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注養老金的都知道嗎,在2014年10月份,我們的養老金政策進行了改革,機關事業單位開始繳納職工養老保險,自此之後事業單位的人員就要和企業單位的人員一樣繳納基本養老保險的待遇了,那麼從此事業單位的人元也是需要繳納養老保險了,很多人感覺到很公平。
雖然是已經進行了制度並軌,但是相信大家更為關心的事情就是養老金的待遇,會不會發生變化呢?但是其實事業單位人員的養老金並沒有能發生變化,因為在2014年10月份和2024年9月份之間退休的事業單位退休人員,這十年過渡期中,有一部分的過渡養老金,這個過渡性養老金對與事業單是有一定的補償的措施的,所以在養老金的待遇上來講,並沒有太大的變化。
相信我們都知道事業單位的繳費是比較高的,一般來說就算他們自己進行繳納,那麼也是嚴格的按照這些標準來進行繳納的。並且機關事業單位還建立了職業年金,作為補充養老金,所以對於事業單位的人員來說,只是自己在進行繳納養老金,但是待遇上,並不會因為是自己繳納養老金就會發生變化,並且我們還知道,還有養老金替代率問題,一般情況下事業的那位的人員的養老金比例要比企業單位人員的養老金比例要多,所以他們的養老金並不會減少,只是在繳費的形式上發生了變化,也並不會因為是事業單位人員自己繳納,他們的養老金待遇就會降低。
即使事業單位人員開始自己繳納養老保險了,但是他們的繳費水平是比較高的,當然養老金領取的也就多了,對於這些你們有其他的看法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