱在2011年9月26日,她與公司主管發生爭執。次日就將負責保管並製作帳冊等移交給公司員工羅某,但對方不出具籤收單,直到9月29日公司僱員黃某才肯籤收下交接清單,自己不存在撕毀原始會計憑證行為,對仲裁裁決認定自己有撕毀客戶原始會計憑證的事實不予確認,不認同公司訴求。
  焦揚還認為,當時在公安機關作治安案件調解協議書時,已寫明糾紛屬一次性解決。那天在公安機關處理調解到晚上12點左右,這才籤署了協議書,但自己沒有承認撕毀客戶原始憑證的事實。聲稱財會公司提供的郵箱系內部區域網郵箱,該郵箱自己曾使用過,在自己離職後公司完全可以對郵箱內容進行修改。

  四、法院裁判認定責任
  法院認為,首先訴訟雙方陳述證實了2011年9月29日,公司僱員黃某籤收原始會計憑證交接清單時,並未實際清點所謂收到的涉案材料,公司認為當時僱員籤收交接清單有誤;其次焦揚在公安機關籤署的調解協議書,也承認了她存在有故意撕毀客戶原始憑證事實,還表示了歉意,法院確認該調解協議書的證據效力及相關事實;再者在訴訟前仲裁庭審時,焦揚所委託代理人也曾當庭承認,焦揚確有撕毀原始會計憑證的行為,但稱撕毀的是不重要憑證,該陳述與焦揚依據交接清單所稱,已將全部憑證移交給財會公司僱員的表述自相矛盾。
  基於上述分析,法院認定焦揚存在故意撕毀客戶原始會計憑證行為,該行為有違會計人員最起碼的職業操守,屬極不誠信的行為,據此財會公司解除與焦揚勞動關係並無不妥。從財會公司向法庭提供會計服務代理合同書、服務費發票及審計報告看,公司為查明和補齊被焦揚銷毀的原始會計憑證,對客戶公司的財務報表進行審計,並支付審計費2.8萬元,要求焦揚賠償符合事實和法律規定。此外,涉及到雙方爭議的工資差額,法院亦根據查明的相關事實和舉證責任的義務,遂一併作出了判決。

  五、汲取教訓亡羊補牢
  案件判決後,本案主審法官表示發生在焦揚身上撕毀客戶會計憑證是孤立的事件,但這一單個事件的性質是極其惡劣的。國家對從事會計工作的人員,有著專門的特殊要求,工作上要勤奮,思想上要誠實,不允許弄虛作假。遵守誠實信用原則是會計人員的職業道德體現,會計人員應以謹慎的態度對待財務會計工作按時保質地完成用人單位所交付的工作任務。
  作為財會公司要本著對客戶負責的精神,從這起單個撕毀財務憑證事件汲取教訓,把好財務會計人員的用人關,設立一定的試用期,嚴格考察選聘會計師人員的德勤廉及會計專業水準。
本案財會公司代理人上海市嘉華律師事務所合伙人、資深勞動法律師李居鵬認為,財會公司要求焦揚賠償28000元損失有相應的法律依據。《民法通則》第一百零六條規定「……公民、法人由於過錯侵害國家的、集體的財產,侵害他人財產、人身的應當承擔民事責任」,焦揚由於故意損毀廣思公司的會計憑證,屬於過錯侵權行為,理應承擔賠償責任;《勞動合同法》第二十九條「用人單位與勞動者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全面履行各自的義務」,焦揚作為合同約定的中級會計師理應負有妥善保管、愛護客戶的會計憑證,忠誠地履行職責的默示義務,但其卻故意毀損、隱匿客戶會計憑證,違反了合同約定的上述默示義務。《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十六條也規定「因勞動者本人原因給用人單位造成經濟損失的,用人單位可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要求其賠償經濟損失」。故財會公司要求焦揚承擔賠償責任有法律依據。
同時,李居鵬律師指出,本案焦揚故意毀損客戶會計憑證的行為是非常惡劣的。焦揚作為一名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成年人,又是中級會計師,理應對會計法以及會計從業人員的執業紀律和執業道德非常了解,應該模範遵守會計行業的相關規定。但焦揚卻反其道而行之,作出撕毀客戶會計原始憑證的惡劣行為。並且根據公司提供的視頻聊天記錄,焦揚對這種違法犯罪行為的後果竟然沒有任何內疚和害怕,缺乏對法律最基本的敬畏之心。法律如果不對她的這種錯誤思想和行為及時予以否定,必將導致焦揚在錯誤的認識和道路上越走越遠,以後甚至還會去毀損或隱匿其他單位的會計原始憑證,最終可能會毀掉焦揚的前途。因此,法院的判決既是懲罰,又是教育挽救,同時也維護了法律的公平、正義!


相關焦點

  • 讓會計藏匿帳冊,揚州一老闆被抓
    現代快報訊(通訊員 景暄 見習記者 莊劍翔)11月6日,揚州江都警方公布了一起特殊的案例:拖欠建設公司200萬元工程款,遲遲不給付;法院進行清算,拒不提供帳冊,也不配合談話。前不久,揚州某房地公司經營人莊某因為涉嫌隱匿會計憑證、會計帳簿,被江都警方立案偵查。調查中,民警向莊某詢問帳冊去向,莊某堅稱不知道帳冊在哪兒。
  • 「刑事法治隱匿會計帳簿罪」隱匿、故意銷毀會計憑證、會計帳簿罪...
    2019年3月15日,周五,中X環保集團財務主管杜某洪涉嫌隱匿、銷毀會計憑證、會計帳簿、財務會計報告罪一案在廣州市增城區人民法院第一次開庭。杜某洪,博士學歷,曾在廣東省社會科學院工作,還任職過中國銀行增城支行行長,在中X環保集團任財務主管期間,集團下屬公司海X環保公司因涉嫌汙染環境被立案調查,其因參與集團公司一次財會資料的搬遷工作而被以隱匿、銷毀會計憑證、會計帳簿、財務會計報告罪起訴。
  • 別掉進「隱匿、故意銷毀會計憑證」的坑
    採取隱匿、故意銷毀的行為來出氣,或者與單位對抗,一旦單位報案,那是後悔莫及的。上述兩個案例中的當事人黃某,因免職不滿而隱匿會計資料,但是沒有銷毀,報案後也交還了,沒有造成惡劣後果,社會危害小,所以處罰較輕,判處罰金人民幣二萬元。而韋某除了隱匿外,還刪除了電子記帳數據,處罰比黃某重,幸而紙質版資料未銷毀,能恢復電子數據,未造成損害後果,否則估計處罰會更重。
  • 【罪名解析】隱匿、故意銷毀會計憑證、會計帳簿、財務會計報告罪
    比如隱匿或者故意銷毀依法應當保存的會計憑證、會計帳簿、財務會計報告,沒有達到法律規定情節嚴重的結果,應當根據《會計法》有關規定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可以處3千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屬於國家工作人員的,還應當由其所在單位或者有關單位依法給予撤職直至開除的行政處分,其中的會計人員應當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財政部門吊銷會計從業資格證書,而不能認定為構成隱匿、故意銷毀會計憑證、會計帳簿、財務會計報告罪
  • 廣東一國企董事長涉貪5.7億受審 曾銷毀會計帳冊
    新華網廣州11月4日消息,記者4日從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了解到,11月1日至3日,茂名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了廣東物資集團原董事長莊耀受賄、貪汙和故意銷毀會計帳簿一案,涉嫌貪腐折合人民幣共計5.7億多元。
  • 石家莊公司法律師‖銷毀會計憑證真的是賠錢又坐牢的買賣!
    對於上事實,三被告在庭審過程中沒有異議,並有證人的證言,公安機關偵查人員出具的到案經過、情況說明;現場指認筆錄及現場照片;任職情況說明、會計審計報告、銀行交易明細、帳冊照片、稅收繳款單等證據予以證實,足以認定。
  • 夥同總經理、總會計師侵吞公款銷毀帳簿,上海一國企副董事長獲刑16年。被批「明修棧道暗度陳倉」
    ,挪用公款罪,隱匿、故意銷毀會計憑證、會計帳簿、財務會計報告罪判處有期徒刑十六年,並處罰金人民幣八十三萬元;對金陵股份原總經理徐偉梧、金陵股份原總會計師葛更祺以貪汙罪、挪用公款罪分別判處有期徒刑十四年、十三年三個月,均並處罰金人民幣四十萬元。
  • 李易峰起訴造謠者勝訴,獲賠2萬元,緋聞女王楊冪終於清白了
    李易峰起訴造謠者勝訴,獲賠2萬元,緋聞女王楊冪終於清白了!在當今比較火的當紅小生中,李易峰算是長得比較周正,比較男人的一位明星。北電、中戲是藝術學生成名的首選平臺,因為這兩所學校名氣大、資源多,娛樂圈中好多明星,比如章子怡、趙薇、陳坤等,都是這2所學校的畢業生。李易峰是四川成都人,雖然沒有考取北電、中戲等名校,但是在省內的四川師範大學電影電視學院受過專業教育。207年,他以全國第8名的成績,從娛樂節目《加油!好男兒》脫穎而出,正式出道,之後發行了《四葉草》《小先生》等個人專輯。
  • 隱匿或者故意銷毀依法應當保存的會計憑證、會計帳簿、財務會計...
    《會計法》第四十四條規定:「隱匿或者故意銷毀依法應當保存的會計憑證、會計帳簿、財務會計報告,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有前款行為,尚不構成犯罪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財政部門予以通報,可以對單位並處5000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可以處3000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屬於國家工作人員的,還應當由其所在單位或者有關單位依法給予撤職直至開除的行政處分;對其中的會計人員,並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財政部門吊銷會計從業資格證書。」
  • 莫小棋起訴大號造謠獲賠30萬 律師:誹謗判兩年
    網易娛樂9月28日報導 近日,盈科律師事務所易勝華律師在微博上公布演員莫小棋起訴微博大號「娛樂星扒客」捏造謠言惡意誹謗一案的和解結果,莫小棋獲賠精神損失費30萬元人民幣,造謠者「娛樂星扒客」博主本人當面及公開向莫小棋道歉。此案例是,明星通過刑事自訴成功維權第一例。
  • 駕校校長派人撬開會計檔案櫃,怎麼就違反政治紀律了?
    經查,邢昆華違反黨的政治紀律,對抗組織審查,指使他人銷毀單位「小金庫」帳務資料;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廉潔紀律,違規收送禮品禮金、違規兼職取酬、違規濫發津補貼;違反組織紀律,個人擅自決定重大事項;違反工作紀律,不正確履行工作職責;涉嫌貪汙罪,受賄罪,行賄罪,濫用職權罪,隱匿、故意銷毀會計憑證、會計帳簿、財務會計報告罪。
  • D站被判賠B站300萬,商標侵權如何處理?
    日前,原告上海寬娛數碼科技(B站主辦單位)與被告嘀哩公司、羈絆公司和天下無雙公司侵害商標權糾紛一案開庭審理。9月22日,從裁判文書中獲悉,2020年8月31日,上海市楊浦區人民法院一審判決:三被告立即停止侵害相關註冊商標專用權的行為,並在新浪微博上連續五日刊登聲明以消除影響;三被告賠償原告經濟損失300萬元及合理費用11萬元;駁回原告其餘訴訟請求。
  • 華政學子起訴金山毒霸「惡意捆綁」,贏了,獲賠700元賠償款
    近日,華東政法大學學生起訴北京獵豹移動科技有限公司「網絡侵權責任糾紛案」宣告結案。華東政法大學學生勝訴,獲賠700元賠償款。隨後,五位大二學生組成「滅霸美少女隊」參加第四屆「小城杯」公益之星創意訴訟大賽時,便以此起訴了獵豹移動惡意捆綁軟體,造成網絡侵權。時隔兩年,「滅霸美少女隊」勝訴,捍衛了自己的權利。從表面上看,獵豹移動僅僅需要進行700元這樣一筆微不足道的賠償。
  • 管理合同終止後惡意侵權商標,IHG訴前授權酒店獲賠120萬元
    ,IHG訴前授權酒店一審勝訴獲賠120萬元 近日,著名酒店管理集團洲際酒店旗下的六洲酒店集團訴都江堰雲裳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侵害商標權糾紛一案六洲酒店集團一審勝訴,獲賠經濟損失120萬元(含合理費用)。本案中,涉案商標的知名度和顯著性、授權終止後的行為性質認定、是否適用中止審理、消除不良影響的救濟、被訴侵權主體的確認以及一審判決的高賠償額值得關注和交流。
  • 佳電股份投資者索賠已有和解獲賠,還有最後兩個月訴訟時效
    上海創遠律師事務所許峰律師團隊近年勝訴獲賠及和解獲賠案例介紹: 1、2019年、2020年,許峰律師代理的萬家文化(600576,祥源文化)投資者索賠案獲得兩審勝訴判決,目前還在繼續徵集中; 2、2019年,許峰律師代理的超華科技(002288)投資者索賠案獲得兩審勝訴判決,目前還在繼續徵集中
  • 屢被盜用肖像權,起訴獲賠200萬:如何讓你的肖像更值錢?
    2012年8月,方舟子一紙訴狀將羅永浩的公司——老羅和他的朋友們教育科技(北京)有限公司訴至法院。方舟子以老羅公司所舉辦的演講中擅自使用了方舟子肖像的行為,要求老羅公司賠償精神損害撫慰金50萬元。經案件審理,法院認定了老羅公司侵犯了方舟子的肖像權,但是並未支持相應的賠償訴請。老羅公司刪除了相關連結,方舟子卻未獲得任何賠償。
  • 員工請3天假回家過年被辭退 起訴公司獲賠8萬5
    過完年開開心心來上班,結果發現自己被公司開除了。  小戴對此很是不服,於是將老東家告上法院。法院認定,這家公司未在合理期限對勞動者的請假申請進行明確答覆,有違誠信,該公司違法解除勞動合同,判其賠償小戴8.5萬元。昨天,蘇州中院通報了這一案例。通訊員 陳斌 現代快報記者 何潔  想請假回家過年的,趕緊過來瞅瞅!
  • 高管丟失會計帳冊,公司財產去向不明,是否承擔賠償責任?
    其財產的獨立性需要通過完整的會計帳冊來體現。公司法第163條也規定,公司應當依照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財政部門的規定建立本公司的財務、會計制度。因此,依法依規建立財務、會計制度是公司的法定義務,公司管理人對財務帳冊亦負有保管責任。
  • 工作崗位太清閒患厭世症 男子因上班無聊起訴獲賠32萬
    工作崗位太清閒患厭世症 男子因上班無聊起訴獲賠32萬時間:2020-06-12 11:37   來源:今日頭條   責任編輯:沫朵 川北在線核心提示:原標題:工作崗位太清閒患厭世症 男子因上班無聊起訴獲賠32萬 許多人在讀書時每當暢想自己的工作時,都希望自己能夠成長為在事業上一展宏圖的事業強人。
  • 國內首例「媒體商標侵權案」塵埃落定,原告獲賠500萬元
    2020年7月31日,北京海澱法院對鳳凰衛視和鳳凰網起訴假鳳凰媒體——「鳳凰通信社」一案作出一審判決,法院判定「鳳凰通訊社」構成商標侵權和不正當競爭,並賠償500萬元。二、法院判定:停止侵權,賠償500萬元原告與被告的註冊商標中顯著識別部分「鳳凰」的字形、讀音及含義完全相同,已經屬於高度近似商標,從圖形的構圖要素及各要素組合後的整體結構進行比對,被告商標與原告所註冊的商標構成近似商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