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謂的養老金雙軌制指的是,機關事業單位執行的是一套養老制度,而企業職工執行的另一套養老制度。
養老金雙軌制的存在更多的是一種歷史遺留的原因。
對於養老金雙軌制,很多企業職工都是非常不滿的,因為養老金雙軌制的存在人為的製造了不同人群之間不公平的養老,所以一直以來很多企業職工對於雙軌制養老金都有很多非議,而大家對雙軌制之所以產生不滿,主要有幾個方面的原因。
第一、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不用自己繳納養老保險,而企業職工則需要自己支付一部分養老保險。
第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的養老由財政統籌,而企業職工的養老則需要所在的企業以及員工共同承擔。
第三、機關事業單位的養老待遇明顯要比企業職工養老待遇更好,目前很多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的養老金替代率達到80%~100%之間,而企業職工替代率只有40%~50%之間。
第四、企業社會職工直接參與社會商業活動,直接貢獻了社會稅收,而機關事業單位很多人都不用直接參與到社會商業活動,沒有直接貢獻稅收收入,但他們卻享受著更高的養老待遇。
所以對這種不公平的待遇,很多企業職工都非常不滿,因此一直以來大家對於養老金雙軌制的改革呼籲是非常高的。
在這種背景之下,我國從2014年開始實行養老金並軌,從2014年開始,包括公務員事業單位等一些機關事業單位職工也要自己繳納一部分養老保險。
但在這次改革當中也並非馬上改革到位,對機關事業單位養老金的改革採取的是老人老辦法,中人中辦法和新人新辦法,所以目前養老金並沒有完全實行並軌,有部分機關事業單位養老金跟社會企業職工養老金仍然有一些差距。
而這種養老金雙軌制的存在並不是一種目的,更多的是一種歷史遺留的原因。
因為在改革開放之前,我國企業基本上都是國營或者集體單位,而當時這些單位養老金也是由財政統籌,因此很多人都不用自己交養老保險,這對大部分人來說都是公平的。
但是從改革開放之後,我國民營經濟迅猛發展,我國誕生出了很多民營企業,除此之外,我國大量的國有企業,集體企業也紛紛進行改革,國有企業以及集體業企業開始全面市場化,對應的這些企業的職工也要按照市場養老保險制度來進行,自己需要繳納一部分養老保險。
隨著企業職工的不斷增多,大家對養老金雙軌制的不滿越來越多。但是養老金雙軌制是一個歷史遺留的問題,這裡面的改革涉及到很多人的利益,特別是對於機關事業單位職工來說,他們肯定是不願意自己的既得利益被改革的,所以過去很多年,我國養老金雙軌制的改革壓力一直非常大,進度非常緩慢。
而在2014年我國能夠突破各種利益壓力,開始正式推行養老金並軌制,雖然這一次改革並沒有完全實現養老金並軌,但至少是一個好的開始,從2014年之後新增的機關事業單位員工都要按照企業養老保險來繳納,這意味著以後這些人的養老保險跟企業職工的養老保險就能夠達到同步。
總之,養老金雙軌制的存在是一個比較複雜的問題,涉及的各方利益比較多,所以短期之內是不可能完全改革到位,它需要一個過程,我相信隨著養老金並軌正式實施,未來我國各個部門之間的養老保險將會更加公平。